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无忧资讯 /
  2. 移民 /
  3. 台湾与沙省达成协议 免试换驾照上路 /

台湾与沙省达成协议 免试换驾照上路

中华民国与加拿大沙斯卡其旺省(Saskatchewan)达成协议,自3月起免试相互承认驾驶执照。中华民国外交部发布新闻稿指出,在主管机关交通部全力配合下,经外交部及驻温哥华办事处,与萨斯喀彻温省主管机构积极推动与交涉,基于平等互惠原则及各自交通法规,免试相互承认驾驶执照。

台湾与加拿大沙斯卡其旺省达协议,3月起免试相互承认驾驶执照。图为同样给予免试待遇卑省驾驶。(CBC)

目前在加国十省中,已有八省给予免试待遇,包括魁北克省、缅尼托巴省、纽布朗斯维克省、爱德华王子岛省、阿尔伯塔省、卑诗省、安大略省及沙斯卡其旺省。

外交部说明,以萨斯喀彻温省为例,免试驾照待遇是指持有中华民国核发有效B类小型车、C类大货车、D类大客车或E类联结车之其中一种驾驶执照达18个月(含)以上者,并已取得萨斯喀彻温省居留证明者,得向申请免试换发“第5级(Class 5)”普通驾驶执照。

同样地,凡持有萨斯喀彻温省核发有效第1级至第5级之驾驶执照达18个月(含)以上,并已取得可在中华民国停留或居留一年以上证明者,得于入境翌日起1年内免试换发B类小型车普通驾驶执照。

而符合条件者,得分别向中华民国交通部公路总局或各地监理单位及加拿大“沙斯卡其旺省省营保险机构(Saskatchewan Government Insurance)”在省内各地的“发照站(motor licence issuer)”提出申请。外交部表示,有关于申请换发驾驶执照程序及相关规定,请申请人直接向相关机关洽询。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 51.CA 立场。
x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