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无忧资讯 /
  2. 本地 /
  3. 加拿大华侨“像疯子一样反腐” 蹊跷猝死 /

加拿大华侨“像疯子一样反腐” 蹊跷猝死

加拿大华侨何海生说:“我之所以要署真名向中纪委、省纪委举报,是因为纪委是共和国反腐的最后一道防线。”

何海生“像疯子一样反腐”,几近偏执,但他像黏合剂一样,把中国政法系统内部和社会上反腐的力量激励了起来。

海南一位司法干部说,何海生非常关键,他的突然死亡,将在一段时间内使海南反司法腐败进程陷入停滞。

“反腐反成烈士” ,此情此景,令人痛惜。有人因此提议北京当局学习香港廉署,采用反腐“零伤亡”战法。

去得太突然了

据29日南方周末报道,2002年6月29日,海南省海口市,一个不寻常的葬礼——海南省政协副主席周松、省纪委监察专员卢灵雄、省人民检察院民行处处长王泽、省纪委派驻第一纪检组纪检干部及几十名来自海南司法界的官员和政法干警,专程赶来参加了一位死者的遗体告别仪式。

花圈中一幅挽联醒目异常:“不平则鸣,追求正义;嫉恶如仇,贪吏煞星。”

死者并非是纪检干部,而是一名普通商人———何海生,生前系海南怡昌国际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加拿大华侨、中共党员,逝世时49岁。

反腐显然不是何海生的职业,但他由于机缘巧合,触摸到了深深隐藏在海南省法院系统背后的一个腐败网络,从此坚定地走上一条民间反腐之路;正当他在海南省众多司法部门的支持下,举报打击司法腐败分子取得突破性进展的关键时刻,却猝然去世。

他的死几乎让所有的人感到蹊跷。海南省的一位司法干部对记者毫不掩饰他的震惊:“这不正常,他去得太突然了。”

生前,何海生曾被朋友善意地提醒:“不要忘了自己的身份和权限,你只是一名看客,管那么多干什么?”

而何海生的回答是:“为了净化海南的司法环境,我豁出去了。”

一张看不见的“网”

2000年下半年,何海生感受到了隐藏在海南司法界的“一张网”。

2000年4月,何海生的母亲傅崇慧投资的海南光明实业公司出了问题———价值6000余万元的在建项目“光明阁”A幢房产,突然被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

海口中院出示了一份民事调解书:梁某成为光明公司“法定代表人”还承认光明公司欠海口澳伦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万美元,双方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以“光明阁”A幢售房款还债。海口中院据此强制执行。

梁某怎会摇身一变成为光明公司法定代表人?何海生大惊,认定法定代表人已被伪造签名变更。

傅崇慧向海南省工商局提出异议。经海南省工商局调查鉴定,认定骗取事实成立,发文恢复傅崇慧的法定代表人地位。

梁某不服,向海口中院起诉省工商局。9月13日,中院一审宣判,梁胜诉。经傅崇慧申请,海南省检察院向省高院提出抗诉。

何海生认为自己卷入的三起相关诉讼疑点颇多:第一桩官司,100万美元的“假借款纠纷案”,光明公司虽胜诉,但对制造假案的犯罪行为没有给予任何制裁。相反,有关法院认定“原被告间相互串通,伪造证据”,妨害司法,对光明公司罚款3万元。

第二桩官司,梁某状告省工商局案,梁一审胜诉;省检察院向高院抗诉,再审后省高院驳回抗诉,梁再次胜诉。

第三桩,是由前两案引发的光明公司出资权纠纷案。何海生一审胜诉,新华区法院确认了光明公司300万元出资来源为:傅崇慧50万元,怡昌公司(何海生所有的公司)250万元。一年后,二审却判令———发回重审。

何海生认为海南省法院系统中存在一个尚未被打击的关系网,梁某因投靠此关系网而受益。

从何海生生前留下来的材料来看,他把这三次诉讼归源于梁某对他资产的觊觎,而三宗简单明了的案件“人为复杂”的原因,他认为是一张关系网在起作用:某法院某庭副庭长与另一法院副院长和某庭长邓某均是同学,梁某通过老乡关系与该关系网结盟,进而出钱聘请某法院的一个副院长推荐同事罗某担任其代理人,与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法官马春龙(已批捕)结交,精心织就的这张“关系网”,左右了这三起案件的结果。

