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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1元打20年物业官司 求偿不成反遭判28万

据加拿大新闻社(The Canadian Press)的消息,本周三(5月4日),安省一名女子在过去20年里错误地坚称自己拥有邻居的一小块物业而被安省上诉法院判决败诉,将向被告的遗属支付高达282,000元的诉讼费。而这起漫长而昂贵的法律诉讼其实只需要支付每年一元的年费就根本不会发生。

法官认为,贝丽(Anglina Bailey) 在明知自己存在错误的情况下,仍然执意坚称自己拥有邻居的物业,不断向法庭上诉,致使这起法律诉讼一直延续了20年。

这起物业纠纷开始于贝丽在安省 Tiny Township 购买了一栋镇屋。她宣称自己拥有毗邻物业的所有权,但事实上这块物业是属于贝丽去年去世的邻居巴贝(Gerald Barbour)的。

上诉法庭还发现,贝丽在购买了小岛物业时,曾经获得过了一份勘测文件,她已经明确知道这块引起争议的毗邻物业并不属于自己。此外,地契主管随后也确认称,这块地应该属于其邻居巴贝。

但是,贝丽毫无理由地开始起诉自1949年就居住在此的邻居巴贝,这起官司引起了密集的庭讯,包括两次审讯以及一次上诉。

最高法院法官起初是支持贝丽的,但上诉法庭在2月推翻了最高法院的判决。

巴贝的遗属追讨410,000的法律诉讼费,但贝丽则辩解称,巴贝的遗属应该为她支付诉讼费,或者二者各自支付自己的。上诉法院则认为巴贝的追讨费过高,但仍然要求贝丽为邻居支付一定的法律诉讼费。

上诉法庭还发现,在1995年巴贝曾经向贝丽提出,要求她在路过毗邻物业时支付使用费,每年1元。上诉法庭称,如果当时贝丽接受了这个要求,那么也就没有这后面的一系列法律纠纷了。

但是当时,贝丽拒绝了巴贝的要求,坚称这块毗邻物业是属于自己的,自己有权利使用。也就是在此时,律师开始介入,使得纠纷开始走向扩大化。

最终上诉法庭认为,贝丽顽固地坚称自己拥有毗邻物业的所有权,这导致了漫长的无必要的、昂贵的法律诉讼,判决贝丽在30天内向巴贝的遗属支付282,000元的法律诉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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