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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专家:国际法对华无能为力

美专家称,六个亚洲邻居在南海的领土争端最终归结为三个学科的问题:历史,地理和法律,中国对南海主权的法律依据最站不住脚,但国际法在中国的军事实力面前显得无能为力。

香港《南华早报》7月3日报道,被声索的岛屿、岩礁、暗礁和浅滩中大多数都无人居住,有些甚至在退潮时都位于水下。他们总计面积也不过几平方公里,却漫布于中国“九段线”内的200万平方公里海域。中国大陆、文莱、马来西亚、菲律宾、越南和自治省台湾都在就全部或部分岛链及其周围海域进行声索。

该争议不仅仅是关乎地图和国家荣誉,也关乎一国对周边海域及海底自然资源的专属权力,关乎一国对经过该区域他国船只及飞机的管辖权。

美国海军军官学校(United States Naval Academy)美国陆军和海军东亚历史系教授余茂春(Maochun Miles Yu)称,所有声索国都通过部分或全部三个学科来支持他们的论据,但是争端最终归为一个问题:如何裁定一个国家对南海的某些岛屿享有正当主权。

余茂春表示,中国列举古文献中历史表述为证明;菲律宾、马来西亚及其他国家和地区,凭借自己的地缘优势;越南认为其17世纪以来的积极执政与管理赋予老挝拥有岛屿主权的权力。

中国称,中国古籍对南海岛屿的记录可追溯至公元4世纪,从唐代(公元618—907)到清代(公元1644-1912)都有不同名称对南海岛屿进行描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北京在1958年曾发表声明,定义其“九段线”内海域。

2016年5月9日,由全国人大外事委员会主席傅莹和中国南海研究院院长吴士存联名写就的《南海局势如何走到今天这一步》同时发表于《中国新闻周刊》和美国《国家利益》,表明国际社会包括美国在内历史上一直承认中国就南海岛屿的主权的事实。

但是夏威夷亚太安全研究中心亚洲安全教授马利克(Mohan Malik)称,就 “法理学证据”而言,大多数国际法律专家认为中国对南海的历史性权利,即其他国家同意通过的完全主权,是不成立的。

北京政策分析和咨询公司齐纳百思(China Policy)研究员赫斯科维奇(Benjamin Herscovitch)认为尽管北京最近竭力提供证明,北京还未澄清其“九段线”定义的历史领土声索的内涵,历来都很模糊。

菲律宾是另一主要声索国,援引对西沙群岛的地理优势作为声索依据。中国和菲律宾都声称对斯卡伯勒浅滩(Scarborough Shoal,中方称黄岩岛)拥有主权。

马来西亚和文莱也对南海领土进行声索,声称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这些领土正位于他们的专属经济区内。

余茂春称,在所有声索国中,中国说法最站不住脚,因为仅凭历史文献中提及过某个遥远地区,不能作为现今主权声索的重要凭证。他表示现代国际军事法律和领土管辖特别支持积极管理和地理联系(例如大陆架的自然延伸)。

与其他国家不同的是,中国声索并非基于1982年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而是基于中国在2009年正式向联合国提交的历史地图。

但是赫斯科维奇认为,国际法在南海争端中作用甚小。联合国公约也作用有限,因为公约称被发现的土地为无主地,即不属于任何特定国家的领土,也意味着没有国家可行使主权。因此,任何对这类领土行使无异议管控的国家都会声索此地,排斥其他国家,因为其他国家“放弃”了他们争议的权力。在这样的规则下,没有一个国家甘愿“放弃”其权力。

分析专家称,国际法律无法解决主权问题,主权问题也不在特别法庭的管辖权内。

赫斯科维奇认为中国将继续加强其在南海一带的实际控制权。他说:“在国际社会看来,国际法不承认中国的“九段线”及其南海政策。但是,国际法在中国的决心及其军事力量优势面前基本是无能为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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