2001年8月,何海生通过自身诉讼的经历及相关的调查,认为:在海南法院系统,存在着一个以同学、同乡关系为纽带,权力互利勾结的“地下网络”,还有一小批与他们关系密切的律师为他们在社会上作“收钱代理”,他们通过权力攫取个人私利、玷污法律尊严。

此时,他做了一个让所有人吃惊的举动———直飞北京,直接向中纪委举报海南两级法院腐败团伙成员16人,在他这份后来被称为反腐“黑名单”的举报材料中,列举了这些法官们的违法违纪行为。而在所有举报材料上,他都署上了自己的真实姓名。

同时,他也向海南省委、省人大、省纪委、省高院等部门陆续举报海南省两级法院法官的违法违纪行为。

2001年8月13日,中纪委领导对此案作了批示。其后,海南省纪委成立专案组,着手调查海南省两级法院的涉案法官。

何海生一生多豪言壮语,其中一句是:“我之所以要署真名向中纪委、省纪委举报,是因为纪委是共和国反腐的最后一道防线,不能被腐败分子击破。”

让“雷锋式”的法官下马

何海生身边的人发现,这个往日对钱感兴趣的商人跟换了个人一样,“着了魔”似的四处搜集材料、寻找证人,他声称要把“黑名单”上的法官们“逐一拉下马来”。

而刚开始的时候,几乎没有人认真对待他的“反腐激情”———“他不过是一商人,能有多大能量?”

何海生对举报和揭发的热衷,被朋友称为“做蠢事”,被不熟悉的人斥为“傻瓜”。

接受记者采访的海南政法界官员大多表示,他们对何海生,都经历了一个从冷漠到怀疑,最后到敬佩的过程。

一位纪检官员对何海生这样评价:“还真少不了他。他的社会联系面广,哪里有线索,我们往往说不上来,一问他,他很快就可以给你查到。哪里找证人,我们也往往说不上来,一问他,他很快就可以给你找到,并且亲自跑腿,动员证人作证。”

对此时的何海生来说,反司法腐败已经是“悠悠万事,惟此惟大”,连钱都没心思挣了。

他口口声声对朋友说,他是“革命生产两不误”。实际上,自从开始立意反腐,他的整个生意就基本陷于停顿。

据他的身边人说,他每天早上只是象征性地到楼房工地逛一圈,然后就回到办公室,开始搜集那些线索,整理材料,联系当事人。

晚上,他把小女儿哄睡后,就来到书房,一个电话接着一个电话,与证人、律师、办案人员交流,互通信息。

有朋友这样形容他从2001年8月到2002年6月这段时间的生活状态:反腐已到了“走火入魔”的地步,不能自拔。

2001年8月底的一天,何海生听说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将要作出一项新的人事任免决定,委任柏某和吴某分别为两个法庭的庭长,并于当年8月27日上任。海南省高院已呈文上报海南省人大常委会批复。

何海生闻讯大怒,因为根据他的调查,两名法官“有劣迹”,列于他的反腐“黑名单”中。

而此前的7月,何海生曾就柏、吴二人的违法违纪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得到的回答是:柏某是海南省高院最廉洁的干部,是雷锋式的干部。

何海生对此“猛然感到寒心”,并决心把真实情况公布出来。何海生展示了自己的反腐成果,以此来推进专案组的工作。

何海生把搜集到的证据整理好,署上自己的大名,向海南省人大常委会举报。他还公开称,要在人大常委会讨论时,把举报材料发到每一个委员的手上,要人们认清这几位法官的面目。

结果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在讨论两人人事任免时,退回了任命提案。

两次提交,两次退回。

法院一时震动。“这是海南省高院建院十余年来从未有过的事情。”一位法官说。

2002年8月23日,海南省人大常委会任免处处长李绪青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他任上几年,接到的具名举报就两件,何海生是其中之一———他用了“罕见”这个词。何海生经常为一个案子跑省人大四五次,甚至带着知情人同来。“这样的人真是少见,决心很大。”李处长说。

