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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彼得量刑建议获非裔支持 华人反对

布碌仑地区检察官汤普森(Ken Thompson)23日下午5时许在检察官办公室大楼19层的会议厅内举行闭门会议,正式公布了对梁彼得缓刑的量刑建议。据悉,与会的多名非裔社区代表均对汤普森的决定表示理解和支持,唯独亚裔反暴力联盟行政总监邓丽君一人强烈反对,情绪十分激动,一度语带哽咽。

布碌仑检察官汤普森。资料照片

前华警梁彼得在法庭上。本报档案照

据悉,地区检察官汤普森举行的此次闭门会议邀请了共计十余名社区代表参加,既有华裔代表也有非裔代表,与会华人总计有五、六名。会上,汤普森正式宣布对梁彼得的建议量刑为5年缓刑,不必坐牢,附加社区服务等内容。

有消息指出,汤普森在正式发表声明前已经向部分相关人士秘密透露了建议内容。出席23日会议的多位非裔社区代表听闻正式决定后反应十分理性,即便有个别人仍就某些问题持保留态度,也全都对汤普森的工作表示理解和支持。而会上唯一站出来反对的是一名华裔代表,据悉正是从梁案一开始就坚决站在受害人葛利一方的亚裔反暴力联盟的行政总监邓丽君。

消息指出,邓丽君在会上情绪颇为激动,言辞激烈,声音哽咽带着哭腔,几近声泪俱下。她表示强烈反对汤普森让梁彼得不用坐牢的建议,指出受害人葛利的亲属在得知检方量刑建议内容后非常不满。而地区检察官汤普森则表示已事先和葛利亲属沟通过有关事宜。

在“2·20”挺梁集会大示威过程中,受害人葛利姨妈Hertencia Petersen、“黑人命也是命”组织(Black Lives Matter)以及亚裔反暴力联盟等组成的十余人小团体在5万示威民众旁举行抗议,打出的标语牌上就写着“杀人警察去坐牢”(JAIL, KILLER COPS)。

纽约华社产生巨大震荡 赞同反对各有其人

汤普森的声明一经发出,立即在纽约华社产生巨大震荡。美东联成公所顾问赵文笙十分兴奋地表示,对汤普森提出的量刑建议和案件发展至今的结果十分满意,毕竟在该案中有人死了,非裔青年葛利的命也是一条命,而在此案中梁彼得也犯了错误,那么检方若重判梁彼得则是不公,现在要轻判他,让他为自己的错误承担起责任,他认为结果还算公正。

赵文笙还表示,该事件的另一个成功就是它让所有华人团结了起来,这不仅仅包括纽约,甚至全美国的华人都团结了起来,人们有钱的出钱,有力的出力,连老人们都行动起来,冒着严寒排队捐钱。他说,他甚至萌发了一个想法,就是在社区建立一个永久性基金,在华人遭受不公平对待时,用这个基金和律师团队为华社争取公平。

亚裔维权大联盟总召集人陈善庄则表示,汤普森的建议看上去不错,其提出的量刑结果也算满意,但依旧是不公。因为尽管轻判了梁彼得,但加在他身上的罪名还在,没有被推翻,梁彼得还是被定罪为杀人。

陈善庄认为汤普森在4月14日梁彼得量刑前发出这个声明只是为了示好,而为什么要示好呢?因为他心里有鬼。

陈善庄说,汤普森以双重标准,采用有选择性司法的方式来处理该案,本身就是不公的做法,因此他们还要继续斗争下去。他透露说,目前他们已申请的将在4月9日或10日进行示威的计划还没有取消,且他们又申请了将在4月17日再次举行维权游行。

在23日下午参加了布碌仑检察官闭门会议的布碌仑亚总会总干事李江华则认为汤普森提出的量刑建议能接受,因为该案的关键不是输和赢,重要的是透过事件让更多的华人站出来发声和表达,认识到华人不再是皮球而任人踢来踢去,并由此也让华人的选民意识苏醒,即华人社区的利益不是靠施舍而来,要靠自己手中的选票去争取。(侨报记者崔国萁)

梁妈妈:轻判也是不公,彼得的一生已被毁掉

针对布碌仑检察官汤普森于23日发出的要轻判梁彼得的声明,梁妈妈贺芳表示,不知检方是否又在做戏,因此她说什么都是言之过早,她只有亲耳听到法官的宣判才能相信。她还表示,即使轻判也是不公,因为儿子彼得的一生已被毁掉,他们全家人也要在今后的岁月里一直生活在该事件的阴影中。

