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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网作者批评中国外长遭网友死亡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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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大家的贴子,我还想说几句。 事情发展到这步田地,首先,51网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作者在文章里以自己的逻辑推断出王毅的人权观就是猪权观,作者不尊重他人的思想跃然纸上。包括对王毅和广大热爱中国并认为是中国人民一分子的广大网友,给他们造成了情感上的伤害。作者可以有不同意见,但应就事论事,不应该出现污辱性的词汇。我本人也不赞同王毅的观点和风度,的确认为中国人权有很大问题。但作者以自己的逻辑得出猪权的结论时,我确实感觉不舒服。我不知道他/她是否应该道谦,但确实应该反思。51对于这样的文章能发表,并造成比较严重的后果,应该付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其次,51没有阻止网友可能涉嫌违法的言论发表,也没有尽到应尽的义务。 至于作者选择报警,这是他/她的权利。但我想问除了报警,作者还有没有其他的选择,例如要求道谦或近一步评估风险。如果作者什莫都没做,直接选择报警,我不得不怀疑他/她的动机和心态。其实,法律有时不能完全公平,中国如此,加拿大亦如此。不要想着利用法律的漏洞伤害别人,其实伤害别人就是伤害自己。对于那两位网友,我想此事并非完全坏事,至少你们能认真反思自己,对今后的人生或许有很大的帮助。对未来要充满信心。当我们遇到事时,不要怕,要积极面对。 我看到了你们的在51上的道歉,很好。为此事的处理打下了很好的基础。我建议你们向警方说明两点,1 真诚道歉。 2 你们与作者素昧平身,没有个人恩怨,不存在实施行为的动机和可能性。3 你们平时良好,在网上有着和平的心态。 鉴于你们可能涉及刑事诉讼,强烈建议联系中领馆,中国外交部或王毅本人,取得法律上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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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爱中国的网友?是热爱中共的网友吧。 从这里的帖子看,90%的网友都没有认为,辛峰说王毅的人权观是猪权观,是在污辱中国人。这事说到天了也就是攻击了王毅。嗯?又冒出来一个低分值、平明没见过的id来代表广大中国人民发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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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呀脑子也是糊涂,如果辛峰的话让某些人不舒服,就是威胁他全家灭门的理由吗?那好了,我说了加拿大不好的话让张三不满意了就威胁要杀人,说了多伦多不好的话让李四不满意了就威胁要杀人,说了省长不好的话让王五不满意了就威胁要杀人。噢,最后还都是我不好,是我去刺激他们的,你说警方和检方有可能这样考虑问题吗?现在当事人唯一能做的就是赶快向事主当面道歉,求得原谅和解。你还要建议他们倒打一耙攻击辛峰,把事情搞得不可收拾,那是害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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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weinberger:我自始自终都认为在网上威胁他人,是违法或犯罪行为,应当与以制止。也是愚蠢和自找麻烦的行为。只不过我感觉他们是不了解西方的法律和文化,把中国网上的习惯带到了加拿大。他们并无施实行为的动机。但随后事情的发展完全超出了我的理解。根据法律,他们可能面临严重后果。个人认为他们可能面临不公平的对待。我只想帮他们一把,虽然我们可能有着不同的政治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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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JJLT ,在这之前谁说的,‘已经从51华人老板那里拿到作者家庭地址’,准备上门杀人的?现在那贴应该已经被版主删了,但是如果警方正式调查起来,肯定能让其复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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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病了某些人药不能停,最好的药是绳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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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WILLIAM321拿出极积和诚恳的态度,向警方说明情况,取得警方的谅解,应该没有非常严重的后果。同时向中国外交部,中领馆和王毅本人反应情况,取得他们在法律上对你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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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所谓的爱国人士,他都不知自己有没有智商。不是智商高低的问题,而是有没有的问题。 起码是他不具备丝毫逻辑思维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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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lliam321向本文作者正式道歉,并收回过所说的过激言论。