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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裔柯耀昆贩运人口案重审:能否翻案?

6月13日,加国首例被被控贩运人口罪名成立的香港移民柯耀昆上诉案正在卑诗最高法院重审。

柯耀昆被控贩运人口、非法雇用外国公民、在申请签证时提供失实陈述3项控罪,2013年被卑诗最高法院裁定罪成,判囚18个月,成为移民法下贩卖人口罪成的首例。他之后向卑诗上诉庭提出上诉。

上诉庭裁定,柯耀昆上诉成功,推翻罪成判决,并下令将案件获发还重审。

柯耀昆夫妇接受媒体访问(资料照片)

据明报报道,法庭首日传召了移民部和加拿大边境服务处(CBSA)官员作供,解释申请旅游签证的程序和审批要求,强调持该签证人士在本国逗留期间不可以工作。辩方律师Karin Blok指,柯耀昆在香港时已聘用该名菲佣帮忙照顾他的三名孩子,而柯耀昆其后决定到加拿大发展事业,菲佣只是跟随雇主到海外工作,故属于“商业签证”(business visa),并没有违反签证条件。

据报道,柯耀昆夫妇2008年从香港将菲佣带来加拿大,旅游签证逾期后仍将其留在家中工作。2010年6月菲佣与其妻发生争吵后报案,让夫妇俩吃上官司。

菲佣索赔被驳回

柯耀昆被法庭裁定贩运人口罪名成立后,菲佣索赔34000元薪资及加班费但是被法庭驳回。

柯耀昆案经媒体报道后,一名读者发出公开请愿信,希望集合公众力量,呼吁时任移民部长康尼关注事件,将提出控告的菲佣遣返菲律宾,不要让她留在加国。

她在信中提出质疑,菲佣在香港哭求被告柯耀昆带她来加国,这是她自己哀求被贩运。 她认为,菲佣为了想得到加国身分,连番利用雇主的善心。该名读者在信中说:她说被剥削,为何她不早些报案,却选择在雇主为她买机票(送她离开加国)前的一天才报警?雇主三次为她安排机票,她有三次机会离开,为什么仍然要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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