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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邦要法院改变蒙面参加入籍仪式决定

加拿大联邦公民与移民部就加拿大联邦法院允许穆斯林妇女头蒙面(Niqab,罩袍)参加入籍仪式提出上诉。星期二早上,代表联邦政府的律师在渥太华的联邦法院进行了陈述。

事情的起源是一名巴基斯坦移民伊萨克(Zunera Ishaq),因被要求在入籍仪式上取下面纱,而将联邦政府告上法庭,认为这一要求侵害了她的宗教自由。

伊萨克2008年移民加拿大,她在两年前参加入籍考试时,曾在主考官面前摘下面纱,以确认身份。但是,她称自己15岁就开始蒙面,不愿意在公众场合的入籍仪式上摘掉面纱。

联邦法院法官包斯维尔(Keith Boswell)在今年2月作出一项裁决,他认为政府要求穆斯林妇女在入籍仪式上摘下面纱的做法违背了《公民法》的规定。《公民法》规定,法庭必须尽最大可能保障公民的宗教自由。

而在裁决之后,加拿大联邦政府表示将会进行上诉。今天早上,公民移民部的代表律师称,包斯维尔法官在一些事实与法律上犯了错误。而且在夏季休会之前,联邦政府正在讨论通过一项《公民宣誓法》,其中规定希望成为加拿大公民的人在宣誓入籍时必须摘掉面纱。

目前,伊萨克是加拿大的永久公民,但还没有入籍成为加拿大公民。

网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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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2015-09-15 13:00
    您已点过赞
    你可以留在你那可爱的国家啊,移到加拿大干嘛?宗教自由也必须有度,8个老婆的宗教能带8个老婆移民吗?纯粹滑稽了,那个法官也脑残。有时候在超市内冷不丁冒出个黑脸蒙面大侠,着实吓了一跳,要是晩上更吓人,你个狗官考虑到别的公民的损害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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