对不起,辛峰先生,不应该人身攻击,向您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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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覆水难收了,只要已报警,就变成刑事案件,就会成为公诉案件,辛峰自己已经无权取消该案件了。你有两条路---- 1,自首并态度特别好,检察官可以考虑从轻起诉你; 2,连夜潜逃回辫国,永不再登陆加拿大。 根本上说,你并不知道你所做的,因为辫国文化大背景自然就会产生你这样无法无天的法盲,你这种辫子我见得多了。你在辫国不这样顺嘴胡说,那才是异类呢,甚至会处处受气,别的辫子会欺负你,归根结底,是辫国文化害了你。 问题是:你到了加国还恶习不改,一味放纵自己。纯属咎由自取,该! 就像本坛里的“我是罗西”一样,版主曾封他两个ID了,他还是不改,还用第三个马甲到处骂人。结果,前天,版主彻底把他封了。其实,他已经够逮捕的资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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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LLIAM321向辛峰先生再次道歉,并收回过激言论,不应还人身攻击,求同存异,才能进步,再次道歉,对不起,辛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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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winter089:William,道歉要有诚意。明天给51打个电话,请他们向辛峰转达你的歉意,如果有必要,你应该表示向辛峰当面致歉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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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克飛在這裏瞪眼造謠,誣陷辛峰,說他說6億中國人是豬。如果作者需要,我和其他網友可以做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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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得很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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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威胁,人家说的也没错啊!不是自己都叫自己猪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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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的“中国式平衡”获得该荣誉。据悉,该作文一曝光, 便轰动全国,直登热门头条。被网友们称“神作”。让我们来欣赏欣赏各位的惊世神作吧! 中 国 式 平 衡 当我看到这个主题我突然感觉很想笑,是的,没错我想笑。我仿佛能透过这张试卷看到 阅卷老师铁青铁青的脸。 据媒体报道近十年来房价涨幅为20倍当所有有梦想的年轻人被房价压得抬不起头来的时候,平衡在哪里?普通老百姓一个月的工资只够买0.5个平方的房子,而“表哥”的一块表就是好几万块,表哥说他还有好几十块这样的表。表哥还说他在北京还有好几套房。于是,我的眼珠子都快要掉下来。幸好,接下来又有了“房姐”,“房姐”用她的实际行动告诉“表哥”:你娃太嫩了!据媒体报道房姐在北京有几十套房,有四个户口本。户口本是真的,连身份证号码都有四个。这次,我的眼珠子才真的掉下来了,摸了半天才镶回去。据此,有关部门默不作声,无人承担责任,无人受此事牵连。突然,我平衡了。 当富二代开着跑车拿着鲜花在校园里泡妞的时候,当跑车的轰鸣与强劲的尾气喷在我脸上的时候我在想,我爹怎么就不是李刚?这种消极的思想在我身体里肆意蔓延,让我萎靡不振。此时郭美美同学的事迹又及时的点醒了我。亲爹靠不住的时候其实还有一种人叫干爹。遗憾的是干爹都不收干儿子。当救死扶伤的中国红十字会账目说不清楚的时候,当郭美美展示身上奢侈品的时候,当有人要问责郭美美的时候。美美告诉他们,姐手里有17.4G的视频。于是,红会领导赶紧表态:谁也没有这么说过!郭美美同学用实际行动捍卫了自身的利益,展示了新一代青年的高贵品质。她用她雪白的大腿一次又一次的站在了红会至高无上的领奖台上。 平衡?我一直都想过一种平衡的生活。那里人人平等,那里高度法制,那里的城管不会打人,那里的校长不会开房,那里的医生专心治病。可是我身在这样的社会,呼吸着高度污染的空气,吃着随时要人命的食品,看着烟草公司局长的公积金一百多万。我想问问,您平衡了吗?您信不信中国梦会实现?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信了。当黄浦江上一万多头猪集体跳江的时候我知道,我要再不平衡,我的下场也会像它们一样。我一直期待着过一种平衡的生活,那里的官员廉洁务实,那里的商人用良心经商,那里的房价高的不那么夸张,那里的人民幸福美满。 还有几分钟就该交卷了,我知道我的作文戳痛了阅卷老师那颗小小心脏。零分吧,我给您一个建议。反正我不怕,三鹿奶粉都没有弄死我,零分又能奈我何?不要犹豫,赶紧打分,完了打麻将去…… 可能您一个小小的分享动作,就可能照亮无数人的命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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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是高考作文? 要在北京一个月的工资能买半平米不能算低工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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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你的头像和言论,你应该是劲历六四洗礼过的,可以看出你关心中国关心中国的民主和社会公平,值得尊敬。