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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华人中国买房 终证明“我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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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现在律师楼 要证明在国内的身份 如果还有国内身份证 护照或者其他证明180块全包 如果没有中国身份证明350块加政府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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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350就可以假造一个证明“我是我”,不贵嘛,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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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Sanssouci:应该不是照假 就是证明现在护照上的你 和离开中国的你是同一个人 律师会得到加拿大和中国领事馆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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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哈,这个帖子好玩。 昨天上海婆拿了几份上海房产证给我看,妈哟,富婆呢,总算我几年投资没白费。 她还告诉我不要随便扔家里垃圾,家里有大量现金呢。 我酸酸地问句,有没有看51,你能证明自己是王丹吗,就是房产主人。 这个有效,吓得她第二天跑去找了个律师,证明王丹是王丹要通过加拿大移民局档案,再去中国领事馆做公证,麻烦500大洋,3个月时间。 原来证明我是我不容易。 问句我是谁,谁是我,我是我吗,点歌“问我”,你们好好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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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么这是个山鸡嘛,不,商机,干脆签证中心关了,开个证明谁是谁中心,一次500,赚大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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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Sanssouci:老大就是老大,我一生人只会吃喝玩乐,不想赚钱,你不同呢,64万人 x 500大洋,哇塞,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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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8号:谁不想吃喝玩乐,香港这几天,天天下雨,还真不好玩,还是太平点。 赚钱要靠运气,运气一来,你就是不想赚,钱来找你。 再譬如做国内股票,如果去年秋天开始做,到现在歇手,起码翻一倍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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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必要争执啥吧,哪里都有哪里的规矩,国内办事不方便也是实情,加拿大也有很多呆板蛋疼的规定,半斤八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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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矩是人定的,规矩有问题,大家就应该质疑,就应该修改。 譬如父母拿中国护照,在加拿大出生的子女,按现行国籍法可以申请中国护照。这明明是大家都知道的规矩,可是到了中领馆,死活不给,这规矩是谁破坏的,新规矩又是谁定出来的。 如果加拿大有糙蛋的规矩,当然也要质疑,不能说就因为加拿大有糙蛋规矩,就不能质疑中国的糙蛋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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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Sanssouci:"是不是你"与提供证明文件是两回事。比如有人出国旅游,恰好护照过期了,即使知道就是他,也走不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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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矢黄色新雨:对,就是这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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罡门村,太搞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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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过文章一个强烈感觉:在中国办事还是靠人,随心情变化幅度太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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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是国内身份证买的房,那你没有注销国内户籍啊,为何不用自己的身份证直接办房产证?还要炫耀你入外国籍了,再回头把自己的国内身份给注销了?我玩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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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计这屋主长期在国内,根本不知道拿外国护照的要被取消中国护照。 其实她在国内有户籍有身份证,直接办完根本没事。没想到亮出外国护照,惹出那么多麻烦。 没人指点,也不上网,中枪是必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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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克强总理不是说,有些人办公务时让你证明你妈是你妈。看来以后全家都做个DNA测试,来证明你妈是你妈,你爸是你爸。政府部门办事也是与时俱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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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问题是你人站在官府前,需要你证明你自己。 你去销户口,还是你自己,销完户口,你就需要证明你自己,还要远在天边的中领馆去证明。这已经不是什么官僚八股问题了,而是智力有问题了。而根本原因,就是国籍法出了问题,引起的一系列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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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这个对,现在加拿大办境外团聚移民担保的,就要验双亲和孩子的DNA符合才行~~支持国内跟上加拿大节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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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51论坛管理:没有可比性,一个加拿大是针对新移民,防止做假。一个是在国内出生的,户籍身份证都有记录,还有熟人邻居户籍警都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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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居一年入籍?或者是记者没弄清情况就写,或者是当事人的话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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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文章主要是为了体现我们伟大祖国的警察是如何急人民之所急,在中国办事不再是那么难,反而是加拿大需要你飞回来才能办,而不是通过加拿大驻中国大使馆就能办好。只要明白了文章的目的,至于其中的瑕疵,至于所说的是否是事实,就不要追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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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施兰红随丈夫定居加拿大温哥华。 2014年3月,施兰红通过了移民考试,获得了加拿大国籍。 定居一年就可以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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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结婚。估计拿到PR后,没有定居,一种是跟老公当飞人,一种是跟老公定居在中国。2013年正式定居加拿大,只要符合住满若干年移民监的规定,2014年入籍当然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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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人就该折腾,明显不合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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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裤子放屁,瞎折腾。 如果李大管家指出证明“我就是我”是个笑话,必须要改革,可不能这么去改。 其实最简单有效的方法,从根本上改,也就是把现行国籍法给改了。 本来就保留有中国国籍,已经证明了此人是此人,并不因为到出入境管理局办理取消了户口,此人变成了他人。 如果国籍法只承认中国公民的中国籍,这事就根本无须这么折腾,直接就把事给办了,这才符合李大管家的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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