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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人关注政协的提案如何能变成现实?

在中国“两会”全国政协会议过程中,关于对海外华人的待遇问题得到了热议。在“政协会议”开幕当天,全国政协委员潘庆林提交了《关于给海外华人签发“外籍华人身份证”的提案》,该提案,是在《中关村“试点”管理办法》的基础上,为海外华人在华投资、旅游、工作等方面争取便利条件,方便其回国交流。

在“政协会议”接近尾声之际,全国政协常委李崴提交《有关中国国籍优先的提案》的提案,建议重新审议和修改国籍法,删除 “取得外国国籍的中国公民将自动丧失中国国籍”的相关规定,让海外华人本人、配偶、父母、祖父母曾拥有中国国籍的,均可自动获得中国国籍;除非本人主动放弃,中国国籍永远有效。

在“双重国籍”和“外籍华人身份证”得到社会各界的重视之时,让我们来对这二者进行一个深入的分析。

对于中国政府不承认“双重国籍”的问题,要追溯到上世纪50年代初。当时,东南亚华侨国籍问题曾使中国与当地国家的外交关系很紧张。西方阵营指责华侨为“第五纵队”,企图颠覆别的国家,因此心存戒心。

因此,中国政府做出决定:一,放弃多年以血统为准的国籍;二,鼓励华侨加入所在国的国籍,但必须根据自愿;三,不赞成实行双重国籍。在1955年印尼万隆会议上,中国就和印尼签订了《关于双重国籍问题的条约》,取消华侨的“双重国籍”身份。周恩来总理在记者招待会上明确说,虽然这个条约是中国和印度尼西亚的条约,但这种政策同样适用于其他国家。这就是中国政府不赞成华侨拥有双重国籍的历史原因,也是最主要的原因。

改革开放后,随着中国的物质极大丰富,位重权高的官员贪污腐化问题越来越严重,双重国籍的特殊身份,可能成为某些人违纪违法的途径。由于各国法律规定不同,有的违纪违法人员,可能把作案地选择在国外、境外,或者将赃款赃物转移到国外、境外。这引出了双重国籍可能产生的另一个问题:跨国犯罪。

有些国际犯罪分子还有可能利用双重国籍身份,从事情报窃取等违法犯罪活动。中国禁止“双重国籍”,也是对这些违法行为进行阻止和威慑。另外,目前看来,中国从官方到民间,都在担心 “外籍华人身份证”的实施会导致海外华人大量涌入中国,对中国的入学、就业、社会资源等产生大量需求,从而引发竞争。

然而,硬币总有两面性。随着形势的不断变化,中国改革开放30年来,发展日新月异,很多法律政策已经不适合现在的发展需求。近年来,由于实际原因,越来越多的外籍华人需要在中国长期停留。

与此同时,在世界各国竞争如此激烈的背景下,中国想要提高生产力,提高科学技术水平,提高整体经济竞争力,必然要广泛吸引世界各方人才。从初期的招商引资,到现在的技术竞争、人才竞争,中国在制度上给海外高素质人才予便利,提供更多方便和后勤保障,则是吸引人才的一个有力措施。

在网易网推出的“两会”专题中,面对中国民众,对于双重国籍、“侨民证”发放、降低绿卡门槛等话题开展的投票调查和加拿大新华人联合会组织并总结的针对海外华人进行的《“外籍华人身份证”民意调查》中,均得到了极高的支持率。

另外,中国早已为港澳台同胞设置了“港澳台侨胞证”,以便其到大陆探亲访友、投资经商;印度给海外原印籍人士发放海外印度公民身份证(OCI卡),持证回印度可终生免签,基本享受公民待遇,这些都是中国政府可以借鉴的成功先例。

李崴的提案,从恢复中国国籍的角度入手,主要针对改革开放后加入外国国籍的华人,所涉及的范围大概有五六百万人,范围较小,同时回避了东南亚华侨关于对国籍所在国的忠诚度这一比较复杂的情况,易于操作。

潘庆林的提案则是针对海外五六千万华人,范围较大,且有一些难以界定的问题。“双重国籍”如果可以作为“海外华人身份证”政策的第一阶段,二者相互借鉴,相辅相成,一定会产生非常好的结果。

今年“两会”第一次有两位政协委员将外籍华人问题拿到中国制定政策的角度上来讨论,也说明了官方和民间对海外华人的待遇问题都有关注,而官方的重视,则是实现“双重国籍”和“外籍华人身份证”的必要条件。综上所述,广泛的民意,超强的需求,成功的先例和官方的关注,海外华人美梦成真的目标正在一步步走向现实。

关于“双重国籍”和“外籍华人身份证”的问题,“两会”中已经立案,下一步如何进展成为了民众最为关心的问题。加拿大新华人联合会会长杨海峰先生认为,首先需要使该提案得到中国官方的重视,从而组成调研小组。根据职责和机能的不同,建议外交部、公安部、国侨办联合组成调研队伍。通过专业调查、专家论证,最后得出调研报告,并在下一个年度中,经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变成法律实施。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 51.CA 立场。
  • @ 2016-03-17 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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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会是华裔卡的倡导者之一,为海外中国人所做的努力是大家有目共睹的。但是华裔卡的提出,实质上怕得罪侨办,打算摸着老虎的顺毛,绕过国籍法,提出一个折衷办法,而争取回一些大陆同胞的权益。不过侨办早就看穿了这个把戏,根本不尿你。人玩了近百年的政治,还能给你算计了?

    文章的论点也是有待商榷的。追溯到50-60年代,中国逼着印尼华侨自选国籍,实际上是屈服于西方势力围剿中国的政治压力。说好听点,是权宜之计,说难听点,就是屈膝投降。而80年代,中国国籍法特别加入第九条,就是为了得到以新加坡为首的东南亚投资,解除李光耀“如果华侨都心向祖国,我们怎么办”的担忧。这实际上就是屈服西方势力围剿中国的经济压力。

    国籍法定于80年,而大陆出国潮始于82年以后,文章对所谓双籍的危害所做的阐述也是毫无根据的。事实证明,即使是实行单一国籍政策,敌对势力照样可以出入中国自如,而且犯了事,你还不能把他怎么着,怕涉及外交麻烦,授人与柄。而剥夺中国国籍的做法,相反,倒给了卷款外逃的入了外籍的犯罪分子一顶大大的保护伞。明明国籍法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不得退籍,但贪官污吏一出国就入外籍,第九条立马给中国国籍法一个大耳光,保护了这些蛀虫。

    如果删除第九条,让中国国籍优先的法案通过,对敌对势力在法律上就是一个威慑,你有两本护照,进中国必须用中国护照,除非你自己提出退籍。这样中国法律对付他们毫无压力。对贪官污吏犯罪分子,在出国前想利用国外身份当挡箭牌已经是一个巨大威慑。

    所以,本人认为,全国政协常委李崴提交《有关中国国籍优先的提案》的提案是釜底抽薪的解决方案。其意义在于,把中国国籍法提升到先于外国法律的层面,国籍认定以我为主。对现行国籍法改动最小,获益最大。相比华裔卡,在执行过程中,所花的人力,物力和牵涉面也最小。能够直接对接港澳台国籍法,把大陆公民的地位提升到同等地位。消除港澳台人民的疑虑,有利于祖国统一事业。
  • @ 2016-03-17 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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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常感谢杨海峰!非常感谢全国政协常委李巍!现在办实事的人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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