何海生不仅决心大,胆子也大,他根本不避讳什么。一次就在海南省高院,何海生面对众多法官,语气很冲:“柏某不是雷锋式的好干部吗?他有问题,我一周之内就要把他拉下马来了。”

面对举报的对象,他会打电话甚至面对面告知对方:“我正在告你,你一定要为你的腐败行为承担责任……”

“人大任免事件”普遍被看成是何海生反腐行动的分水岭,打这以后,“心中有事”的一些人开始感到———何海生已经成了他们最大的麻烦了。

腐败分子的噩梦

何海生对举报司法腐败分子的活动陷入深深的痴迷状态,他的这种状态让朋友们担心,让对手心惊。

一些司法干部善意地提醒何海生:你只是一名当事人,为了自身安全,不要做超出自己权限的事。何在较量中,也感受到了一些人的能量。

而在一些场合,有人宣称要对他下黑手。但对手的反弹,似乎刺激了何海生的斗志。

一位熟悉何海生的海南省政法干部说,当何海生把反腐作为一项事业而几近偏执的时候,他像黏合剂一样,把政法系统内部和社会上反腐的力量激励起来,联合在一起,正气轩昂,正义力量越来越强大。而他的角色颇像一个“旗手”。

海南省纪委、人大、检察院等部门对何海生的举报更加重视了,对他的反腐工作给予大力支持;在民间,许多人纷纷将所了解的犯罪线索提供给何海生。何根据所掌握的线索,调查取证,寻找动员掌握内情的证人。

马春龙,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法官,是何海生上交的反腐“黑名单”中一员。有人举报,在执行海南光大国信与海南科技工业公司、海南华侨投资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马春龙伪造数份假裁定书,与光大国信负责人方某勾结,侵吞国有资产数千万元。

当事人向海口中院提出异议。迫于压力,今年4月,该院对马春龙进行调查。

何海生到海南省检察院举报此事后,省检察院受理并进行初查,发现马春龙在执行案件中制作假裁定,将当事人财产据为己有,涉嫌枉法裁判,并查出其收受巨额贿赂的事实。

2002年7月,马春龙及方某被批捕。

何海生的能量开始显现:一些枉法裁判、滥用职权的案件被纠正,一批多年来滥用职权的腐败法官进入省纪委的调查范围。

“偏执”的何海生在海南纪检、司法部门的支持下,反腐行动取得了初步成果:他向海南省检察院、海口市人大检举———“梁某在光明公司与澳伦特公司100万美金借款合同一案中,与澳伦特公司总经理张某、律师朱某伪造证据、妨碍作证、制造假案,侵占公司财产,海口市中院发现犯罪应当移送而不作为”,海南省检察院以琼检民行监字(2002)第1号向海口市中院发出监督意见书,要求中院及时履行将梁某及有关人员的犯罪线索移交公安机关的职责。海口中院依此移送,海口市公安局已正式立案侦查。

他举报某集团负责人徐某与法官勾结侵吞转移国有资产数千万元的重大线索,经有关部门调查已基本证实。现嫌犯徐某在逃。

他举报某女以法院领导妻子的名义、冒充律师收取多宗案件巨额代理费线索,现已正式展开调查。

对于海南法院系统的腐败法官而言,何海生成了他们的噩梦,也引起了被举报对象的惧怕和仇恨。一些人通过各种关系找到何海生,请他吃饭,讨好他,央求他,何不为所动;另一些人明目张胆地恐吓他,但何也不为所动。

“马升案”撕开铁幕

记者在采访中证实,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执行庭庭长(副厅级)马升的落马与何海生不懈的举报密切相关。2002年6月5日,马升因“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被海南省纪委“双规”。

马升案的突破,被认为是海南司法界反腐进程的重要环节。

海南省一个律师对记者说,海南省为什么10年来很少有法官“出事情”,不是没问题,而是动不了,现在是撕开一个口子。

这让何海生突生前所未有的成就感。因为自1993年始,就不断有人举报马升,1997年和1998年,海南省纪委曾两次对马升立案侦查,皆因查无实据作罢。

一种说法是马升的能量太大了。他被认为是这个法官腐败网络中的重要一员,“一块难啃的骨头”。

有意思的是,马升与何海生的三桩官司“八杆子打不着”。但在何海生搜集到的大量举报材料中,对马升的举报是最多的。

证人们普遍担心,倘若马升这次告不倒,威胁到自身的安全,纷纷拒绝出面。这让何海生倍感苦恼。动员知情人为“马升案”作证,成了他每天的日常工作。

李可芝(化名),海南省政协常委,马升“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的关键证人,因与马升是过往的密友,知晓马升在一些场合收取巨额贿赂的情况。何海生反复动员她站出来作证。

