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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银行要求开账户客户提供出生地信息
在国庆日假日之后,从7月2日开始,加拿大的银行将开始正式向美国国税局(IRS)提供一些信息。
美国FATCA法案(海外账户纳税法案)将在2014年7月1日生效,今年2月5日,加拿大和美国已经就这一法案签署了政府间协议。
根据该协议,加拿大同意要求金融机构向加拿大税务局(CRA)提供美国人士在加拿大特定帐户的年度报告,然后加拿大税务局再把有关报告转发给美国国税局(IRS)。
无论是新客户还是现有客户,加拿大的金融机构将要求所有人在开设新帐户时回答自己的出生地在哪里,甚至可能包括父母的出生地在哪里。

对于拒绝回答这一问题的人,加拿大的银行将把他们的个人银行信息提供给山姆大叔,由美方来确定他们是否是“美国人”,银行也可以拒绝为不回答这一问题的人开立账户。
美国国会在2010年3月通过了“海外账户纳税法案”,主要目的是打击有钱的美国人在海外避税。不管住在哪里, 所有美国公民和绿卡持有者,每年必须向美国报税。
美国自动赋予美国公民的子女公民权,所以,即使是在外国出生,美国公民的子女也有纳税义务。
据估计,约有100万美国公民定居加拿大,其中许多人知道自己双重国籍所附带的纳税义务,但有些人对此并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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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不允许双重国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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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不给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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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单一国籍的好处:除非你主动提出放弃美国国籍,你就是美国人(同时美国政府不承认你是外国国籍),你到哪里都要给美国缴税,当然也享受相应的美国公民权力——无论对土生公民还是归还公民,都是一视同仁。
而加拿大因为承认多重国籍,结果就是很多人平时用别国国籍生活在国外,也不给加拿大纳税,有事情了又找到加拿大政府,要享受加拿大公民权力(比如当初那些黎巴嫩难民)——所以,多重国籍制度才是造成滥用加拿大公民权的祸首,才是各种乱象的根源。而保守党联邦政府,不敢碰许多白人享受的多重国籍制度,却通过改革入籍法把归化公民变为低于土生公民的二等公民,真是昏头了。可笑的是,从来无法享受多重国籍好处的中国移民,居然有很多人为这个把自己变为二等公民的入籍法叫好,真是不走脑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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