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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多伦多街头音乐我明白移民后丢了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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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头艺人, 只能算是过得去, 要说多好, 好象也过了吧!也许会有个别人。 至于人呢, 无论是什么人,只要是在积极参与社会, 不可以随便不尊重别人,这是打击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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丢的是精神追求。 一个个忙着谋生呢,哪能生闲情雅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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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Bloor地铁站曾经见过两位白人长者,一位拉手风琴,一位拉小提琴,二人配合的极好,我看到他们的时候,他俩还演奏了一曲<流浪者之歌>那好听且熟悉的旋律令很多人驻足并投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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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该班几十年来的第一个中国考生,由于衣着不够华丽,险些被法国门警所阻而不得入考场。考试后,主考老师杜卡斯代表全体评委宣布:“我们决定给你荣誉奖,按照学院的传统规定,你可以自己提出物质方面的要求。”他只说了“饭票”两个字,就再也说不出话来了。他的名字叫冼星海。你听说过这个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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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过这个傻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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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好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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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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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随人境,最显滋味。 点滴之间是人味,自古二楼出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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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y good artic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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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便提一下,曾经有一个拉二胡的长者,在鼎泰和丰泰超市门口都出现过,和国内街头卖艺的并无两样,二胡是我听过的乐器中最特殊的,一般的乐器打动的是心, 它却是肠子,那种断肠人在天涯的吱吱声听过以后就是有天大的喜庆都被它搅得欲哭无泪" 哈哈,说的太对了!您来是比较含蓄的表达,直译就是那只是属于噪音,不属于音乐。 多伦多有两个二胡表演表水平很差(中国少年宫儿童可能都比他们强),有一个比较好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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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这篇文章我啥都不明白了! 怎么就跟乞丐对应上了。本不是一码事吗! 想到地铁站上“讨”的人要考试的。 再说,人家就不行在那里招生什么的,人家不是就那琴盒里才装的饭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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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的逻辑真是诡异,他是怎么得出最后的结论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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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感,结尾写砸了,不过在51这样的网站发文,你不能指望太高, 提炼一下结尾还是不错的好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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挣钱不等于丢尊严。如果要丢尊严才能挣到钱,这样的钱不挣何妨。 这地方不丢尊严又能挣到钱的地方有的是。 我看这地方连街头的乞丐都腰杆挺拔,尊严满满。 顺便说一下,街头艺人绝不是乞丐。据说干那行要真的有几下才艺,才可拿到上街的许可。当中不乏有钱之人,有才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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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街头艺人不等于乞丐,街演也挺磨练人的。 尊严这玩意有时就是鸡肋,食之无肉,弃之有味,一分钱难倒英雄汉,秦琼也有卖马时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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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的不错。不过,描述的是,这里的人有尊严。听了街头真正的音乐,尊严才找回来。 国内目前有一钟方式,快闪。 这个「快闪」完全是事先设计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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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作者用尊严这个词是个笔误,他的原意应该是“情趣”“爱好”这类的事物。他想说的应该是,忙碌的生活中只要工作赚钱工作赚钱,缺少了个人的闲情逸致和个性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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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正阳河:蝗人没情趣偶尔有尊严,经常感觉被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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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哆伦哆:请问"蝗人"是什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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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工作挣钱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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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问问贵国的普通老百姓在党妈妈甘甜乳汁的哺育下可有生命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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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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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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