2002年6月6日,马升被“双规”后的第二天,何海生一连给李可芝打了六个电话,说:“举报马升的就是我,我不怕,你也别怕。”

李可芝虽然被何的决心感动,但她了解马升的特殊能量,顾忌甚多,因此一再拒绝。

在何海生不依不饶的要求下,李可芝终于同意见面。她向记者回忆了见面时的情景:下着大雨,何海生情绪激动,见面第一句话:“法院的那帮腐败分子都是我拉下马的。”

何海生鼓励李:“马升不可怕,他已经完蛋了,凭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和枉法裁判两罪,足够判他15年徒刑。”

李仍心有余悸:“15年之后,他要害我怎么办?”

何海生大惊,说想不到马升可以把一个人吓到如此地步。何盯着李,一字一顿地说:“他在15年之后还有人怕,那我就更要非搞倒他不可。”

李可芝说,何海生的胆魄让她感到一种亲近:“在这物欲横流的社会,像他这样的人真是太少了。”在何的感召下,李可芝毅然站出来作证。

同李可芝一样,何海生接触并争取到的证人都有过从担心到信任的心理历程。

胡士宏,某公司总经理,对马升的情况比较了解。胡的一个案子“落在马升手里”,他当时对马仍抱有希望,并托人求情。

在何海生找他之前,他曾被人威胁:“不要乱说话。”

但胡士宏最终与何“一起干了”,他说,走到这一步并不是我有多少觉悟,是感动于何海生的执著和真诚。

胡士宏的举报材料《马升究竟是谁家的执行庭长?》上说:一件执行案,就造成国有资产流失788万元。

材料通过何海生转送到海南省纪委办案人员手中,他们找胡核实案情,从而对马升案的侦结起到了至关重要的推动作用。马升案也因此由一般的“玩忽职守”升级到“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2002年4月,何海生的一个行政官司在海南省高院举行听证会。但这次听证会却成了何海生的“反腐演讲会”,因为他在会上只字不提自己的官司,而大谈反腐的心得。此时的何海生反而彻底抛开了自己的官司,事后他说:“由他们判去,爱怎么判就怎么判。”

当时马升还在任上,何海生大声对法官们说:“我的反腐败行动才刚刚开始,马上就会有人‘进去’。”

一位法官好奇地问:“说谁呢?”何当时没回答。

6月6日,马升案已经清晰。这位法官接到何海生的电话说:“我现在告诉你答案,马升就是我搞进去的。”

何海生把所有的精力都投入反腐。正像胡士宏看到的,何海生的办公室成了“反腐指挥中心”,开车的、打字的,所有人员都调动起来了,搜集、整理、递送举报材料。知情人或办案人员需要经济上的帮助,只要与案子有关,何海生都慷慨解囊。

一度,在法院得不到公正答复的人们,揣着材料,纷纷找上何海生家门。

“旗手”倒下以后

而就在这个关口,何海生蹊跷地死去。2002年6月25日凌晨3时,酣睡中的何海生突然呼吸急促,全身痉挛,“120”赶到时,人已经不行了。对于他的死因,公开的说法是“劳累而死”,更多人怀疑有其他原因。

一位海南的纪检干部肯定地对记者说,何海生非常关键,他的突然死亡,使海南反司法腐败的进程在一段时间内陷入停滞。

最大的影响是对证人的心理打击。一批经何海生说服或者受其影响,愿揭发腐败法官的重要证人听到噩耗后,有的远走他乡,有的重新选择了沉默。

比如,某法官受贿案的主要证人段某本来经何海生动员,已从加拿大回国,抵达珠海,拟回海南作证。因受何海生死亡的刺激,当即避走加拿大。

另一重要证人杨某,也在何海生的动员下,由长春回到海口,准备为某法官受贿案作证。但何死后,杨多次接到涉案人的恐吓电话:“管住你的嘴,不要做第二个何海生。”