梁彼得妈妈贺芳。本报档案照

梁妈妈贺芳指出,在听到检方的声明后,她不知道检方是否又在耍花招,因为当初在该案的庭审进行时,代表司法与公正,身为公众人物的布碌仑检察官竟没有将所有事实与真相呈堂,尤其是检方在做结案陈词时,竟然能当庭说谎,歪曲事实,误导陪审团。那么检方在庭审时尚都如此,这回又发出轻判的声明,她并不相信。

贺芳还表示,即使轻判了彼得,依旧还是不公平,因为在美国有那么多警察在对待非裔时所犯的罪行都比彼得严重,甚至有的还是故意为之,但他们却没人遭到起诉和定罪,唯独身为华人的梁彼得遭重罪指控和被裁定有罪,这难道公平吗?

她说,儿子本来有份稳定的联邦政府工作,只因为一心要实现自己当警察、服务社会、保护公众安全的梦想而放弃之前的工作当了警察,且在他当警察期间,彼得一向认真负责,从不叫苦叫累,也十分好胜地去完成交给他的所有工作,他得到大家的喜爱,他一直是母亲和家人的骄傲。但是一场意外却将他的一生和前途都毁掉了,他已被该案击垮了,他从小当警察的梦想也彻底破碎了。

梁妈妈质问说,当初若不是警局派两个新警去那栋纽约市最危险的政府楼巡逻,能发生这场意外吗?案发当天,若不是叫彼得又去加班加点,他能遇上这桩意外吗?而案发时若巡逻的政府楼的灯光正常,能发生枪支走火吗?因此,儿子被起诉定罪是政治问题,而那些因失职而导致案件发生的人,他们最该受到惩罚,但他们现在在哪?(侨报记者崔国萁)

葛利家属声明:愤怒 望主审陈法官判梁入牢

葛利的姨妈、母亲及继父共同发表如下声明,回应布碌仑地区检察官肯·汤普森提出的量刑建议。

“我们对于汤普森检察官不恰当的量刑建议感到愤怒。梁警员被判有过失杀人罪,理应为罪过服刑。但该量刑建议传递的信息是,警员杀人不会面临严重后果。对不法杀害、对待纽约市民的警员缺少问责,会导致暴力延续。

汤普森检察官当选时承诺,他不会允许警察凌驾于法律之上,并将重塑人们对司法体制的信心。但该量刑建议与其承诺相悖。

梁警员鲁莽开枪,没有对葛利采取救护措施,因此我们永远失去了葛利。

我们不会放弃。4月14日主审法官宣判时,我们会到场寻求公义。尽管地区检察官没能为葛利伸张正义,我们希望主审陈法官能够严肃对待梁警员犯下的罪过,并判决其入牢服刑。

梁彼得必须承担责任。我们希望汤普森检察官能信守承诺,确保警察不会凌驾法律之上。”(侨报编译李怡)

孟昭文:建议公平 梁案上诉律师:检察官充满勇气

负责法拉盛地区的国会众议员孟昭文23日下午发表声明,宣布支持布碌仑地区检察官汤普森对梁彼得不必入狱服刑的建议,表示该建议公平(fair),保障了正义得以实现。她同意汤普森关于此案的评价:只为正义,并非报复。(This case is about justice, not revenge)

孟昭文表示,过去一年半以来,她曾多次就梁彼得案与汤普森沟通,上个月还曾要求梁彼得受到的刑罚应适当,反映出该案属于意外悲剧的性质,而汤普森23日公布的量刑建议实现了上述几点。

但孟昭文也指出不应在支持该建议的同时忽视导致惨剧发生的原因,梁彼得和葛利的悲剧是国家系统的失误,案发公寓楼没能提供应有的照明和电梯服务,纽约市警没有让警员得到充足的训练,巡逻政策也不够合理。这些系统失误必须被纠正,以免梁彼得案的悲剧再次发生。

23日下午,前华裔警察梁彼得两位上诉律师舍曼律师(Paul Shechtman)和Gabriel "Jack" Chin律师,就布碌仑地区检察官肯·汤普森对梁彼得提出的量刑建议,发表联合声明。

