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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慕阳躲过一劫:难民申请司法复审胜诉

7月15日晚,温尼伯法院做出裁决,判定程慕阳司法复审案获胜,其难民申请将被发回加拿大难民署予以重新考虑和决定。联邦法院法官Yvan Roy不满移民及难民局(IRB)未能验证中国法庭证据的真实性就已接受中国的法庭提供指程涉及不法活动的证据,因此接受其司法覆核申请,并给予程重审机会。

法官:中国的指控在加拿大不算数

法官Yvan Roy判决主要不满审查程难民申请的移民及难民局(IRB)难民保护部门,在考虑是否给予其难民身分的过程中,一开始即接受中国政府对程慕阳违法的指控,而非根据加拿大法庭的标准,加拿大检验呈堂证据,以致违反了合理原则。

程慕阳

据明报报道,Yvan Roy指出,中国提供的证据,有关的证人无人来作证,而有关证词的真实性,也不是难民保护部门能验证的,他认为,IRB最后根本在未评估证据份量的情况下,即已接受了中国对程慕阳非法指控,接受了程慕阳在加拿大以外犯下重大非政治犯罪的指控。

法官说,从已有的证据来看,欲掌握有关程慕阳涉及侵占公款的指控情况,其实是相当困难的。

Yvan Roy也指出IRB在作出决定时,用了多次“也许”(maybe),以及“可能是”(would be)等不确定的字眼,既然IRB的审理委员都不确定,如何能够就直接采纳中国的证据?他因此认为IRB拒绝程慕阳难民申请的决定不够公平。

司法复审获胜,意味着程慕阳在较长一段时间内,仍可以继续留在加拿大。那么程慕阳在加拿大还能躲多久?专家分析,程慕阳至少还有4道挡箭牌。

第一道挡箭牌:拥有合法居留身份

尽管理论上加拿大法律并不禁止向境外引渡本国公民或永久居民(即枫叶卡持有者),但实际上犯罪嫌疑人一旦拥有这类合法身份,遣返就成为非常困难的事。

2008年,加拿大边境服务局在一份报告中表示,该国移民及难民局(IRB)认为,程慕阳是不能被允许入籍的、涉嫌犯有严重罪行的人。但同时该机构承认,没有证据表明程在旅居加拿大期间也卷入犯罪;2009年,程慕阳撤回入籍申请,转而谋求政治难民身份。但同年IRB小组成员马克·泰西裁定,驳回程慕阳难民申请,理由是认为申请人捏造受到政治迫害的情节,并以此作为获得在加拿大长期居留资格的理由。对此,程提起上诉。2011年,IRB移民上诉分庭专家卡西·马图驳回上诉。2014年10月,IRB小组成员戈登·麦克雷再度驳回其难民申请,理由是程可能在加拿大以外犯有严重非政治性罪行。

程慕阳参加自由党筹款晚宴

按照当地法律界人士的分析,在目前情况下,程慕阳获取政治难民身份的概率几乎为零。但即便如此,走程序恐怕也得一年以上,即便程序走完,他仍然拥有合法的永久居民身份。按照5年一续的枫叶卡制度,其下次枫叶卡到期应在2016年。届时,如果加拿大联邦移民部拒绝给其枫叶卡续期,程的加拿大合法居留资格才算就此终结。他的第一道挡箭牌也才算过期作废—但是,这不意味着他一定能很快“回家”。此外,由于其香港特区居民身份仍然有效,即便“回家”,也仍会被送回出发地香港,而非中国大陆。

第二道挡箭牌:中加没有签署引渡条约

中加没有签署双边引渡条约。按照加拿大法律,只有在加境内的犯罪才能被惩处,而如果嫌犯在加犯罪,又只能被加拿大一方惩处。加上“可能判死刑的不引渡遣返”这条铁律,其结果往往是重犯因担心被外国处死、轻犯犯不着兴师动众,最终一个也引渡不了。

从程慕阳忙于兴诉来看,至少目前他无意回国投案,或成为被遣返的自愿者。在这种情况下,即便2016年后丧失在加居留的合法身份,一时半会也很难让他“回家”。

第三道挡箭牌:有钱就可以继续打官司

自2001年起,程慕阳至少卷入4项重大法律纠纷,包括自2001年起就为其能否入籍加拿大不断兴讼。针对IRB移民上诉分庭专家马图驳回其政治难民申请,程慕阳以“政治偏见”为由起诉马图。这项起诉于2015年初开庭,至今尚未完结;2014年底,他还以“和中方合作分享信息,违反加拿大宪法和国际条约”为由,向加拿大联邦独立法院起诉联邦政府两个部门(联邦移民及难民局、联邦边境服务局),索赔175万加元。

由于加拿大法律规定,在加境内的诉讼必须了结方能离境,许多担心被遣返的外国嫌犯都采取主动兴讼的方法拖延时间,以达到长期滞留的目的。前面提到的德加双重国籍持有者施赖勃,在走投无路之际,先是起诉马尔罗尼吞钱,继而表示愿意在加拿大联邦下议院作证,让原本被公认拖无可拖的引渡铁案被戏剧性地又拖长好几年。

从申请国籍反复遭拒到申请难民多次遇阻,程慕阳几乎无案不讼。如今,他的身份业已无法隐瞒,势必较以往更顽强地守住自己这第三道挡箭牌,能拖一日是一日。

第四道挡箭牌:法律死循环

即便2016年程慕阳的合法居留权失效,是否会即时进入遣返程序,也要看其它因素的影响。正式进入遣返程序后,由于已经数次被驳回政治难民申请,他将无法再进入难民资格认定程序躲避,但他可以遣返后将可能受迫害或被判死刑为由,申请接受遣返前风险评估。这个评估同样可以折腾两三年。如果这一风险评估的结果对他不利,他可以各种理由向法院申请复核。如果复核结果被推翻,一切就得从头来过。即使还是对嫌犯不利,他还能继续向最高法院上诉。

这一套流程走下来需要多少时间?

曾经是赖昌星律师的大卫·马塔斯如今要从程慕阳身上发财了

赖昌星就是个典型案例,一拖十几年的,最后靠这一套路熬下来,能熬多久的关键往往在于一条——你有多少钱。

对这类案例,加拿大的律师烂熟于心,即便最有经验的法官对他们也头疼不已。只要你有足够的钱聘请那些善于打这类官司的律师,只要你成功进入“判决-上诉-再判决-再上诉”的司法圈子,到后来就算你自己厌烦了想走,恐怕都没那么容易。

赖昌星曾数次逃脱遣返,甚至被送到机场登机前还能峰回路转,风险评估结果也被推翻从头来过。但2011年他最后一次被遣返前,数次将他保住的律师大卫·马塔斯居然在关键时刻手机停机、声称“人在德国出差”。当时,许多观察家指出,赖已支付不起马塔斯的律师费了。

程慕阳最终何时遣返,还得看程慕阳到底有多少钱,以及他愿意花多少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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