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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昭通最美警察”玩弄女性已被停职

原标题:网曝“云南绥江警官苟某玩弄女性、骗钱索贿” 官方回应:当事人已被停职

云南网讯 (记者杨之辉)12月4日,网友在金碧坊发贴《昭通绥江公安局办公室主任苟祯鸿玩弄女性、骗钱索贿》称,“云南昭通市绥江县公安局办公室主任苟某玩弄女性,欺骗感情,骗取钱财,索取贿赂”,并晒出一张双方的聊天记录及一张苟某签名的50万元“借条”。

举报帖附上的“借条”。

记者5日从昭通市公安局新闻办获悉,该局已组成调查组协助当地纪委开展调查,苟祯鸿已被停止执行职务,接受调查。

举报帖附上的聊天记录

贴 子称,苟某(结婚状态下)于2011年5月2日将醉酒当事人(两人曾系同学)带回新滩派出所的宿舍,并在其“朦朦胧胧”的状态下两人发生了关系;随后苟以 离婚娶当事人为由交往后,当事人两次怀孕两次堕胎,但苟并未离婚。帖子附上了一张签有“苟祯鸿”的50万元“借条”,名义系苟付还当事人交往期间来回见面 等费用以及精神损失费,苟承诺2015年6月28日还,但至今未还。当事人在帖中留下了自己的全名、身份证号以及家庭住址。

目前,昭通市公安局已组成调查组协助当地纪委开展调查,苟祯鸿已被停止执行职务,接受调查。

曾任绥江县公安局新滩派出所所长的苟某被多次公开报道,曾当选昭通“最美警察”。

2013年9月,在一篇《昭通绥江基层民警警务工作纪实:绥江民警 苟祯鸿在平凡岗位书写辉煌人生》报道中,苟祯鸿被这样介绍:1993年8月参加公安工作,先后在绥江县公安局田坝派出所、中城派出所等部门工作。2009 年10月因工作表现突出,任绥江县公安局新滩派出所所长;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因出色的工作表现和优异的成绩,多次受到县委政府和市、县公安机关的表彰奖 励。

2014年10月24日,由昭通市委宣传部、昭通市委政法委、昭通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昭通市公安局联合举办首届“最美警察”评选活动中,作为“扎根山区、长期奋战在基层一线的普通民警”,绥江县公安局新滩派出所所长苟祯鸿入选十名“最美警察”。

随后在@昭通公安官方微博的一篇长文章中,苟祯鸿被描述为“最美警察”、群众的“贴心所长”。

@昭通公安官方微博微博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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