我的建议是不要过于抱怨,想想自己能为中国的民主和科学普及做点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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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天没来,51出大事了?看了新峰的文章,本来是很好的一篇文章,但是作者为网友之间斗嘴骂架就要报警这样的做法肯定不应该,也不值得。 首先,看了那两条所谓威胁,我认为根本不能构成威胁,警察也不会管。第一条只说了“小心灭门,出门当心点”。这里那个作者并没有说自己要去灭门新峰。只是提到一种客观上被灭门的可能性,这种可能性不是不存在的。美国华人不是都有两家被莫名其妙灭门了,成了无头案了吗?这个ID说这种话,完全可能是一种对新峰处境的基于客观现实的警醒。所以不可能被解释为他要去灭门你。 第二条所谓威胁,说的虽然是自己的行为,但是,按照加拿大法律,并不是谁说了要谁死,谁就犯了死亡威胁罪。法律给出了罪行成立的条件,包括,威胁者 meant to do it, 有能力有计划实施的,等等。一般斗嘴吵架情况下这样说了,警察都不会管,否则监狱里早挤爆了。前多伦多市长白人福特就当众威胁过一个记者“I'll kill you!" (大概原话就是如此),记者报警,警察不管。华人社区发生过多次华人被白人死亡威胁,警察不管的事件。都是华人媒体报道过的。其中一起是个什么书包厂,白人老板及其儿子公开威胁华人工友说敢报警就杀了他们,结果警察不管。还有一对华人夫妇开杂货店的被当地白人少年殴打侮辱死亡威胁,警察不管。好像是警察说他们并没有mean it。 别看我被以死亡威胁最起诉了,就以为谁都会一样结果。这个所谓威胁罪是很活的一个罪名,人家看着你不爽觉得你是个麻烦想要整你的时候,你并没有威胁,都是威胁了,我就是这样因为跟白人打人权官司落得个莫名其妙的威胁罪。可是51这两个ID给我不一样。如果警察真要管,就说明警察种族歧视华人日益严重,动辄对华人严刑重典,跟对白人不一样。但是相信我,我不知道新峰是何方神圣,一般来讲恐怕他对白人主流来说算不了什么吧,所以警察不会随便动用警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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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看看吧,有种继续威胁啊。你不是讲警察不会管吗?法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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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恐吓---- 是以加害他人权益或公共利益等事项威胁他人,使他人心理感到畏怖恐慌,在许多国家是一项刑事犯罪,无论有无向对方动粗,无论是否行使暴力行动,即使只是语言上威胁受害者(对方),有死亡威胁或伤害当事人或其家族、公司、财产权等。包括死亡威胁、诈弹威胁、以自杀做威胁等。若意图以此方式来获取他人财物或利益而实行者,称为"恐吓取财" 影射也可能是恐吓,使得对方感觉到受威胁。 犯此罪行者可能自称黑社会或者跟警察司法人员或者跟某政治人物关系良好,向商场、生意人、学生、小贩、大牌档等索取金钱或利益。或者以侵犯个人隐私的手段向政治人物或演艺人员勒索取得金钱财物。有些人也有可能以此为打压某些人或团体的手段喔。 恐吓不受任何言论自由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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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光荣啊,汉奸!:CBC的, 联合国人权委员会批评哈珀政府的非人道的。 The UN human rights committee is accusing the Canadian government of failing to act on missing and murdered aboriginal women, violence against women generally, and numerous other matters, ranging from refugees to Bill C-51, the new anti-terror law. The UN's first report card on Canada in 10 years was released Thursday, and measures whether the country has met its human rights obligations. http://www.cbc.ca/news/canada/un ... -on-women-1.3164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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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政治家和网评们,一没话说就把“辱华”的帽子拿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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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完全理解此贴与我无关。说句题外话,我很年轻,也从不带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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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热闹,美国刚收拾了不懂法的小留,轮到加拿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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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WJJLT的一切留言都将作为法庭证据,即使删除也没用,警察自然会让51在后台调出所有WJJLT的跟帖,而这些帖子都将成为加重WJJLT刑期的理由. WJJLT的每一个跟帖都是在给自己加刑,法官想为他减刑都难.他的态度决定了他的青春期提前结束.以后就以泪洗面,靠数铁窗栏杆数度日吧.千万别请律师,最好自辩,能省至少2万元加币,也不要让父母付保释金,判刑前在拘留所的日子可以加倍折算刑期.比如说,拘留200天,判刑后,相当于已经服刑400天,很合算的。 加拿大监狱生活还可以,比辫子国的强多了。