何海生生前还曾动员多名法官、律师为马升受贿案作证,因何猝死,他们惟恐案件侦查不彻底,将来遭涉案官员报复,被迫退缩。

一种说法是,正被查处和调查的涉案人员,则弹冠相庆,大开酒席。

一位纪检干部分析,海南反司法腐败的斗争因何海生的猝死,正面临严峻局面,本已形成的破竹之势受到阻遏。这种情况的形成也值得深思。

不怕,我有后代

何海生在由商人向反腐败斗士角色转换期间,表现出了巨大的感召力。

在强大的阻力面前,甚至纪检部门的个别办案人员都曾打过退堂鼓,但何海生对腐败势力“不顾死活”和“死缠滥打”的劲头,让他们感到振奋。

有人总结他的优势是“三有”:有胆,有理,还有钱。

据说何海生甚至产生过一系列近乎荒诞的想法:他要成立一个民间反腐败中心,要建立一个反腐基金会,由他出钱。而事实上他的怡昌公司一度也成了“反腐中心”,差不多停止了正常的经济业务。

何海生说,“反腐败也要有经济基础”。正是这个条件让无数人在举报的成本面前左右权衡,望而却步。何是把这个问题看开了。

一位政法干部把何海生比喻为斗风车的“堂。吉诃德”,说他干的不是自己的活,却如此虔诚,如此认真,如此执著,又带着孩子般的天真和纯朴。何海生自称为“狗仔”,意为:做什么事都要宣扬出去。

朋友劝他,反腐败与经商不同,很专业,要抽精锐力量搞,你的行为不当,对自己和对支持你的人都有可能造成伤害,结果注定失败。

有人考虑过何海生反腐败的动机,一种比较多的说法是由此人性格使然,另一种说法,是巨大的荣誉感和使命感,以及人们对他的认同感,让他一路向前,收不住脚步了。

一位法律专家说,何海生代行着部分社会公共职能,注定要为此付出代价。

在何海生的整个反腐活动期间,母亲傅崇慧都在加拿大。母亲从一开始就反对儿子的“反腐”事业:“你是一个商人,反腐败不是你一个人的能力所及。”

越洋电话里,儿子说,我取得了很大的成绩,我现在成了英雄,别人都佩服我……

母亲不想听,多次发生争执,多次挂断儿子的电话。

“你不怕吗?”母亲问。“不怕,我有后代。”儿子认真地回答。

他认定了的事,没有人能拦得住他,母亲说,由他去罢。

何海生最后的一次全家团聚是在2001年末,何海生在饭桌上大声地说:他一生最为自豪的有两件事,第一是培养了两个世界名校的大学生,第二是与司法腐败作斗争,维护了共和国的利益。

女儿何例励只知道父亲在做一件“大事”,“一件扬名立万的大事”,她没有想这个事情会给父亲带来什么。

2002年5月15日,何海生4岁小儿子何沅峰过生日,何海生答应儿女们一定赶回加拿大的家。

父亲终究没能来。他对女儿说:“有人被抓(‘双规’马升),走不开。”

不想一个月后竟成永诀。

2002年8月24日,记者走进位于海口市滨海大道怡昌公司的办公室。

这里早已人去楼空,桌椅和电话上落满尘土。昏暗的夕照下,显出几分凄凉。

母亲傅崇慧在整理儿子遗下的成堆的举报材料,喃喃自语:“海生做得对吗?”遗像中,何海生从背后望着母亲,栩栩如生。

反腐也要力求“零伤亡”

同日南方周末刊发郭光东文章:避免“反腐反成烈士” 。

文章说,商人何海生,倾尽全副精力、财力,自报家门,投身与其自身利益并不直接相干的反击海南司法腐败的斗争,终至英年早逝。对此,我一介书生,除了以“圣人”、“超人”眼光仰视之外,并不敢效仿一二。因为我起码不具备他“有钱、有理、有胆”的优势,所以也就不敢揽反腐这个“瓷器活儿”了。

与贪官李长河进行“一个人的抗争”的小干部吕净一,每次给上级机关的举报材料,最后都回到被举报者的手中,于是身陷囹圄,妻子被杀,自己身受重伤。联想到这儿,我简直是不寒而栗了!

