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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士民前任情妇及两子索偿上诉申请被拒

多伦多市长拉士民前度情妇及她两名儿子向拉士民索偿六百万元的上诉申请被拒。

据加通社报道,安省上诉庭法官罗辛保(MARC ROSENBERG)周二裁定,嘉丽丝.路易(GRACE LOUIE)和她两名儿子金.路易(KIM LOUIE)和铎.路易(TODD LOUIE)对拉士民提出的民事诉讼来得太迟。

他在判词中写道:‘这段婚外情结束后整整三十年才提出索偿诉讼,肯定是失败的主要因素。上诉人在一九七一年终止这段婚外情,以及在一九八零年较后时间幼子年满十八岁时,都已经知道有关是次诉讼的全部事实,她应该当时就提出诉讼。’

嘉丽丝和两名已经四十岁的儿子,曾经入禀法庭,要向拉士民讨回数以百万元计的子女养育费。

拉士民于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公开承认,当经营家具生意而且已经与现任妻子玛莉莲结婚,却早已与一名已婚妇人秘密交往,双方关系维持了十四年。他既不承认亦不否认是嘉丽丝两名儿子的父亲,但承认七四年时给对方二万七千五百元,要求将事件保密。

罗辛保表示同意二零零一年五月安省最高法院法官班乐桃(MARY LOU BENNOTTO)的裁决,称上诉人的申请根本不可能成功;而拉士民对嘉丽丝两名儿子并无“受托义务”,她“选择在路易家中将两名儿子养育成人;拉士民亦从未曾被要求成为她两名儿子的家长。”

拉士民的女发言人周二表示,拉士民不想就法庭裁决置评。

代表路易母子三人的律师麦意尼斯(PAUL MCINNIS)因为忙于处理另一宗诉讼,未有就裁决发表意见,其发言人表示,麦意尼斯仍未有机会就法庭的裁决与其当事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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