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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突失投票资格 选管会被斥践踏法律

距离香港立法会选举只剩不足一个月,正式的选民登记已发布,然而体育、演艺、文化及出版界却有选民突然收到选举事务处来信,指他们失去功能界别投票资格。此举招致选举事务处被该界别两名候选人的批评。

艺术家张嘉莉8月17日社交网站Facebook(脸书)上张贴选举登记主任发出的信件,指根据艺发局12日的宪报,其团体“时差”已经不再符合《香港艺术发展局条例》,故丧失立法会选举功能组别“体育、演艺、文化及出版界”的投票资格,但可于22日前提供其他证明符合资格的资料。

有团体称被通知失去立法会投票资格(多维记者:冯强/摄)

张嘉莉指选举事务处做法“仓促”,她至17日才收到通知,但申请时限却是5日后,有点“阴损”、“不对路”。

体育、演艺、文化及出版界的选民登记资格规定,文化界只有团体票;曾获政府资助的艺术团体、《艺发局条例》指定的艺术团体,或是选举事务处指定的16个地区艺术文化协会,才有资格做选民。不过,艺术发展局上刊宪更新指明团体名单后,有部分团体因未有列在该名单上,突然收到选举事务处来信被指已丧失选民投票资格。

曾任艺发局主席的候选人马逢国表示目前仍在了解事件,但未有任何进展,又指“件事不系艺发局去做,艺发局只系提供资料,其他系选举事务处做”。不过马逢国批评选举事务处做法令人质疑,“不知要跟哪份宪报好,我要去拜访选民吗”,被记者问及有关做法是否公道时,马则称,“那么就需要法律专家去厘清。”

另一位候选人周博贤认为事件不寻常,选民登记册已经刊宪,有关团体就算要被取消资格,亦应留待下一届。他又批评如果政府可以随时剔除选民投票资格则是践踏法律,会考虑提出选举呈请。

香港港文化监察主席杨雪盈则指选举事务处做法仓促,未厘清有关团体符合选民资格的截止日期,“倘若刊宪就不应再动摇”,而当局动辄取消选民资格,“会牵一发动全身,实在无法说服人。”

艺发局的指明团体名单每3年更新一次,历史宪报显示有过百个团体被剔出艺发局的名单。不过,在名单上被剔除并不等如相关选民一定丧失选民资格。只要选民符合其他条件,例如曾获政府资助,仍可维持选民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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