我不否认这些民间反腐英雄、反腐斗士的胜利是正义的彰显,但过于悲壮、惨烈的代价,又不免让后来者望而却步。像何海生、吕净一这样,不惜一切,把为正义而抗争当作一种生活常态的“偏执”之人,毕竟在寻常社会里凤毛麟角。甚至可以说,反腐斗士的英雄事迹在某些方面还有“负面”影响。每当出现一位悲壮的反腐英雄,有心举报腐败分子的人就会少掉一批。有人评论吕净一时,曾赞他“舍得一身剐,敢把贪官拉下马”。但是,试问有几个“理性”之人,会冒“一身剐”的风险,去拉一个并没触犯自己切身利益的贪官“下马”呢?

那么,举报者与被举报者的斗争无异于一场酷烈的战争,什么情况下老百姓才会自觉举报腐败分子呢?

郭光东认为,首先要确保别伤着自个儿,别吃不到羊肉还惹一身骚。这方面,现代战争的“零伤亡”理论倒颇值得借鉴。

所谓“零伤亡”,就是在与敌国军队交战过程中,尽力避免己方作战人员的伤亡,使伤亡近乎于零。

用什么战法来达成“零伤亡”?除了靠“以空制地”的非对称作战、“力生于无形”的心理战外,“来去无踪”的隐形战和“指哪打哪”的超视距精确战,正日益成为谋求“零伤亡”的看家本领。美军的隐形轰炸机可以在敌人的眼皮底下完成空袭任务,而精确制导武器能在敌方武器系统的有效杀伤距离外,大量消耗敌军。

现在看来,与何海生反腐所在的海南一水之隔的香港,其廉政公署可谓熟谙“零伤亡”战法的秘诀。

古今中外,反腐机关的线索绝大多数来源于举报人的检举。而且,从及时掌握第一手资料、提高反腐成效的角度看,具名举报远远胜过匿名举报。据香港廉政公署资料显示,因无法与举报人联络,每百宗匿名举报中,仅有8宗能够展开调查。

为了鼓励具名举报,香港廉署针对市民“怕麻烦”、“怕遭报复”的顾虑,建立起多种便利的举报途径,制定了一套行之有效的保密制度。

为方便举报,廉署成立了24小时办公的举报中心,并在香港设立8个分区办事处,举报人可亲身到廉署总部或各分区办事处举报,也可通过电话、函件等方式举报。在一般情况下,廉署会在收到举报后的48小时内立即处理。

为消除遭报复顾虑,廉署自成立之日起,就制定了严格的保密程序。“廉署保密,密密实实”的观念深入人心。根据“控制知情”原则,所有举报人的身份绝对保密。只有负责调查该宗案件的调查员,才能获准查看举报资料,其他廉署职员则无权翻查机密档案。一旦泄密,必受刑罚严惩。而且,如果被告认罪,或者法庭认可举报人的书面供词,举报人也无需出庭作证。此外,廉署的所有调查工作也绝对保密。根据香港《防止贿赂条例》,任何人不得直接或间接通知受疑人以使其知道正被调查,否则即属违法。

正是得益于廉署上述“隐形战术”和“精确制导”的举措,香港反贪工作才获得了市民的广泛支持。愿意透露个人资料的具名举报比例,已由廉署成立之初的35%,上升至近期的70%多。加之廉署多年倡廉的心理攻势以及凭借调查特权的“非对称作战”,香港反贪已完全具备“零伤亡”战法的各项要素。香港由一个贪污肆虐的城市蜕变为当今世界公认的最廉洁的地区之一,当属预料之中。

反观中国大陆,作者认为,反腐举措确有亟待改进之处。在当前保密程序不严、接受举报机关庞杂、调查措施不甚得力的现实环境下,甚至是举报材料屡屡回到被举报者手中的严酷现实面前,片面倡导具名举报腐败官员,无异于让羸弱的举报者和强悍的被举报者贴身肉搏,其结果必然是诞生更多的悲剧英雄。(上官天乙)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 51.CA 立场。
x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