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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以受贿判无期 郭伯雄案背后存复杂考量

北京时间2016年7月25日,中共“八一建军节”临近,新华社发布消息称,(当日)军事法院依法对中央军委原副主席郭伯雄受贿案进行了一审宣判,认定郭伯雄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追缴的赃款赃物上缴国库,剥夺上将军衔。

稍后军事法院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说,宣判后,郭伯雄当庭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不上诉。

一些争议性观点指出,此前坊间所传中存在大量有关郭伯雄严重违纪违法的情节,但最终审判结果只有“受贿罪”一项。此前《解放军报》文章曾写道,“郭伯雄、徐才厚贪腐问题骇人听闻,但这还不是他们问题的要害,要害是他们触犯了政治底线。”这句话被外界认为是郭徐触犯政治规矩的证明。

郭伯雄以受贿罪获无期徒刑 (图源:VCG)

事实上,郭伯雄案的官方定义是“中央军委原副主席郭伯雄涉嫌受贿犯罪案”,只有有关“受贿”的罪名。在2016年4月5日前,军事检察院侦查终结,将此案移送审查起诉。当时的官方表述是,“军事检察院依法查明,郭伯雄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职务晋升或调整提供帮助,直接和通过家人收受贿赂,数额特别巨大。郭伯雄对涉嫌受贿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此次宣判后的军事法院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说,军事法院经审理认为,郭伯雄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职务提拔或者调整,单独或者伙同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其行为构成受贿罪。郭伯雄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

检察院称郭伯雄“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职务晋升或调整提供帮助”,法院证实“郭伯雄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职务提拔或者调整”,不过并未形成“滥用职权罪”。而值得一提的是,另一位落马的军委副主席徐才厚也只有“涉嫌受贿罪”,而周永康、薄熙来、令计划三人都有“滥用职权罪”。

对郭伯雄的指控和宣判结果都轻于已被判决的、他曾经的两位属下原总后副部长谷俊山和原海军副司令王守业。谷俊山系十八大后落马“老虎”中,首个被判处死缓者,而王守业在2006年时也是被判处死缓。

谷俊山犯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行贿罪、滥用职权罪。王守业则犯有贪污罪、挪用公款罪。

有观点指出,郭伯雄仅以“受贿罪”被指控,而且被判“无期徒刑”,或许体现了中央决策层的通盘考虑和良苦用心。如果罪名和判决结果太轻,不足以显示反腐决心;如果太重,则有可能对军队形象和稳定造成较大冲击。

“无期徒刑”宣判已然十分严重,郭伯雄余生或许都将在监狱中度过。同时又免于“死刑”,甚至不及谷俊山的刑重。这一情况与周永康、薄熙来、令计划三位副国级以上“大老虎”的结局相差不多。

比较检方对郭伯雄和徐才厚的指控,徐才厚案情比郭伯雄更为严重。不过在2015年3月15日,徐才厚因膀胱癌医治无效死亡,军事检察院对徐才厚作出不起诉决定。

郭伯雄是在解放军中长期磨炼和培养出来的一位将领,但在他担任更高职位之后,逐渐违纪违法,程度愈来愈深。特别是在2002年至2013年间,郭伯雄一直担任中央军委副主席,他的这些做法对军队造成了更严重的伤害。

在郭伯雄被调查前后,他的许多秘书、部下、家属也先后涉案。郭伯雄案宣判后,中共清理军中“余毒”仍将耗费较大的精力和较长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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