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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两岸黑心钱买房 台地检署声请没收

台湾电信诈骗集团江姓主嫌诈骗大陆人民钜额款项后,以其母之名义在台中市购屋,企图脱产洗钱。全案经桃园地检署查缉,将向法院声请没收所购买的房屋及6,000多万元(1元新台币约合0.03美元)诈骗所得。

台湾电信诈骗集团首脑企图洗钱遭逮可谓法网恢恢(图源:新华社)

据中央社7月1日报道,桃园地检署表示,一名江姓男子涉嫌参与跨境诈欺集团,并指示旗下成员担任取款车手,在大陆地区提领赃款,转存至大陆人头账户,并利用台中市租屋处当成工作机房,将赃款以网络银行转入指定的大陆地下汇兑业者账户,再由地下汇兑业者提领现金。

江姓男子为了隐匿所得的犯罪财物,制造浮动资金流向,在2009年11月间,以诈骗洗钱所得,购买台中市北屯区东山路的房屋,并且无偿登记于母亲名下,企图规避查缉。检方事后指挥警方执行搜索,查扣房屋及折合新台币近6,000万元钜额现钞。

检方表示,依照台湾新修正的《刑法》规定,向法院声请没收诈骗集团所购买的房屋与约新台币6,000多万元诈骗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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