在声明书中,两位律师首先表示,坚定认为梁彼得是无辜的。“正如我们的审判后动议所阐明的,我们坚信梁彼得是无辜的。2014年11月20日他进入粉红公寓楼,是为了保护公寓楼的居民,那天发生的枪击是一次意外事故,不是刑事犯罪。”

声明指出,虽然布碌仑地区检察官之前在法庭上获胜,而且获胜者通常认为没必要让步,但在对梁彼得提出的量刑建议中检察官却认为监禁梁彼得是没有必要的,这种情况非常罕见。尽管在对梁彼得是否有罪这一事实的基本意见上,我们与汤普森的意见不一致,但他建议让梁彼得不受监禁的这一客观公正、充满勇气的决定值得我们赞扬。(侨报记者林菁 高诗云)

众议员寇顿:不等于沉冤昭雪 挺梁组织:无罪才是目标

布碌仑地区检察官汤普森正式宣布建议判处梁彼得缓刑不必坐牢的消息传出后,布碌仑州众议员寇顿迅速发声回应。寇顿直指汤普森的声明内容与梁案检方结案陈词相矛盾,强调不坐牢不等于梁彼得沉冤昭雪,他受到的不公正待遇并没有被纠正。

自梁案发生以来,州众议员寇顿是第一个站出来力挺梁彼得的民选官员。得知检方建议梁彼得不必坐牢服刑的消息后,寇顿于23日晚9时许发表公开声明,炮轰汤普森,指出免去狱中服刑对纠正梁彼得受到的不公待遇没有任何意义,并再次强调纽约市府的失职才是惨剧发生的真正原因。

寇顿表示,就算梁彼得真的像检方建议的那样被判处5年缓刑、6个月家中禁闭和500小时社区服务的轻刑,他也将终生被打上重刑犯的烙印。梁彼得被裁定有罪本身就严重缺乏法律和事实依据,审判过程并不公正。

此外,“凝聚华人力量群”群主、亚裔维权大联盟召集人吴一平表示,他不认为检察官提议梁彼得不坐牢是梁彼得的“胜利”,”因为我们本来坚持这是一次意外,从一开始就不应该起诉梁彼得,其他结果都不是我们想要的。有人认为对检察官这么做是出于政治考量,但是对梁彼得的判决不能用政治来考量。”

吴一平说,我们从一开始就认为枪击事件是意外,这个看法从没改变。检察官今天的提议,表明检察官听到我们发出的声音,看到我们的行动,但我们不会因此而停止抗争,本来 我们就坚持梁彼得无罪,所以上诉还是要继续。

如何回应检察官的高调声明,吴一平向群友提议:“不反对,不相信,不传播,不评论,不庆祝,不改变我们的初衷:意外不等于犯罪。”

律师:要继续上诉争取撤罪和撤诉

资深华裔律师莫虎认为,虽然检方向法官提议轻判梁彼得,但上诉绝对还要进行,上诉要争取撤销陪审团的有罪裁决(verdict),以及争取撤销大陪审团的起诉(indictment)。

莫虎认为,检方有三个选择:第一,高调建议不判梁彼得进监狱,提议狱外受刑(probation);第二,不表态;第三,提议判处梁彼得监禁,但这么做有很大风险,如果法官认为没理由判梁彼得监禁,那么检察官会受到批评。

莫虎指出,梁彼得被起诉和定罪,华人社区已经愤怒了,华人认为检察官把这件事政治化,现在检察官提议不监禁,会显示自己很公平,提议量刑是给了检察官一个做好人的机会。因此莫虎认为,检察官其实是做了一个“很容易的决定”。

对于梁彼得,不坐牢是否意味是胜利?莫虎不认同,因为枪击事件很明显是一次意外,本来就不应该起诉梁彼得。

莫虎分析了接下来的司法程序:梁彼得的律师日前已经向法官提出撤罪动议,法官有可能接受,也可能不接受,都要说明理由。法官有权推翻陪审团的定罪,也可以撤销大陪审团的起诉,那就意味着这个案件不存在了。如果法官驳回动议,则梁彼得要上诉到中级法庭(Appellate Division),中级法庭有3个法官来裁决,他们可能维持原判,也可能推翻原判,下令重审。莫虎说,如果是重审,为了避免再度被陪审团定罪,梁彼得应该提出由法官来审判(bench trial)。如果上诉庭连大陪审团的起诉也撤销掉,那就无须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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