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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女子长城撞死中国老太赔偿6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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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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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楼里有几个傻逼是穷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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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办法,瘟鹁鸽那几个啃狗粮的,5美分5美分地攒,啥时候能攒10万美元呐。 看见中国老太死了,家属有可能得10万美元赔偿,立马嫉妒得发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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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都损失,但 死人的代价更大。惨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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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那些台阶在那里好久了,如果没有松动,如果没有人挤碰到那个女人,就完全是她自己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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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都有律师,法院也都介入,是个双方认可的结果,什么多了少了脑溢血的,都是NM瞎逼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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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扯的还有说人老太碰瓷的,有把自己撞死的"碰瓷"吗?人家老太会有意识地躲在长城上等人跑下来?什么思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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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条人命值1000万不多, 但是要看场合, 交通事故撞死顶多赔10万, 没过错1毛钱都不用陪, 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 这个其实是双方都合理接受的事情, 你要是带着情绪化, 打官司10年都不一定有结果, 就算打赢了也不一定拿到钱, 这个事情不能狮子大张口, 而且根本没有刑事的成分在里面, 如果让律师去办这个事情, 我有理由相信根本不会有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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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死人都要赔偿,何况碰撞致死。请换位思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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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让瘟鹁鸽这类的换位思考? 对驴弹琴吧。 如果是中国老太把洋女人撞死了,瘟鹁鸽这类的非和中国老太拼了老命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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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修的长城?挖出来,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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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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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何人,无论何地,不管发生了什么事人人都能受到公平对待,人权平等,世界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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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着看。 将来只要有台阶的地方就成了碰瓷的新场所。这比在路上安全多了,毕竟是人碰人,不是人碰车。 专门找洋妞,洋仔碰。碰一碰,到不指望60万,起码十万八万还是能挣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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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不同的概念,人命是无价的,不要说陪60万,就算陪600万也不过分。但是关键是要依法办事,此女并非有意撞死人,最多是过失。也可能是现场安全措施和人流控制不够周全。如果哪天你不小心在街上撞到一个老人,他不巧心脏病或脑溢血死了,是不是应该叫你偿命?是不是应该叫你陪600万? 那外滩踩踏事件中,上面压死下面人的人是不是也应该陪60万?所以要实事求是的分析这类事件,不能因为是外国人就让情绪影响理性公正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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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几位真是奇怪,一条人命赔60万人民币多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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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籍女道歉了,说明她是有过错的。请注意这点。60万人民币不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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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后半句,60万人民币是个合理的补偿的金额. 但是道歉同有责任,在法律上没有必然联系, 所以不可能从道歉就能推出对方有责任, 这是双方协商的结果,不是最终判决的结果. 不管是否是你的责任,但是如果对方的确是因为你而死的,对一个正常人来说,心里都会有愧疚,而愿意做出金钱上补偿的,这也是人之常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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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区十万加元引来一群狗狗红了眼。祝愿你们家人明天就能如此为你们带来宝贵的十万加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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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这次中国旅行可谓是倒霉到家了。" 撞死人的叫“倒霉”,那被撞死的叫什么?毕竟是她的责任才导致的意外发生,怎么能叫“倒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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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回帖好多装逼的,60万人民币多吗? 再多能买回来一条命吗?如果撞死的是你们家的人,你还会嫌60万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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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多少钱因人而已,只不过碰到这家人太倒霉,实在让人心寒,同情加拿大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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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裔大律师陈琛琼像是个蒙古律师。楼上骂老张的几位没脑子,以后你们或者你们的后代去中国,也算是加拿大人,出事了也要按60万的加拿大标准赔偿对方。 令外,如果人已经回加拿大了,这个60万肯定拿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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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女的的确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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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际对等原则,将来老张和猪一头撞死在长城上,最高赔偿6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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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头张不去长城, 只在多伦多炒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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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很正常的结果,说明在中国还是有法制观念的。赔偿数额也比较正常,另外加拿大女子一开始回避与死者家人接触也是明智的。网上的某些报道有挑事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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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再如果一下,如果是你回国旅游撞了那个人,你觉得赔多少呢?对方要60万,你嫌少,给她120万?还是6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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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sqley:这种事儿别拿我举例子,我才不会傻到在长城上往下疯跑。 但就这件事来说,如果有人遇到类似情况(重申一遍讨论破事儿别拿对方举例子),国内的处理办法一般都是先调解,调解不成再走法律起诉的。不仅如此,很多劳资纠纷、婚姻财产纠纷也都是这个步骤。所谓调解就是双方就赔偿额达成一致。所以这个例子最后赔偿60万,应该是双方都接受了的结果。 如果一方要600万,恐怕就要调解失败走起诉程序了。这个案例调解成功是双方损失最小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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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在加拿大只有告公共设施的不告个人。再者,人和人发生碰撞究竟该是谁的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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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点子上了. 如果其他情节都不变, 只把加拿大女子换成是中国二线城市的女子, 会赔这么多钱吗?! 看加拿大女子收入比中国百姓高, 就敲竹杠要60万人民币?"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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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万很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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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撞人和车撞人性质完全不同。人能撞死人一定要分析现场是否确实存在安全隐患。比如外滩踩踏事件中把别人压死的人是不用承担任何责任的吧。另外如果是中国人意外撞死另一个中国人会引起这么轩然大波,会被迫赔偿那么多吗? 崇洋媚外固然不对,但走到另一个极端,过分渲染民族主义情绪,仇外排外的做法也相当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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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点子上了. 如果其他情节都不变, 只把加拿大女子换成是中国二线城市的女子, 会赔这么多钱吗?! 看加拿大女子收入比中国百姓高, 就敲竹杠要60万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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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加拿大老张:撞死人赔60万算敲竹杠?你是没见过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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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加拿大老张:你这傻逼评论还有点一廉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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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在死的时候给子女赚了一大笔钱!否则她在中国再工作二十年也赚不到这笔钱的。 (别怪我说风凉话) 这将成为南京彭宇案的国际版,一个坏的全民社会风气的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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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也太敢要钱了, 一个70多岁老太太的民事案件, 硬敢要60万人民币的赔偿! 太败坏中国人的形象了, 跟打劫差不多." "如果真的是女子踩空,长城管里部门对此非人为的事故要做补偿?女孩是不是要承担100%的责任?60万元人民币太贵了。计算的依据是啥?全是活人在开口。" agr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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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脑子进水了?一条人命12万加币都不到,怎么能说打劫?根本就不是钱的问题。这件事上双方基本上都依法办事。已经是很正面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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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真的是女子踩空,长城管里部门对此非人为的事故要做补偿?女孩是不是要承担100%的责任?60万元人民币太贵了。计算的依据是啥?全是活人在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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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错。如果些洋妞踩空,她可以之后反诉相关旅游管理部门,把这60万甚至更多讨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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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引起加拿大人注意是个好事情, 以后去中国大陆千万别撞人, 当然60万也是一个中肯的数字, 可以遏制中国大陆的民众狮子大开口的毛病, 树立一个协商合理解决问题的标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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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万是合理的价钱么,只能说明中国人命太贱,换了俺必须是100万,是加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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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也太敢要钱了, 一个70多岁老太太的民事案件, 硬敢要60万人民币的赔偿! 太败坏中国人的形象了, 跟打劫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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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人家要60万人民币是打劫,那如果那老太太是你的亲人,你认为要多少才不算败坏中国人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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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死你赔你60万加币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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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条人命10万加元,你还说高,你脑子被驴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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