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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裔女子擅自带孩子回国 竟要囚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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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互相利用。 我有一个例子:男女双方是在教堂认识的,女方(中国移民)利用男方(本地人)学外语,以及帮她完成家庭作业(她在某个college读书)。她的回报,难听点说,就是提供性服务。她明说,不可能跟他结婚。因为男方无房,无车,无稳定工作。男方对外说:这是我的女朋友。但是他的家人在家庭聚餐时,并不愿意邀请她参加。 不过,我们也应该感谢这些女同胞!!!是她们正确介绍了中国的情况给这些老外。她们说的话老外信。而你我说的老外并不一定完全信。但是有时,为了自己的私利,她们也撒了谎。我们一听就知道那不是事实,但老外却信以为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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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建的林女士也是难民身份来的,为什么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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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了就错了,犯法就犯法了,要有勇气承认。别动不动就是,别人诬告,警察执法不公,法庭错判。搞得加拿大比吃人的旧社会还黑,自己比窦娥还冤。好好自省吧,然后再来寻求同情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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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说,但又不吐不快。你这嫁的是什么人,难民,出租车司机,伊朗人,就这条件,难道就因为他有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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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年34岁(风华正茂)的林女士从中国移民到加拿大。几个月后,她在一个派对上认识了比她大8岁的出租车司机约瑟夫(Yousef,化名)。约瑟夫是伊朗人(异族),早年以难民的身份来到加拿大,当时已经获得了加国国籍。 冲动与急功近利是魔鬼。瞎眼了!!外嫁女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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丢国人脸的大剑人,害人害己害孩子,小孩不是某人的私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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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该,不懂法律,自以为是,十年不需求法律帮助,的确藐视法庭。典型女国移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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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该藐视法庭,有理也变无理。 嫁老外还是要三思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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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前 老婆的同学的表姐到多伦多 和老公离婚后 在马路边搭了一个白人的顺风车 就同居了。后来又不合, 很痛苦。 不知道为什么国女那么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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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悲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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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蛾扑火!为什么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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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者汲取教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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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男人不能信的,下三滥的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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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时年34岁的林女士从中国移民到加拿大。几个月后,她在一个派对上认识了比她大8岁的出租车司机约瑟夫....】 不明白为何这么多女人,一来加拿大没几天,情况一点不明白的情况下,就要匆匆投入到男人,还是异国男人的怀抱?这个苦果........又能怪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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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种女人, 不值得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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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情这位女同胞的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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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又是一个不懂法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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