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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持原判: 魁省前省督须蹲监狱18个月

加拿大魁北克省的上诉法院驳回了魁北克省前省督丽丝·蒂博 (Lise Thibault) 的上诉,维持一审原判,蒂博必须在监狱中服刑18个月。

加拿大广播公司报道说,星期三(2月24日)上午,上诉法院的三名法官做出了约20页的裁决,逐项驳回了蒂博的律师提出的申辩依据。

任省总督期间大量报销个人开支

丽丝·蒂博现年76岁,曾在1997-2007年期间出任魁北克省的省督,即英女王在魁省的代表。

2009年,蒂博被指控在10年任职期间开支不当,滥用公款超过70万加元,把个人和家人的旅游、生日派对、餐饮、上高尔夫球课程、滑雪和礼物等的开销作为公费报销。

2014年12月,蒂博对受到的6项欺诈和违背信任的指控认罪。

2015年9月30日,法院判处丽丝·蒂博18个月监禁,并必须向纳税人偿还 30万加元。

之后蒂博的律师提出上诉,要求法院减刑,并允许蒂博在家里服刑。

现在,魁北克省上诉法院驳回了蒂博的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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