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无忧资讯 /
  2. 本地 /
  3. 4口华人家庭申请被拒 在加4年后将被遣返 /

4口华人家庭申请被拒 在加4年后将被遣返

来自马来西亚的一家4口华人家庭在申请“人道及同情”(H & C) 被拒后,加拿大边关服务局执法官员也拒绝了他们提出延迟遣返的要求。于是,这家人向联邦法庭提起上诉,法庭于今年5月进行聆讯后于上周发出判词,表示拒绝受理其司法覆核申请﹐这意味着无法再延期遣返当事人。

此案中一家4口在2011年12月以游客身分到访多伦多﹐逗留1个月后呈交难民申请。但在向一名自称移民顾问的地产经纪交付1万元的顾问费后,竟被他说服收回了难民申请﹐转而递交“人道及同情”(H & C) 申请﹐不过该申请也被拒。

在申请被拒后,他们于2013年3月接到通知﹐将于2014年4月被遣返马来西亚。一家人继而申请延迟遣返被拒,最近的法庭的判决表明他们就会在不久后被遣返。据法庭文件显示﹐法官判决马来西亚华人一家的司法覆核要求时称﹐边关服务局官员并无多大选择﹐当接到遣返执行令后要“尽快”执行﹐避免积压个案。但会考虑其他包括当事人生病﹑旅游证件有问题等因素。

加拿大自2012年12月15日实施新的“难民法”以来,中国居民申请踊跃,连续两年成为加拿大最大的难民来源国。据加拿大难民移民部最新资料,2013年有761名中国人申请难民,2014年1到9月人数达776人,比排名第二的巴基斯坦多234人。去年加拿大的中国难民申请接收率为42%,比2013年提高八个百分点,

加拿大目前接收的难民有两类:1)获得担保的难民难民担保人可以是加拿大政府,加拿大团体和加拿大公民。获得担保的人通常身处难民营,或者在自己的原籍国以外陷于祸患。申请人必须在到达加拿大以前就获得担保。这种途径不见得是最迅速的申请方式。但优点是一入境即可获得永久居民身份。2)自己前来申请庇护的人。申请人可以自己设法逃亡,乘飞机,乘船或经陆路抵达加拿大,在机场、港口或其他入境口岸申请庇护。持有合法身份证件的申请人会获准在加拿大境内暂住,等待移民局的聆讯。这是审核难民资格的第一个步骤。如果没有合法身份证件,申请人将被直接送进难民拘留所,年满16岁的随行子女也将被拘留。如果移民局认为你递交的材料不全或涉嫌造假,拘留时间可长达一年。

大多区华人及东南亚裔法律援助中心主管吴瑶瑶表示﹐该中心每年接到数十名无身分者查询逗留加国方法﹔也接到近10宗被判遣返原籍地的求助个案。她指一般情况下﹐刚到达加国不久的无身分者会作出难民申请﹐但于加国逗留了较长时间的无身分者则较多会递交“人道及同情”申请。

她说﹐通常的个案是一个家庭﹐成年人在加国有工作﹐子女上学﹐他们过往的难民申请被拒后﹐以黑身份逗留加国一段时间﹐再以“人道及同情”为理由申请留加。他们过往可能曾以中国只准生1名子女或宗教为理由作难民申请﹐但当时无证件证明他们来自中国而申请被拒﹐其后找到证明文件而再次申请。