建议事先考察一下加拿大监狱内部环境,有好处。推荐参观DON VALLEY和KINGSTON的两座开发参观的旧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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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开始人身攻击了,这就是上法庭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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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WJJLT:前30年你恣意地笑 后30年你无止地哭 为了让你长大,请继续疯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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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光荣啊,汉奸!:法庭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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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来就是51网对自己论坛净化不够导致的矛盾升级,不是说不允许不同意见发声,但不用我说也都能看见51网上那几个一天到晚污言秽语人身攻击的,这次这俩哥们是秉承了一贯的说话不负责任的习惯,结果玩大了,遇上认真的了,当然作为加拿大公民本身就有责任对这种事认真,才能维护加拿大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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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没有仔细看,在这之前WJJLT和William321没有受到任何针对他们个人的攻击和谩骂。是他们主动出击的。原因应该是辛峰在文中讽刺王外长说’中国人吃饱穿暖就是有人权了,这等于是把‘人权’当‘猪权’‘。所以他们估计是被‘猪权’两字激怒了,发出了死亡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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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weinberger:这几个人和老政治家是故意曲解的。辛峰说:王毅把中国人吃饱了就当人权,是把人权当猪权。讽刺的是王毅和共产党政府这种滥解人权的做法,是对人权的不尊重。讽刺的是中共政府的态度,是对中国人的不尊重,把百姓当猪养。 那几个人和老政治家因此指责辛峰把中国人说成猪,这完全是无中生有。99.9%的网友,任何有正常思维的人都不会这样理解。 这也就是老政治家这种人在五一网上被人人喊打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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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weinberger:就是因为51网上说话不负责任成了一种习惯,肆意侮辱都不会有什么结果,各个有样学样。所以升级到死亡威胁,这种事都是循序渐进,51不净化网络环境最终导致这样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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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lliam 应该是我党地下特派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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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皮流氓行为, 给国人丢尽脸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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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西方,民众可以随便谩骂、讥讽政治或政治人物,因为从政者要放弃部分私隐权和名誉权,接受民众监督和所表达的愤怒。但如果出现危害到人身安全的言论,则会触犯法律。中国留学生瞿田田就是一个例子,瞿田田因为不满美国教授给的分数太低,一句“大不了就拼了” 的一时气话,就被抓起来,被控 “恐怖威胁” 入狱,以“恐怖威胁”起诉,坐了4个多月的牢后被驱逐回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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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威胁是不对。不过如果贵国公民及政府都同意出资保障我国全体公民“猪权”,才有资格指手画脚。既不愿意出钱,又出不了啥有意义的办法,瞎bb确实不负责任。返看前段时间收容难民事件,贵国公民联名反对上了好几天新闻头条,伪善和所谓的公民素质可见也不会通过换一本护照提高多少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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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五毛,換個馬甲又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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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贺五一网友一如既往地傻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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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无论是发出威胁恐吓之人还是替威胁恐吓之人辩护的,目的都是一个就是想让辛峰闭嘴,因为辛峰的文章戳中了他们的要害,他们又没啥水平反击,只好靠恐吓与挖苦来试图堵住辛峰的嘴,希望辛峰能顶住压力,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写出更多更好,更接地气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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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你在提高自己的语言,文字和写作水平后,再来发帖。