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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花5万多元丰胸 7年后植入的假体破裂

孙女士法庭出示已经破裂的假体。新京报记者 尹亚飞 摄

原告在法庭上▲展示从其体内取出的硅胶假体。京华时报记者赵思衡摄

7年前丰胸手术植入的假体破裂,导致孙女士胸部异常,她认为给自己丰胸的北京新时代伊美尔幸福医学美容专科医院有限公司(简称伊美尔医院)未告知假体使用寿命和可能发生的后果,将对方起诉至法院索赔8万余元。昨日下午,此案在朝阳法院开庭审理,伊美尔医院代理人表示,手术风险已向孙女士说明,诊疗符合规范。

花费5万余元丰胸 植入进口假体

昨天下午2点10分左右,此案在朝阳法院开庭审理。今年40岁,在一家商贸公司当会计的原告孙女士称,7年前她经人推荐,前往北京新时代伊美尔幸福医学美容专科医院有限公司,花费数万元做了丰胸美容治疗和眼袋修复手术。

据孙女士介绍,手术前伊美尔医院向其推荐了国外进口假体,称虽然价格昂贵,但相对国产假体质量更好,且终身不用更换。于是她听从医生建议,选择进口假体、花费5万余元进行了丰胸手术。

今年4月13日,孙女士突然感觉右侧乳房胀痛,单侧乳房短时间肿至三倍大小。“像牙龈肿得特别厉害的那种疼,很难受”,孙女士称,在疼痛和恐惧中,她立即与伊美尔医院联系复查,但到了医院她得到的答复是无法进行相关检查,建议到其他医院进行检查。

假体周围积液 取出发现破裂

孙女士于4月16日在另一家医院的B超检查结果显示,她右侧乳房假体周围积液。当天,孙女士在伊美尔医院进行了手术,将植入的假体取出,术后显示,右侧假体破裂。

此外孙女士还称,之前她进行的眼袋手术的后遗症也逐渐显现,她的针孔处突起、发白,与周围肤色不一致,在微笑时更明显。

孙女士认为,伊美尔医院在为其提供医疗服务之初,没有将假体的使用寿命和将来可能发生的后果详细告知,同时医院没有将眼袋修复手术可能发生的不良后果提前告知,导致她的身心受到伤害。孙女士要求伊美尔医院返还手术的全部费用,并赔偿因此产生的相关损失共8万余元。

伊美尔医院代理人辩称,该医院7年前的手术符合诊疗规范,无诊疗失误和过失。鉴于双方均同意对医院诊疗是否符合规范进行鉴定,案件择期再审。

■ 庭审

破裂假体当庭展示

孙女士的代理人提出,在术前风险告知时,伊美尔医院也没有具体说明假体的风险年限,因告知不足才影响了孙女士的判断。

法庭上,孙女士当庭出示了用黄塑料袋包裹的破裂假体,记者看到,破裂的右乳假体用纱布包裹着,透明假体内的液体流出,假体外皮上还沾有少量血迹。

“孙女士在明知有风险的情况下,还是同意做手术”,对于孙女士的起诉,伊美尔医院代理人在法庭出示了手术同意书,其中在“术中和术后可能发生情况”项下,注明了“假体破裂、内容物溢出、渗漏可能”。

此外伊美尔医院代理人还指出,孙女士眼袋手术伤口愈合良好,但随着年龄增长眼袋还会增长,“一次性手术不可能达到终身不再长眼袋的效果”。

>>原告

被告称假体永久使用

孙女士诉称,2009年3月16日,她到该院丰胸,还做了眼袋美容。当时,院方向她推荐了一款国外进口假体,称进口假体比国产的质量好,可以永久使用。她听了院方建议,选择了当时最贵的进口假体,做了丰胸手术。

2016年4月13日,孙女士突然感到右侧乳房胀痛,便立即与院方联系,并预约4月15日复查。但院方称,其无法进行相关检查,建议孙女士到其他医院做核磁。

4月16日,孙女士在天津市的一家医院做B超,检查结果是,“双侧乳腺假体植入术后,右侧假体周围可见带状低至无回声区,内可见纤细分隔……最大径0.7厘米,双侧乳腺腺体增厚,结构紊乱,腺体层回声强弱相间,纹理粗细不均匀,回声增强……”

当天,孙女士到被告医院取出假体,术后显示是右侧假体破裂。孙女士还表示,其之前眼袋手术的后遗症日渐明显,针孔处突起、发白,与周边肤色不一致,微笑时尤为明显。

孙女士认为,被告医院在为其植入假体时,没有告诉她假体使用寿命及风险。因为其所装的假体破裂,不得不进行二次手术将假体取出。此外,其眼周出现白色突起,严重影响美观,整容痕迹明显。她诉请法院判令被告退还其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8万余元。

>>被告

符合规范不同意诉求

庭上,被告辩称,其为原告施行乳房假体置换术、去眼袋,符合诊疗规范,没有过错,故不同意原告所有的诉讼请求。

被告辩称,原告所说的医院承诺终身不用更换假体,不符合实际情况,被告在手术同意书中,明确告知可能出现假体破裂等情况,并没有承诺终身不用更换假体。另外,原告所说的眼袋祛除术,造成后遗症的情况也不符合事实情况,“原告去眼袋手术效果良好,手术至今已经7年多了,眼袋也是在长的。”

被告认为,原告要求其赔偿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没有事实与法律依据。

庭上,双方互相举证质证,并就医院的诊疗行为是否符合诊疗规范等焦点问题进行激烈争辩。最终,原被告双方均同意就该医院的诊疗行为是否符合诊疗规范、医院是否尽到了履行合同义务,向鉴定机构申请鉴定。

该案没有当庭宣判。

>>追访

原告称是爱美的代价

庭审结束后,记者采访了原告孙女士。

孙女士称,自己爱美,选择这家医院丰胸,也是听朋友说这家医院很大、很有名,前后考察了两三次才决定手术,“伤口是半围着乳晕切的,切口有1cm。”

孙女士回忆说,4月13日早晨刚一醒来就感觉不适,“右侧乳房又胀又麻又痛,感觉比平时大了。”在做手术取出假体前,她感觉右侧乳房比过去大了3倍。

目前,尽管已经取出假体,但孙女士仍是一低头就感觉不舒服,“一低头,一碰,就感觉难受。”孙女士说,当时该医院说,残留的液体都取干净了,但她还是不放心,“这几天我就准备到别的医院复查一下。”

孙女士称,最遗憾的是乳房处留了疤痕,很难看,“因为爱美丰胸,付出了沉重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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