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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异族结婚不获分家产 告父种族歧视

约克区新市1名法官最近判决﹐区内Maple市1名黑人老翁的遗嘱存种族歧视﹐并以违反“公众政策”(public policy)为理由﹐判处该老翁其中1名与白人男子生孩子的黑人女儿﹐也应有份分家产。

71岁黑人老翁斯彭斯(Eric Spence)于两年前去世后﹐他的女儿Verolin发现父亲于遗嘱上声明﹐将全部40万元遗产归于他30年来未有见面的另1名女儿Donna。

主审法官吉尔摩(C.A. Gilmore)在庭上表示﹐她认为斯彭斯完全不给 Verolin任何遗产﹐但将所有遗产给在英国居住的女儿Donna﹐由于她是与黑人男子生孩子。该项决定是基于种族歧视﹐有违“公众政策”。

女儿Verolin的代表律师特华列特(Michael Deverett)的呈堂证供表示﹐Verolin于2002年与1名白人男子生孩子前﹐她与其父亲有极佳关系。

于牙买加国出生的斯彭斯﹐于1979年带同Verolin从英国移居加国 ﹐当时刚与妻子离婚。斯彭斯帮女儿 Verolin付大学费用﹐她于约克大学毕业后﹐到美国纽约州1间大学获得法律系学位。但根据法庭文件资料﹐当Verolin于2002年说怀了孕﹐孩子的父亲是1名白人男子后﹐斯彭斯便与她断绝任何联络。

遗嘱上声明﹐将全部40万元遗产归于他30年来未有见面的另1名女儿Donna。当斯彭斯于1979年搬往加国时﹐Donna继续留在英国。

主审法官吉尔摩表示,过往纽奔驰域省有类似案例﹐当时有1名男子的遗嘱声明将所有遗产送给美国1个新纳粹主义组织﹐但被法官以违反“公众政策”及加国仇恨法例为理由﹐判决该遗嘱无效。

孙健铨律师表示﹐上述法官以违反“公众政策”为理由﹐判决遗嘱无效的个案﹐在加国甚少发生。

他指立遗嘱时﹐当事人无必要对每项分出的家产作出解释﹐也无须要公平。通常公开遗嘱的内容后﹐不满意者很多时以立遗嘱者当时神智不清为理由去挑战遗嘱的合法性。

他说﹐有时候要于遗嘱内详细说明﹐例如说各儿子可平均分配家产﹐倘若是私生子不算在内的话﹐便应在遗嘱上写明。

专办家庭纠纷案件的多市律师黄严焕卿说﹐若想过世后减少子女或配偶争家产

的机会﹐便应带同1名非受益人的证人到律师楼做遗嘱﹐若找不到证人﹐律师楼也可提供1名职员作证人。

律师:遗产全给没名份二奶势掀诉讼

她指有时律师会提醒立遗嘱者﹐例如打算将全部遗产给未有合法夫妻名份的二奶时﹐尽管太太已过身﹐但其子女有很大机会会到法庭挑战该项遗嘱。子女可能以父亲立遗嘱时受人摆布或神智不清等理由提出诉讼﹐要求法官判该遗嘱无效。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 51.CA 立场。
这个法官够混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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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是自己私人财产,如何使用分配不需要任何解释,他人无权过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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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呀。 而且,种族歧视这种心理动机怎么证明?难道就因为那个女婿是白人,老头就没有权力讨厌他?讨厌他就是“种族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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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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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是黑人老头歧视白人女婿,有意思。这要是上海丈母娘有个外F女和白人女婿,还不得显摆得满大街都知道。 曾经有一对华人夫妇到国外后离婚,华女随后外F。结婚后国内丈母娘来看洋女婿,没想到洋女婿拒绝丈母娘住自己家里,最后还是离婚的前华人女婿让老太太暂住自己处。老太太住了一个多月,拍拍屁股走了,没想到回国后却写了篇文章《夸夸俺那洋女婿》。——多年前《文学城》上看来的,看后真让人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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啥叫“外F女”? 就是外FxxK女, 被老外FxxK的女,被老外草的女吗? 哈哈哈哈 西风兄,过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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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就是不给你用3:不用兄弟,给你拜年了!!!!!🙂 外F这词,妙就妙在只可意会,不可言传。所以,就不要追究得那么直白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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撇开立遗嘱人的动机,如果都这么判,那还要立遗嘱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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