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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入籍法”生效 :速度加快要求更严

8月1日,联邦公民及移民部(CIC)部长亚历山大(Chris Alexander)宣布《加强加拿大公民法》(Strengthening Canadian Citizenship Act)部分修订条例正式生效实施,入籍审批由旧制的三步骤减为一步骤,由移民官取代入籍法官决定。此外,申请人若未参加入籍考试或面谈,移民官有权随时取消申请。

亚历山大表示,去年入籍申请高达33万多宗,新法实施及增加拨款后,估计可将积压案件减少约80%,到2015/2016年前,入籍等候时间将从目前2到3年缩减到一年以下。

先填“居住问卷”:表格留空白不填即被拒申请

新的“入籍法”包括入籍官可以直接拒签填写不完全的申请表格,申请人需一开始就提供“居住问卷”(Residence Questionnaire),详细列出进出加拿大的时间,有移民顾问说,凡是表上出现空白未填写的,都会被视为“不完全”,入籍申请会被拒。

表格留空白不填即被拒申请

新的“入籍法”出现一些大的变化。首先,在原有的30名入籍法官的基础上,新增添450名经过专业训练的入籍申请决策专员,代替前者的决策工作,令到申请处理过程从原来的三部曲变成一步到位;

第二,要求申请人在递交申请初始就提供完整资料;

第三,被拒签的申请人有权上诉至联邦法院(Federal Court)以上的更高法庭;

第四,入籍官可以直接拒绝内容填写不完整和文件不充分的申请个案。

何谓不完整的申请?据明报报道,ICCRC持牌移民顾问黄国为解释说,凡是在任何要求填写之处留有空白的,以及没有附上要求附有的相关资料的申请,均为不完整申请。

和从前不一样的是,以后的不完整申请,将可以由入籍办公室收件处的低级工作人员直接拒收,不需通过入籍官员,并且以直接拒签的形式,申请人将不得拿回申请费用和所有的申请文件。但黄表示这并不会影响申请人的申请纪录,该项目亦只是希望申请人更加用心的填写申请,增加审理效率。

黄国为指出,在要求申请人递交的材料当中,以前往往是通过信件补交的“居民问卷”,现在要求在递交申请表格的同时就交出。这样做的好处,是可以直接将一些企图在居住时间方面作假的申请者,拒诸门外。

“入籍申请能否成功追主要是要看入籍时间,以往凡是持中国护照的,曾经有出境记录的申请者最容易被追查‘居住问卷’,现在人人都要填写了,那些有水分的申请人自然亦不敢再冒险了。”黄这样说道。

最后,黄国为认为新例虽然给予了申请者以往没有的上诉至更高法院的权利,但他认为这其实只是一个不是很实际的姿态,因为凡是被拒绝的申请人,除了极个别严重的案例之外,没有人会去到上诉的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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