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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银行无公布兑币费提覆核 高院判罚款

加拿大最高法院恢复魁北克省原审法官裁决﹐同意5间银行应受惩罚。它说它们没有遵循信息揭露省法﹐告诉信用卡客户﹐银行收取外币兑换费。

银行辩称﹐魁北克《消费者保护法》(Consumer Protection Act)不适用﹐因宪章区分省府和联邦的权力﹐但最高法院和原审法庭不同意这个说法。

最高法院裁定﹐渥京和魁北克都有详尽法规﹐规范信用卡收费如何计算及公布﹐两条法规没有矛盾。

法庭指出﹐银行寻求省法例的“广泛豁免权”﹐它裁定“许多省法规容许不同理据的民事诉讼﹐可指控银行”。

加拿大银行协会(Canadian Bankers Association)代表业界﹐就此事发言。银行协会说法庭裁决需要“深入探讨﹐判断这事对消费者的影响”。

早在2003年4月﹐马科特(Real Marcotte)代表其他申诉人﹐发起集体行动﹐与银行缠讼。马科特持有满银与德信(Desjardins)的信用卡﹐但集体诉讼代表其他同类消费者﹐与9间银行及魁北克最大信用合作社德信打官司。

马科特后来提出另一宗集体诉讼案﹐控告省府规范的德信﹐因为那些银行说它们会提出宪法覆核。另外一宗集体诉讼案针对Amex﹐原诉人也有类似的理由﹐其中不乏非信用卡持有人。

原审法官裁定﹐9间银行其中5间与德信违例﹐没有依循省法﹐公布如何计算兑币费。另外4间有揭露信息﹐符合魁北克《消费者保护法》与联邦法例﹐上诉法庭维持这项裁决。

但魁北克上诉庭推翻法官的惩罚赔偿判令﹐包括加拿大Amex银行、满银、花旗银行(Citibank)与国家银行(National Bank)﹐它维持多伦多道明银行(Toronto-Dominion)的惩罚判令。

加拿大最高法院不同意上诉庭的部分裁决﹐支持原审法官的裁决﹐对5间银行颁布惩罚赔偿判令﹐下令它们须付罚款﹐相当于每名卡主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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