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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在多伦多急诊室活活等到死的病人

《多伦多星报》最近一项调查指出,大多伦多地区各间急诊室的等待时间远远超过正常。

小伙伴们可能很好奇,护士们是以什么标准将急诊病人划分为不同的轻重缓急?这里要介绍的概念是“加拿大伤员验伤分类表”(Canadian Triage and Acuity Scale, CTAS),它将急诊病患分为五级——其中“一级”是需要立刻接受治疗的,包括心脏病、重度创伤、昏迷、癫痫等,“二级”到“五级”则规定患者必须在15分钟到两个小时之间接受治疗。

但是《星报》的调查却令人心凉了半截——多伦多地区所有被标注为“二级”的急诊病人中,只有10%在15分钟内见到了医生。其他等级更低的病人的境遇就更不敢想。

来自多伦多的Lorena Reinoso把密西沙加Credit Valley医院告上法庭并索赔200万加元。2007年12月24日凌晨3:30,当时发着高烧、右眼肿胀、脸色苍白,随时有可能晕倒的Reinoso来到医院急诊室,并被评判为二级病患。

然而4个半小时过去了,她终于见到了医生,却由于长时间的等待导致感染性休克,呼吸一度停止,多器官衰竭和坏死,并且最终面临三场截肢手术——她的脚趾、部分脚部,以及双手的指尖被切除。

Reinoso的不幸经历令人唏嘘,但是与下面这些在急诊室活活等到死的人们来说,至少她还活着。

Kyle Martyn, Mississauga (February 1998)

1998年2月12日,当时5岁的Kyle Martyn在密西沙加的Credit Valley医院死于中毒性休克。他在急诊室里等待了3个小时才见到医生,但已回天乏术。

Joshua Fluelling, Toronto (January 2000)

2000年,18岁的Joshua Fluelling因为哮喘,被救护车送到士嘉堡的Grace Hospital,但由于某些原因又被转送到Markhan - Stouffville医院,在转院过程中,Fluelling开始出现脑损伤及呼吸困难等病症,之后抢救无效死亡。

Fluelling的死亡令安省医疗系统认识到“伤员验伤分类表”的重要性,而且在这之后,急诊室禁止以忙碌为由将救护车送来的患者转运到其他医院。

Patricia Vepari, Waterloo (February 2005)

Patricia Vepari是滑铁卢大学化学工程专业的大三学生,因为高烧、嗓子痛和恶心反胃等症状来到Kitchener Hospital求救。

然而这名21岁的年轻人在急诊室里等待了8个小时还没见到医生,不得已只好回到家中,两天后死于致命的细菌感染。

Brian Sinclair, Winnipeg (September 2008)

温尼伯健康科学中心的监控录像显示——45岁的Brian Sinclair在急诊室里等候了34个小时,最终死于膀胱感染。最令家属无法接受的是,膀胱感染是完全可以治疗的,“他本来可以不死。”

网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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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不活是一回事,能救活却因为这样的原因死了,这种事情一次也不应该发生,这个是流程制度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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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偏概全吧,大量被医院救活的病人怎么不说一说呢?我个人认为加拿大医疗系统有其不完美之处,总体上运作还是很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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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的很多观点是以为医生人手不够。但据我的观察不是的。看看他们的诊断记录就可以了,一个晚上一个医生到底看了几个?很多时候是急诊室就那么几个人在等,但就是不见有人叫到号,等了几个小时后,等到见到医生了,也就那5分钟就被打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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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自己和家人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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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应该取消家庭医生,大多数家庭医生水平低下,冷漠,却有权力横在病人求医路上挡道,误病害人。愚蠢的家庭医生制度是加国医疗效率低下的根源。 急诊室人满为患, 说明病家对门诊的迫切需求。急诊室和walk-in诊所已成为门诊部的替身。 设立强大门诊制度,取消家庭医生,人们生病以后直接上医院,才能拯救加拿大医疗制度。 中国医疗虽也有很多毛病,但关键每个医院都有个叫"门诊"的地方, 没搞什么家庭医生,就快捷高效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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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有些医院有问题 这些医院需要迫使它们改变 其他的医院还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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