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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C省重手打击炒房:所有收益归卖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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挺好的政策,加拿大经济这么差,房价还这么高,不良经纪的因素很大。所以这个规定其实是专门针对经记和中间炒家的,真正的买家和卖家都不受影响。另外我一直认为地产经纪的暴利太高,早就该立法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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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经纪炒房的最有效手段是降低佣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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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减少佣金或铲除这一行业,买卖方借助律师自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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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纪人” 的 “经纪” ,为什么许多人都喜欢写为 “经济” 呢? 这是也网络时代 “新写法” 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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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agree to open MLS to let people sale their house them sel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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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取缔经纪代理,让买卖双方直接交易,并以明码实价形式挂牌上市,愿买愿卖。然后由律师事务所办理过户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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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加拿大政府的做法非常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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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大雨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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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明显,这次事件的主要发起人就是那些西人老外卖房没获得最多的利益,这政策一出,也就能让这些房主心情平静下来。 但明显感觉就是西人是收益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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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这个政策比较合理,抑制处心机虑占便宜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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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 应该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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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制止? 政府要的就是你每次交易后都进驻,这样他就可以收取土地转让税。 那么我入住一个月后再交易呢?--也就是交完土地税,你还能挡的住这种“转手”么? 如果转手利益都这么大,第二卖方第n卖方在乎多交一个土地税么? 我的结论是,政府的目的是土地税,可这样做杜绝不了多次“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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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痛恨经纪,那就坚决不用这些人,自己买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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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耍个花腔,有些人就以为得了尚方宝剑:“政府总算要开始干正事了”,天真的好可爱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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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什么都要适可而止。不要你JJ、炒房客搅乱市场,人为抬高房价然后又骂别人穷鬼买不起房loser。国内甚至贪官奸商及他们的崽子们(就是通常说的官二代富二代)都大骂穷人,明天是不是贩毒的、走私的都能理直气壮地骂别人穷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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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经纪卖亏了,是否也要原来的房主要赔钱给经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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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规定,所有做生意的,利润都充公。凭什么大家都TM一样干活,有人富可敌国,有人饥不果腹? 白痴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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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经济有啥社会贡献?论辛苦?你们比得上谁?it码农?人家一天10几个小时盯着屏幕,40多岁头发都白了。垃圾工?人家零下3-40度凌晨一个个垃圾桶倒过来。tim hortons的工人?人家站那么多小时拿着最低工资。。。 我的观点很明确。房产经济这个行业,在现代这个信息社会,就是个被淘汰的行业。现在政府保护你们,mls信息你们继续垄断。你们试试看政府如果放开mls信息你们多少人还有饭吃! 更别说你们里弄利用漏洞反复倒房子,这种事情整个社会没有人站你们一边的。其实政府已经是眼开眼闭很长时间让你们这么折腾够久了!早该收拾收拾你们这些人了!你们就感谢政府没剥夺地产局的垄断地位让你们有口饭吃吧!还抱怨?你们感谢都应该来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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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政府要打击的是房地产泡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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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要严厉打击不良经纪。最好是铲除这一行业。买卖自行上市。不必买卖方经过中介而损失,让那些不良经纪赚大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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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的政客们真的是脑残,净搞一些白痴政策。这个政策只是表面的利益转换,根本无法阻止“炒房”。 俺如果是卖家,政策出台后俺会鼓动JJ使劲炒,无数次转手倒卖,获利后大家私分呗。 不但不能阻止,由于卖家的加入炒的更火红了!SB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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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这样的话存心还是真心无知?无数次炒房?你知道为啥现在JJ要利用房子close前的日子炒吗?你知道房子真的成交后,每次的土地转让税还有其它费用吗?更重要的是,你知道成交后的房子的收益要算capital gain的吗?。。。 总结就是,你要么就是个房子白痴,要么就是信口开河混乱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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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根本不是压制房价的政策,别高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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炒楼花时代即将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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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DP也就是官方数几分之一,大部分水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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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该如此了,不然黄祸很快就被送进焚尸炉了。。。对生活品质没有半点贡献,只有破坏,令人恶心的黄祸JJ 们, 你们已经激起民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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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快转手的原因是经济坑完买家低价卖,再坑买家高价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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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忘: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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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个混蛋政策,目标其实是逼买方进驻以获得土地转让税! 我想问问,如果我是第一买家,我的付出就不计了? 找房看房反复签字等等都是要花时间精力的,为什么获利就全归卖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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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摆明了针对JJ的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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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如果这样,你是不被卖家认可的中间环节,你的收入就是卖家的损失,这个和从收银机里偷钱没啥区别,何况收银机最后还有记账,这个连记账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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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这样,房子交接完才算完事。如果你是第一买家,全部完成了转让,再卖获利还是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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