否则,我都不好意思在这个论坛呆了,免得大家说我欺负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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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 发帖又不是考研写论文, 怎么经常看见这种冒似高雅的人身攻击? 你欺负他吧, 我们很多看热闹的都支持你, 顺便我们也好学习学习, 天天向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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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无论是发出威胁恐吓之人还是替威胁恐吓之人辩护的,亦或讽刺挖苦辛峰的,目的都是一个就是想让辛峰闭嘴,因为辛峰的每篇文章都击中了他们的要害,让他们抓狂,希望辛峰能顶住压力,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写出更多更好,更接地气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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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值一驳。你不具备实事求是,愿意倾听不同意见的心里素质,也缺乏符合逻辑的有说服力的论据,更不具备全面,客观,公证,深刻探讨问题的能力和基本心理素质。其实你要有机会,一定是一个专制制度的极力维护者。建议去朝鲜,与金胖子共事,那里一定有你用武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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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hunterma:你身不在朝鲜心却早已在。你的逻辑思维千古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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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光荣啊,汉奸!:谢谢你即时关心我的帖子。根据你的贴子,我感觉你与作者和51应该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不知你是不是传说中的“五毛”。你和我都为51赚足了点击量,但我却一毛钱也没收到。谈到朝鲜,我便联想起作者的第一篇文章,因为它使我有似曾相识之感。朝鲜也曾在国家级媒体上和外交声明中,把韩国总统形容为狗。作者把王毅的观点与猪联系起来,确有异曲同工之妙。我相信如果作者去朝鲜做专栏作家,一定不会有遭受威胁而报警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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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峰7次去警局,警方正對"辛峰遭51网民死亡威胁案"調查》 来自关心中国大陆人权现状的数个社团代表,6月20日在多伦多举行新闻发布会,为最近受到死亡威胁的专栏作家辛峰发声,谴责中共式的打压人权方式。 专栏作家辛峰在中共外交部长王毅本月初在渥太华「训斥」加拿大记者后,在51网站发表了题为《如何看待祖籍国外交官在加国出格表现?》的评论文章,引起了网友热议。接著,他收到了两个死亡威胁。 按新闻发布会提供的资料,文章讨论区显示的第212和第257条信息(WJJLT/WILLIIAM321)均使用了诸如“灭门”、“屠宰”等人身攻击和死亡威胁言论。 在周一(6月20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冯志強律师代表辛峰宣读其个人声明,说:“对所有人来讲,言论自由就像空气一样既普通又重要的权利,正在受到挑战。我们从一党专制的国家來到加拿大生活,就是为了享有免于恐惧的自由。” 辛峰继续写道:“如果因为写了批评中共政府的文章就会被语言凌辱、谩骂、攻击,甚至死亡威胁,我们还能享有免於恐惧的自由吗?” 冯志強律师说:“辛峰及其家人仍处于受影响状态,所以沒出席新闻发布会。目前,辛峰在当天报警后,警方对辛峰做了4小时的访谈,辛峰已去警局7次交谈,警方正在对这起震惊华人社区的死亡威胁案件做进一步详细调查。” 让我们保持关注,希望此案早日水落石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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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辛峰的确有“我是汉奸我怕谁”那种大无畏的英雄气概, 必须是要点赞一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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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后续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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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严肃关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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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警方抓获发布恐吓信的犯罪分子,尽快绳之以法并遣送回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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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允许我在这里作结案呈辞。