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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三地“民意”滥用的信任危机

正当两岸因“九二共识”问题而胶着之际,蔡英文接受美国《华盛顿邮报》访问,回应所谓大陆设定“九二共识”期限时指,要台湾政府违反民意,接受所谓的期限不大可能,希望大陆能尊重台湾是民主社会,总统一定要跟随民意。但蔡此言在大陆激起反弹,有内地学者回应,蔡英文所谈只是片面的民意,要加上内地民意,才是两岸人民完整民意;而港府也常有民意讨论,“民意”两字恍惚成为两岸三地近年的热门话题。

“民意”浮动不定难被代言

也没错,现代社会日益开放,任何文明政府都应听从及尊重民意,以防权力过分集中,形成专制局面,这样施政方能民为本。但蔡英文和内地学者或当局不时抛出“民意论”甚是奇怪。首先对带起这次民意风波的蔡英文而言,虽然民选总统的她自有一定的民意基础,但选票和民意有着本质上的区别,选票是选民一刹那的决定性选择,但民意却是人的意见,而人的意见浮动不定,今天喜欢吃苹果,明天改好吃橘子。同理,一项公共议题或政策也是一样,甫开始,一般人或觉得很粗糙,所以反应也只是初步,但等到后来消息更多,所知更全面时,立场可能就会改变。民意不过是反映当下一个阶段,试问蔡英文怎能知道、把握下一刻的民意是怎样看呢?

蔡英文接受《华邮》访问时以“民意论”回应所谓期限。(图源:其他网络来源)

然而,大陆反驳蔡英文的民意论恐怕亦值得斟酌,毕竟台湾是民选政府,若谈及民意自有着先天优势,但若然大陆也跟着谈民意,自然会惹人进一步联想和反问,内地是否很尊重民意?既然内地民意在两岸三地事务占重要一席,那样在其他事务,内地民意是否又担当重要角色?假如民意反对,要求政府下放权力,内地当局是否乐于听从?若非如此,那么内地有声音指台港政策要顾及内地人民的感受时,未免双重标准,严人宽己,难以说服别人。

事实上,当两岸三地谈及民意时,我们都不自觉得地认为“民意”便是代表两地人民的心声,甚或以为“民意”可利用为解决政治问题的方法。但问题是,“民意”算不算是一种合理解决问题的办法呢?

“民意”不能削夺人权

譬如,这个社区有五成多民意支持集体自杀,剩下的四成多的居民是否也该遵照民意陪死呢?当然不能,因为生命是自己的,再怎样的民意也好,总不能任由他人决定我们的生死。这个例子虽然比较极端,在现实中甚少机会发生。可是笔者只想用它说明两岸三地领导人不能利用简单的“民意论”便能解决复杂的政治问题,甚或认为“民意”可以随便被代言,因为“民意”应是保障人权,有人权必定有差异,这不能以“民意”方式削夺,否则便违反了人权,其结果势必导致“民意”变质。

已故捷克总统哈维尔在《无权者的权力》一书中说过一段发人深省的故事,某市场上的蔬果贩在其橱窗里忽然贴出“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的标语,但他这样做目的是什么?标语与他的生意有何关系?是他的个人理想?抑或连他根本也不相信这句标语?但他最终仍可有可无的贴上这句标语。

诚然,如果两岸三地领导人都以类似方式去看待“民意”及说话与事实的分别,试问我们怎能再相信其所谓“民意”与及说话所表达的美好意思?假如“民意”可以随便消费、利用,甚或“大石压死蟹”的打压别人,这样社会不单止缺乏互信,甚或衍生出犬儒的冷漠,对于明明有违个人权利的情况,会说“民意是这样的,这是大多数人的看法,你我唯有默默承受”,以一己的委曲接受世事之无奈,那样“民意”必定劣质化,而且长此下去,只怕两岸三地“民”的重要性和意义都会贬低、甚至沦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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