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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原市长季建业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2015年4月7日,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政府原市长季建业受贿案,认定被告人季建业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二百万元。

被告人季建业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审判长宣布闭庭,将被告人季建业带出法庭。

季建业在庭审现场

判决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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