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对陈独秀评价的历史演变
在中国共产党历史上,对某一个人在某一时期所犯错误的定性,从来没有像对陈独秀在大革命时期所犯错误的定性那样曲折多变。从1927年中国大革命失败前夕至今,在漫长的75年时间里,对陈独秀在大革命时期的错误的定性一直处于动态的变化之中。本文原载于2003年第6期《百年潮》,作者姚金果,时任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研究员,原题为《陈独秀错误的定性以及历史演变》。

“机会主义”
目前发现最早提出中共中央有“机会主义”倾向的,是青年共产国际驻华代表纳索诺夫。他在1927年2月5日给青年共产国际执委会的信中称:“现在一批有明显机会主义倾向的同志在党的领导机构中影响十分强大……这种倾向暂时还没有形成完整的思想体系,也没有固定在某个具体人身上,但这种倾向的表现可以在许多组织的活动中看出。”
1927年蒋介石发动四一二反革命政变之后,国共关系日趋紧张。到同年5月,武汉国民党中央开始发布对工农运动的禁令,中共中央在就有关问题与其交涉时,愈来愈处于被动地位。纳索诺夫等人认为,导致这种局面的原因,不是莫斯科指挥失误,而是中共中央没有执行共产国际执行会第七次扩大全会决议和联共(布)中央的指示。5月21日,纳索诺夫与共产国际执委会国际联络部驻华代表阿尔布列赫特、红色工会国际驻华代表曼达良联名致信联共(布)驻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代表团,指出:“共产国际执委会在中国执行了唯一正确的路线,但反对派的中国信徒们破坏这条路线,他们常常在左的词句掩盖下实行机会主义政策。”“机会主义的和极左的错误根本不是来源于共产国际执委会的决议,而是来源于俄国反对派在中国的思想上的追随者——右倾的彼得罗夫和布哈罗夫(即彭述之和罗亦农——引者)、机会主义者陈独秀以及庇护他们这些人的维(维经斯基——引者)对决议的否定和抵制。”
在国共关系逐渐恶化之时,受到鲍罗廷排挤的共产国际代表罗易因无法行使他对中共中央的指导作用十分恼火。1927年5月至6月,罗易多次发电报或写信给斯大林、布哈林和联共(布)中央政治局,一面发泄对鲍罗廷的不满,一面指责陈独秀和其他中共中央领导人。6月5日,罗易在给斯大林和布哈林的电报中说:“谭平山的自由主义不仅具有个人性质,而且还反映了整个党的领导的观点。我建议农民部的纲领应包括解决土地问题,谭不要率领考察团去湖南,这些建议被政治局否决。陈(独秀)比谭更坏。他的领导无疑有害于党。不按我建议的那样把他召到莫斯科去是错误的。他是个典型的激进知识分子,是国民党在共产党内的代理人。他不顾共产国际提纲、(中共)五大决议、莫斯科指示和政治局决定,反对共产党党团在国民党内工作,支持国民党内摇摆不定的和反革命的倾向。”
此时,联共(布)内以斯大林为首制定的对华政策正面临托洛茨基反对派的攻击。为了不给反对派以口实,斯大林只能为莫斯科对华政策辩护。
7月11日,斯大林致信莫洛托夫,提出:“我将努力证明,我们的政策无论过去还是现在都是唯一正确的政策。我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深信我们对中国和对中国土地革命的政策的正确性。”很显然,如果莫斯科是正确的,那么,错误只能在陈独秀和中共中央身上。
7月10日,布哈林在《真理报》发表《中国革命的转折关头》一文指出: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机构中存在“社会民主党分子”,陈独秀是中国共产党内“机会主义倾向最严重的领袖”,中国革命遇到严重挫折是因为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未能遵照共产国际的指示行事,未能经受住“火的洗礼”。
根据斯大林和布哈林的意见,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于7月专门作出《关于中国革命目前形势的决议》。批评中共中央犯了一连串的重大的政策错误。
遵照共产国际的指示,7月12日,在共产国际代表罗米纳兹指导下,中共中央进行了改组。由张国焘、李维汉、周恩来、李立三、张太雷组成中央临时常务委员会,陈独秀从此离开了中共中央最高领导岗位。
就这样,斯大林等人为大革命失败的责任找到了替罪羊。
1927年8月7日,在共产国际代表罗米纳兹的指导下,中共中央在汉口召开了紧急会议(即八七会议)。会议在通过的《中国共产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告全党党员书》中,认定是中共中央犯了机会主义错误,没有提陈独秀的名字。这说明,在莫斯科方面将大革命失败的责任全部推到中共中央身上,并且指名道姓地将陈独秀作为“罪魁祸首”的情况下,中共中央并没有完全认同莫斯科的评判。一方面,中共中央承认犯了机会主义错误,对大革命失败负完全责任;另一方面又提出这个错误的责任应由党的领导集体来承担,并不追究陈独秀个人的问题。
“右倾投降主义”
此后,又有“陈独秀主义”以及“陈独秀右倾机会主义”的提法。
1937年9月,国共第二次合作开始后,一些共产党人对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中统一和独立、团结和斗争的关系,还缺乏清醒的认识,以致出现了一些右倾投降倾向。针对这一情况,毛泽东在题为《上海太原失陷以后抗日战争的形势和任务》的报告中,提出党内要“反对阶级对阶级的投降主义”的思想。并指出:“1927年陈独秀的投降主义,引导了那时的革命归于失败。”
1944年5月21日至1945年4月20日,中共六届七中全会在延安召开。会议在闭幕的当天,原则勇通过《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决议》指出:“由于当时的同盟者国民党内的反动集团在1927年叛变了这个革命,由于当时帝国主义和国民党反动集团的联合力量过于强大,特别是由于在这次革命的最后一个时期内(约有半年时间),党内以陈独秀为代表的右倾思想,发展为投降主义路线,……这次革命终于失败了。”
1981年6月,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建国以来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仍延袭了六届七中全会的提法。
“右倾机会主义”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有关大革命时期的档案资料和回忆录在我国相继翻译出版。研究者们根据这些资料,开始重新审视和研究大革命的历史,以及共产国际与中国大革命的关系,其中陈独秀与共产国际的关系问题成为探讨的焦点。经过20余年的不懈努力,大多数研究者在以下两个问题上基本达成共识:
第一,将大革命失败的责任全部推到陈独秀身上,或者由陈独秀为首的中共中央身上是不符合事实的。实际上,大革命是在共产国际和联共(布)指导下进行的,所有重大决策都是它们决定后在中国实施的。有研究者专门作过统计:从1923年至1927年,联共(布)中央政治局为中国革命问题共召开过122次会议,作出738个决定,从大的决策(如令中共党员加入国民党,对于国民革命的总方针)到小的决定(何时结束五卅罢工,何时找蒋介石谈话以及谈时注意什么问题等等),都有所涉及。
第二,将陈独秀的错误定性为“右倾投降主义”,是不公正的。研究者认为,陈独秀在大革命时期的错误,是中国共产党幼年时期犯的错误,是在探索中国革命道路过程中犯的错误。这些错误不具备“投降”的性质,陈独秀本人也没有投降国民党右派的动机和行为。
2001年和2002年,为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80周年和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代表大会的召开,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相继推出《中国共产党简史》、《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一卷,在提到大革命时期陈独秀的错误时,不再使用“陈独秀右倾投降主义”的提法,而改用“陈独秀右倾机会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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