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颠覆国家政权 勾洪国被判3年缓刑3年不上诉

近日,一批密谋颠覆国家政权的人陆续获刑。勾洪国获刑3年、缓刑3年。勾洪国曾赴境外参加由分裂分子参与的反华性质培训,接受推翻政权训练。另外,翟岩民获刑3年、缓刑4年,胡石根获刑7年半,周世锋获刑7年。

据新华社8月5日报道,北京时间8月5日上午,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勾洪国颠覆国家政权案一审当庭公开宣判,认定被告人勾洪国犯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勾洪国当庭表示认罪服判,不上诉。

勾洪国因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3年缓刑3年(图源:天津二中院)

5日上午8时30分,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勾洪国涉嫌颠覆国家政权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学学者、职业律师、各界群众代表以及境内外媒体记者共40余人旁听了庭审。

被告人勾洪国,男,1961年11月出生,河北省承德市人,北京澳客筑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莱辐烯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因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于2016年7月15日被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提起公诉。

庭审中,公诉人共指控了勾洪国的3项具体犯罪事实:

2013年12月,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发生一起因拆迁导致两人死亡的故意伤害案件。勾洪国伙同刘某新(另案处理)等人到该案犯罪嫌疑人家中声援,鼓吹其为“维权抗暴英雄”并合影,该照片被海外反华网站转载,造成恶劣影响。2014年1月,勾洪国在北京参加所谓“苏州城镇化与拆迁研讨会”,宣称“当局与人民为敌”,煽动仇视政府。2015年2月,勾洪国得知该案即将开庭,又在互联网上恶意炒作,煽动不明真相的一些人到苏州非法聚集滋事,对抗政府。

2014年3、4月间,勾洪国受胡石根指派赴境外参加由分裂分子等参与的具有反华性质的培训,接受推翻政权思想和方法的训练。勾洪国参加培训返回北京后,将培训内容向胡石根进行了汇报,并将相关资料交给胡石根。

2015年2月,勾洪国在北京“七味烧”餐厅出资并联络胡石根、周世锋、李和平、翟岩民等15人参加聚会,围绕“律师如何介入劳工运动”和“律师如何介入敏感案事件”等议题进行商议。勾洪国对胡石根等与会人员的言论积极响应,并提出律师要介入“劳工运动”和敏感案事件,以颠覆国家政权。

在法庭调查阶段,公诉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宣读了证人胡石根、翟岩民、刘某新等的证言,出示了勾洪国的受洗证、培训资料,搜查、勘验检查笔录和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勾洪国的供述和辩解等证据。公诉人、辩护人对证据进行了质证。被告人及辩护人对公诉人出示的证据均无异议。

美国之音8月5日消息称,勾洪国的妻子樊丽丽目前受到国保严密监控,没有参加旁听。她在宣判后表示,不管怎样人可以回来了,孩子有爸爸陪伴了,爸爸背抓时孩子还不到四岁,现在连爸爸也不认识。希望他回来,好好养身体,尽一个丈夫、父亲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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