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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政法王”张越涉嫌受贿被立案侦查

继中纪委通报对河北省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张越严重违纪进行立案审查后,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决定对张越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

北京时间8月9日上午11时左右,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其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河北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张越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而在之前的7月28日,中央纪委监察部官方网站发布消息,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河北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张越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张越在7月份被中纪委宣布严重违纪接受调查(图源:VCG)

彼时,中纪委通报的张越的违纪行为包括: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重大任务期间擅离职守,对抗组织审查,长期搞迷信活动;违反组织纪律,在职务提拔、岗位调整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接受宴请,公款大吃大喝,违规打高尔夫球,收受礼金、礼品,搞权色、钱色交易;违反工作纪律,利用职权插手工程项目、干预司法活动;违反生活纪律,生活奢靡、贪图享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其中,“执行重大任务期间擅离职守”系首次在中纪委对落马官员的通报中出现。此外,张越还存在“干预司法活动”等问题。而分析中央纪委公开通报的信息,在中共十八大后被查的高级官员中,除了张越,还有辽宁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苏宏章、国家安监总局原局长杨栋梁,四川原省省长魏宏,浙江宁波原市长卢子跃,以及最高法院原副院长奚晓明,被官方通报存在干预司法的问题。

综合此前陆媒报道,张越曾利用自己在河北政法系统的权力,驱使河北的政法部门为其服务,承德市公安局、保定市公安局、河北省监狱管理局等机关的部分工作人员,构成了张越的私人“别动队”,为郭文贵等人牟取商业暴利甘为驱驰。张越凭借其政法系统的势力在当地霸道行事,更被坊间称为河北的“政法王”。

此外,张越还挪用了河北省公安厅制证中心的8,000多万(人民币,1人民币约合0.150美元)制证费用,当时制证中心抵制张越的做法,随后中心原主任刘希路、原副主任李恒斌,以及办公室主任刘静遭到了打击报复。2010年12月,刘希路、李恒斌分别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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