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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哥华岛4车连环撞 乃松鼠过马路惹祸

温哥华岛乃磨22日发生连环车祸,四辆汽车在高速公路上追尾,始作俑者竟是一只松鼠。

22日清晨8时半左右,一位53岁乃磨男子沿Island高速公路向北行驶,一只松鼠突然闯入他行驶的车道,导致他急踩煞车,结果引发连锁反应,后方三辆汽车先后追尾。意外中无人伤亡,肇事松鼠也没有受伤,但多辆汽车损毁严重。

警方提醒,在时速110公里的高速公路上急煞车是十分危险的行为,可能导致严重车祸。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 51.CA 立场。
以后加拿大的高速都改名叫动物专用道,开车的都滚到local去。即使是local如果有猫,鹅,松鼠等通过,警察依然可以有权封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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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鼠说:很抱歉,我没有买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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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一个白女人为了避让高速公路上的大小鸭子行走,也是一个急刹车造成连环追尾和一死一伤,报销了她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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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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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面的车跟车过近,第一辆车没有责任,第二两车占大多数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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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了。高速路上无故急刹或停车是有责任的。如果有dash cam证明前面没车或紧急事件,第一辆车负绝大部分责任。110公里时速正常间距根本停不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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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abcdca:谁会无故刹车,看到路上有动物刹车是条件反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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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SUPERFAN:错了。那样的司机就根本不应该上路。开车一定要全方位注意。这时学车和日常开车时多注意的结果。我有一次冬天在401上,右前方两条车道以外有一个车失控打转,我马上前后左右扫(当然是后视镜),果然前面有个猪头可能是吓到了,猛踩了一脚刹车。好在我警戒,知道我右方无车,马上变道。要不然肯定撞上(路上有雪,根本不可能刹住)。 这些都是在国内学车的时候师傅再三强调的。开车走神是致命的,不是自己的就是别人。不能强调外部原因。如果说条件反射,当时的第一个反射应该是马上扫倒后镜再作动作。就算前面是一个大活人也没办法。在那种情况下(人跑到高速路上),想想看,无论如何都会死人,是犯规的人更该死,还是老老实实在路上开车的人更该死?这不是马后炮。就象防火教育,要不断提醒直到变成条件反射为止。平时不注意,出事当然反应不过来。 4楼说的那个案例,如果没错,法官也不会送她坐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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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讨厌加拿大人的这种装B行为,松鼠的命值钱,后边车辆驾驶人的生命安全可以罔顾。没出人命是幸运,这种驾驶人应该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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