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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薪强迫加班:7成安省雇主欺压雇员

多伦多华人学生孔同学(Justin Kong)曾在一家大卖场里当过一段时间的临时工。他已记不得,自己曾被老板多少次的要求在下班后、节假日继续加班,而且还不给工钱和休假补贴。孔同学当然知道老板这么做很不公平,但是他不敢说半个“不”字,原因也很简单:他生怕丢了工作。

孔同学只是安省成千上万名被雇主欺压的弱势雇员中的一人。

在2015年5月1日至7月31日,安省劳工厅曾在全省范围内对雇主做了一项突击抽查,涉及的行业包括娱乐和休闲、建筑服务(如门卫、清洁服务等)、保安服务、餐馆、农业及建筑业等。结果发现,在接受抽查的304家公司中,只有72家的雇主完全遵守了《劳工法》(Employment Standards Act)。高达78%的雇主都不同程度的在提供最低工资、加班工资、安排工作时间及公众假期待遇方面欺压新移民、留学生、外劳等弱势雇员。

调查还显示,在雇主各类违反《劳工法》的行为中,最常见的就是强迫加班、不给(或拖欠)加班费,以及要求在公众假期工作,而且还不给足休假补贴。

多伦多工人维权中心(Workers’ Action Centre)发言人拉德女士(Deena Ladd)表示,这次调查充分证明,本省雇主欺压弱势雇员、不遵守《劳工法》,已经成为“常态”(part of the norm)。

劳工厅在这次的抽查中,一共签发了811份责令雇主改正违规行为的命令,并发出了50多张罚单,大多数雇主都很配合劳工厅的执法。高达97%的雇主看到劳工厅签发的改过令时,立刻如数向员工支付了拖欠的加班费和补贴,共计40万元。

大多数雇主都表示,他们并不清楚《劳工法》的规定,并不是有意欺压雇员的。

一名清洁公司的老板拉吉(Victor Raj)对本地英文媒体《多伦多星报》表示,他从业已有4、5年了,没有人告诉他《劳工法》里所规定的雇主的责任。在劳工厅发出改过令之后,他立刻把该付的加班费全付了。

被劳工厅罚款250元的一家保安公司的老板拉瓦利(Dave Lavallee)则抱怨,《劳工法》里关于加班的规则实在是太“混乱”了,他没法准确地理解,所以犯下了“无心之失”。

拉德女士表示,从这些老板的态度上可以看到,虽然本省的《劳工法》已经写得很详细了,但是并未对雇员、特别是新移民、留学生、外劳等弱势群体起到保护作用,而这是由于政府监督的力度不够。

目前,安省劳工厅在全省范围内只有30名检查员,雇主被抽查的几率很低。当他们一旦发现政府“从来不管”的时候,胆子就会变得越来越大,赤裸裸地欺压员工。可政府如果加大抽查力度,完全有可能大量减少雇主的违法行为。

她还强调,《劳工法》里的条款并不复杂难懂,言下之意——倘若老板抱定了想要少付工钱的想法,再明白的条款他们也是“看不懂”的。

前文所提的孔同学(Justin Kong)也对《星报》表示,现在省府只有等到雇员受到欺压后举报,才会去执法,可是问题在于大多数弱势员工根本不敢举报,因为生怕丢了工作。他也认为,如果政府的执法能够更主动一些,无疑将对雇主起到更大的威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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