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推行高薪养廉失败的两大致命原因
北京时间6月12日,原广东省委副秘书长刘小华上吊自杀。同日,深圳盐田区保密局局长肖碧波跳湖身亡。
目前,警方仍在调查这两名官员自杀原因。据地方媒体报道,由于官员“非自然死亡”案件日益增多,且其中大部分为自杀,中共从2015年开始便开始着手调查。
《光明日报》刊登评论文章称,自2003年至2012年间胡锦涛任国家主席时,至少68名官员自杀。而习近平上台2年内,已经有至少77名官员自杀。
持续了3年之久的反腐运动依然没有停下来的迹象,中共频繁向全国各地派遣反贪官员,要求地方官员进行汇报。
被指控贪污腐败的官员在交由检察院审讯前通常由中纪委负责看管隔离。随后,检察官会提起诉讼,协助调查,追求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然而,作为中共内部的纪律检查机制,整个流程都是暗中操作。双规的期限从未公开规定,由于缺少透明度,外界有声音指责一些办案人员滥用权力。
假如官员在审讯前死亡,那么起诉即刻终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声明,一旦嫌疑人死亡,司法机构将放弃追究其刑事责任的调查,撤销案件,终止审理。
根据过往经验来看,很难判断死亡官员是否因腐败畏罪自杀。刘小华和肖碧波的家人皆表示,二人患有抑郁症,健康状况不好。
中共不应再对畏罪自杀的腐败官员听之任之,应立刻展开调查,并将结果公之于众。这样做的原因有两点:
首先,调查可以挖掘出真相,杜绝甚嚣尘上的投机论和阴谋论。
其次,调查有助于消除高强度反腐的不利影响,提振官员士气。
虽然自杀官员的死亡报告很难引起公众的同情,但是却极大地打击了中国官场的士气。
有报道称,官员们怕引起中纪委的关注而不愿履行职责,还有人抵制反腐运动,玩忽职守。
官场的瘫痪使得商人们很难与官员正常会面、开展项目,还有一批官员选择离开官场,转战私营经济,获取更丰厚的利润。为保持官僚机构的有效运作,提高士气,中共领导层应考虑重新探讨官员的薪酬问题。
反腐运动断绝了官员们的受贿渠道和灰色收入,使得官员收入只有非常低的工资。
上世纪90年代,中共当局曾考虑借鉴新加坡高薪养廉的做法,后因意识形态问题及资金缺乏而放弃。
中国大陆在放松管制方面已经取得巨大成效,但是政府依然对经济活动和人民生活有着巨大的影响力。
中共一再要求官员进行经济改革,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因此,提振官场士气成为重中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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