加拿大收紧难民政策后,申请人的成功率上升。2014年处于受理阶段的1万9960起案子中,有近一半被接收,而2013年只有38%。加拿大实施新的难民条例,旨在打击来自民主国家的假难民申请,并减少个案积压。渥太华把新政策实施前后的申请分别处理,结果新申请者的成功率达61%,而积案成功率只有34%。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 51.CA 立场。
  • @ 2015-08-22 14:15
    您已点过赞
    中国大陆及其最铁最铁的好朋友巴基斯坦,
    成为加拿大难民申请的第一,第二大来源国,
    这不是把爱国华侨大牙都要笑掉吗!
    金正恩知道后留下眼泪说道:
    我去年才把你们评为宇宙第一幸福国,
    这不今年我们顺理成章排第一了吗!
  • @ 2015-08-22 22:47
    您已点过赞
    再说东南亚法律事务所的律师吴瑶瑶。这个可是正牌律师了,大多倫多華人及東南亞法律援助中心行政主任,於1989年曾经出任过平权会多伦多分会会长。她就是在那个时候有了往我背后捅刀子的机会的。我那时候因为跟多大的人权官司去向平权会多伦多分会求助,面见了所谓知名“人权律师”吴瑶瑶。只见她一副冷脸听我说了几句就以很矜持的姿态说“种族主义是很难证明的”,一句话来结束了我的访问。

    所谓华人平权会却不帮忙,我以为也就完事了。结果发现事情根本没有完。多年后,我通过安省信息法拿到了一小部分我在安省人权委员会的档案,赫然发现一封信,多伦多平权会主任吴瑶瑶写给安省人权委员会的。平权会居然背着我给人权委员会关于我的案子去信。为什么?一读此信,才知道吴瑶瑶为什么要背着我。因为她知道她这是对我极大的危害和险恶。她在信中写的大意就是平权会我们对此案是否涉及种族歧视不认同,虽然我们也关切是否多大行为有报复之意。可以想见,人权委员会一看,好,连华人社区都不支持这个案子了,还顾忌什么?于是就放手对我进行迫害,直到最终把我打成罪犯。这不就是literally背后捅刀子吗?最典型的经典案例。我向全加华人联合会总会投诉,结果那个会长说,我们这个组织是拿加拿大政府的funding的,意思就是我们拿政府的钱,有人要做这样的事我们也没办法。

    为什么主流们不敢对黑人中东人社区这么肆无忌惮地迫害,动不动就把某个看着不顺眼的华人送进监狱,如我,如唐伟臻?不就是因为他们的社区都是内部相互支撑,紧密团结的吗?黑人不用说了,中东人,那个在街车上被白人警察9枪打死的青年,已经几年过去了,他死的那个街口到现在都有人来街灯柱上绑上花,写上他的名字。可是我们华人呢?对主流社会是指哪打哪,纷纷对一个被主流打压的华人落井下石,口诛笔伐至少也要划清界限。这都是其次,最险恶最卑鄙的是背后捅刀子,就像这个吴瑶瑶一样。

    25年过去了,跟冯志强一样,时不时看到吴瑶瑶的大名出现在媒体上,还是在从事她的“反种族主义”事业,并以此获得了多伦多市人权奖,不久前又成为安省荣誉市民奖。可谓名声响亮,遍及主流及华人社区。她可以说是几十年如一日地搞主流规定的人权事业,为主流打压华人人权案做出了杰出贡献,不久前我在51网谈到她时有其他华人说也是吴瑶瑶的受害者。所以我本来一直以为她要发达了,受到白人主流的提携,比如被招徕进市中心那些大法律事务所去供职,至少一个白人律师楼里干活,或者进入政府拿个一官半职,好不风光。可是25年过去了,她怎么还是那个拿政府钱非牟利性质的社区团体大多倫多華人及東南亞法律援助中心的主任,还得吃政府呀?她这些名声看样子都不过是水中月镜中花,好看不好吃的。

    原来我,和跟我一样的其他华人这么不值钱,帮着打压迫害了我们就连个正宫地位都捞不到。可能是中国人想当汉奸的太多了,把汉奸的身价都压低了?可能至少要中国厅局级干部才能当上有赚头的汉奸。想当年给日本人当汉奸,随便一个农民就可以,而且还受到日本人的厚待哦。可是洋人却为什么这么不同?

    我想可能是洋人文化天生就鄙夷对自己人背后捅刀子的那一类人吧。不是从圣经一开始,白人就以那个为了17个便士就出卖了耶稣的犹大为大恶,到现在都鄙视犹太人的吗?我都不知道当白人主流在给吴瑶瑶颁奖的时候心里会不会在想,看把这个黄犹高兴的。
x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