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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最小年纪犯罪嫌疑人:7岁小女孩

一对夫妇被控虐待10周大的儿子案在埃德蒙顿法庭开始审理,这对夫妇拒绝认罪,离奇的是上周五检控官决定将检控暂停,延缓处理,因为检控官发现新证据,真正虐待男婴的是他7岁的姐姐。

据《Edmonton Journal》报道,被控虐待10周大儿子的是36岁父亲与27岁的母亲。证据显示,该名男婴2014年6月1日出生,8月15日他被紧急送往医院,男婴身上有8处肋骨骨折、一处锁骨骨折、一处小腿骨骨折,以及一处可能的头颅骨伤害,与同龄婴儿相比,其体重过轻。

儿科医生Joan Lopatka 作证说,她第一次看到孩子是他在医院出生的那一天,他是一个足月出生,体重7磅12盎司的健康男婴。护士Alyna作证说,她看到婴儿在2014年8月14日,孩子的状况非常糟糕,脸色苍白,体重非常轻。放射科医生 William Sugars 博士作证说,他检查了10周大的婴儿的X光片后,发现多处骨折。

上周二,该男婴的姐姐作证说,她故意伤害弟弟,称自己抱起婴儿,紧紧挤压他。该小女孩现年8岁,案发时7岁。她说大人不允许她抱起弟弟,但她趁人不注意时会故意这样做。

小女孩还作证说,她不想有个小弟弟,希望自己是父母唯一的孩子。她说,弟弟的哭声很烦人。女孩两次重复称:我确实想伤害他。依照法律,12岁以下的儿童不会被检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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