我一开始在这里目的就很明确,即帮那两位一把,我并不想在这里跟大家讨论政治观点,我只想讨论一下为人处事的方式和心态。我始终认为保护自己最好的方法就是不要伤害别人。因为任何有意或无意的对别人伤害,都会得到一个反作用力,伤及自己。根据我个人的判断,我的目的基本达到。那两位自找麻烦者应该是得到了警方的警告,而没有被刑事起诉。因为1. 我没有看到他们被刑事诉讼的报道,2.他们在论坛上作出了道歉声明,很像是警方要求所为。 如果真是如此,结果还是相当令人满意的,法律在这里也基本上体现了公平,公正。这其中, 我觉得我功不可没(自夸一下),因我一开始我就感觉有3人必看此论坛,报警者,被报警者 和贞办此案的华裔警官, 我在贴中作了很好的有理有据的逻辑分析,也使用了很好的法律技巧,我个人相信对此案的结果起到了一定作用。那两位糊涂的网友别忘了谢我一下,如请我吃饭,我也不介意。😂 鉴于我以前的疑惑和问题没有得到答复,我仍然对报警的动机和心态持保留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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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为贵是有前提的,即当事人所涉及的行为不触及法律,而目前来看,东西方法律是不同的。像我一样的大陆同胞其实很多年来都有过被死亡威胁的经历了:打倒三反分子彭德怀,打倒叛徒,工贼,内奸刘少奇,打倒赵地主,打倒党内走资派,以及后来的,打倒反华势力,打倒卖国贼。。。。只是在共产党文化中好像很合理,没有了反革命,还有煽颠,没有了聚众闹事,还有寻衅滋事儿。。。。再怎么样,一个脑袋,我们有无数帽子。 而西方重视个人权利,死亡威胁当然是犯罪,因为在发出威胁那一刻,我们谁也难料会不会发生!万一发生了怎么办?因为如果不是心中有仇恨,怎么会对别人发出死亡威胁? 道歉?在哪里?如果道歉能解决,估计也就不是刑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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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大医精诚:老于的新马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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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大医精诚:很高兴看到你的回复。我对你的身份不做猜测。我的想法是,报警当然是在现代社会,包括中国和加拿大在内的西方社会,可以选择的一种方式,问题是:是不是最恰当的方式,值得商量。1.从语言上看,那两位网友应该是没有多少阅历,也缺乏全面,认真思考问题的年青人或相对年青的人,他们与作者应该素未相识,个人认为他们只是出於热爱中国的本能而发出的一种个人情感的喧泄,(你可能反驳说他们是爱党,而不是爱国。但他们从小受的教育就是爱国就是爱党。问题是他们是不是因为他们是那个制度的即得利益者,像红二代,当权者或他们的家属,或者像与政府保持良好光系靠血腥房地产起家的中国首富???一样,个人认为应该不是,因为那些人才没有时间上51,他们或他们的儿子正乐此不疲的在网上发日狗照呢。)应该说他们言论是极不恰当的,也是违反法律条文的。。但基于常理判断他们没有实施行为的动机和可能性。2,法律能否做到完全公平公正,如果定罪,应该说是相当严重的,如果没有极强的心理素质和极积乐观的精神和态度,在加拿大这一打击可能完全催毁他们一生的幸福和前途。把他们推向憎恨社会,憎恨作者和他观点的消极一面。所以说法律可以解决一些问题,但往往不是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法。个人认为法律不应仅仅成为惩罚的工具,也应该成为帮助和维护违法犯罪人员与他人和社会良好关系的工具。然而现行的法律制度往往忽视后者,不能不说这是法制社会的悲哀。3. 如果我是作者,我的做法是先联系51,查明那两位发贴者身份并要求道歉。并评估风险。再次,联系社会机构或律师,再次评估风险,并向那两位发出正式警告,有可能的话进行面谈。化解危机。当所有努力失败,最后选择报警。我不是要求所有人都像我这样做,我也理解这要花时间并且有困难。但如果报着和平的心态,报着能帮助别人的心态,做事不要选择极端的原则,我的做法不失为一种选择。如果我此前因为不了解作者在报警前做了一些极积的事,我愿意道歉。4.从你的文字看,你应该是被共产党称之为老同志的一代人,作者也应是(如果我没猜错的话)。我赞赏你们关心中国的情怀。但目标应该是打倒不公平的社会制度,以及让即得利益者付出代价。对于那些不是即得利益者,而有着不同观点的人,特别是年青人要报有尊重,宽容和帮助的心态,共同为中国的民主,科学和人权而努力,或许也包括。。。。 至于有人提醒我有一位没有道歉,我的建议是:真诚道歉 在我看来,道歉不是软弱的代名词,恰恰是你思想成熟,人格升滑的宣言。说的太多了,所谓言多必失,希望大家一看而过,不必深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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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放风了吗?全部出圈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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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照”事件升级 孕妈们不满警方调查结论....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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