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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裔候选人陈圣源催票 大家一起来改变

代表联邦自由党在士嘉堡北(Scarborough-North)选区参选的陈圣源(Shaun Chen),提及参选理念时,总会忆及儿时记忆,他指出,当年父亲曾告诉他,之所以得以移民加国,正是因为时任加国总理特鲁多的门户开放移民政策之故,而这项自由党执政时期的政策,让加国孕育出多元文化的历史。

在士嘉堡北选区内约有40%的华裔选民,陈圣源指出,父母亲带着他于1970年代自印度移民到加拿大的士嘉堡,当时士嘉堡大多地区都是农田;他就读小学和中学时几乎是班上唯一的华人,当时他们还能找到工作、有机会成为中产阶级,但如今社会阶层却愈来愈隔阂。

陈圣源回忆,当时连午餐吃的食物都不一样,甚至遭人嘲弄,但如今人文和环境景观已大不相同,但他强调,正是幼时成长的经验,让他要把多元文化和多元声音的想法,带进他每个阶段的公职角色人以服务民众。

陈圣源代表联邦自由党参选联邦国会议员,为华裔参政之路再添一桩。(本报资料照片)

陈圣源(左二)盼士嘉堡北选区内包括约40%华裔等各族裔选民都能踊跃出来投票。(本报资料照片)

陈圣源以自身来自劳工阶层为例,说明民主让自己得以成为多伦多市公校教育局教育委员,也让他成为全家第一个大学毕业的成员,但他指出,当前最大的挑战却是收入的差距,根据公益金(United Way)所做的民调显示,多伦多市中产阶级几乎已经消失怠尽,最富有的1%人口却愈来愈富有,这让许多人丧失机会。

在选区内叩门时陈圣源发现,选民非常渴望能换自由党执政。他表示,自己过去透过各项公职已在选区内服务9年,盼望非常多元化的士嘉堡北选区有更多选民出来投票、进行改变。

陈圣源指出,当前经济不景气,年轻人失业率很高;政府目前面临钜额的基础建设赤字,但加国多数的基础建设建于1950年代,当前急需重新投资医院、学校、政府等各项基础建设,但这些急迫问题却找不到适当的政府领导人推动。

陈圣源是于今年1月25日,自原本担任多伦多市公校教育局教育委员会主席一职,经过党员票选以838票胜出,正式成为代表联邦自由党士嘉堡北选区的联邦国会议员候选人。对于“转换跑道”,陈圣源却认为“服务无国界”。他说,2014年12月初当选为首位华裔的多伦多市公校教育局教委会主席,但早在2014夏季,便有意争取代表联邦自由党角逐联邦国会议员。

陈圣源指出,担任士嘉堡红河谷选区的教育委员已届9年,也担任过三任期的教委会副主席,因此决定向主席一职挑战。陈圣源回忆,自高中起便是青年议会的代表,因此公共服务和志工早已成为他人生的一部分,不论是教委会主席或联邦国会议员候选人,都是过去人生的延续,能为社区服务是自己最感骄傲的事。

如能顺利进军国会,陈圣源强调,他将促立国家教育策略,即使教育主要是省府职权,并分由各地教育局执行,但作为有前瞻性的国家,教育加国下一代,成为在国际中有竞争力的人至为重要。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 51.CA 立场。
  • @ 2015-09-24 12:31
    您已点过赞
    有18位保守党国会议员投票支持本法案, 包括多位 总理哈珀身旁大将:

    有人在误导,说是保守党反对此法案。其实保守党是国会多数党,有足够票数否决法案。真要反对的话,法案是出不了国会的。

    移民部长Alexander,
    外交部长John Baird,
    财政部长Jim Flaherty,
    华裔国会议员 庄文浩
    ...
    C279(厕所法案)到底是什么?
    C279 里面没有任何地方提到使用厕所。它唯一的条款是在人权宪章里加入了“gender Identity".
    与肤色、人种、宗教、性别同列为不得受歧视之一。
    这份法案经过数年审议已经在国会众议院三读通过。包括超过三分之一的保守党议员赞成。
    但在参议院审议时,一个保守党参议员提出来:那公共厕所怎么办?此后民间才戏称为厕所法案。其实
    是在奚落这个参议员。
    但是经过复读,最后决定加入“使用公共厕所及其他公共服务设施时,依然必须遵照生理性别。”
    以保障其他人的安全。当然有道理。
    但是自由党和 NDP 反对加入这一条。原因是什么呢?
    原因是附加的这一条又把变性人或经过诊断的心理异性人置于安全保护之外了。举例说:变性人,或者
    心理变性人在使用公共设施,尤其是社会福利机构比如庇护所的时候,跟正常性别的人在一起往往受到欺凌,并且有多宗暴力案件发生过。
    所以自由党和 NDP 认为这个附加案也不合理,要么修改要么取消。这就是双方争议的焦点。
    对于我们一般民众来说,正常性别和心理异性者双方都应该得到保护。关键是具体如何实施。在这个问
    题上很遗憾双方都没有提出方案。
    所以我们应该了解客观事实才能更正确的判断,因为这个法案关系到我们所有人。不能够相信单方面的
    扭曲真相的宣传。什么马上厕所就会被流氓占领这样的村巷流言只会把我们带入歧途。
    我个人的看法,宪法人权法案中加入不得歧视“Gender Identity”是必要的。这在西方国家已不是先例。
    但是的确在基层法律中需要加入公共安全保障条令,以便警察执法部门有法可依。防止犯罪发生。
    但是犯罪分子的个别行为不应该拿了作为宪法不合理的论据。就好比社会上有强奸犯,但不能要求所有
    男性都被阉割一样。
    犯罪分子可以通过任何方式去犯罪,他们也可以通过男扮女装去犯罪。但这是基层法律完善的问题,而
    不是宪法层面的问题。所以我认为这个参议员应该提出完善相关法律做为附加条件,而不是在宪法草案中加入具体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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