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无忧资讯 /
  2. 全球 /
  3. 司法院人事将送立院 台府:人选不致违宪 /

司法院人事将送立院 台府:人选不致违宪

总统府发言人黄重谚26日表示,有关司法院正副院长、大法官人事案,在人选确定、相关程序走完后,再由总统府会举行记者会介绍提名人选,将在9月1日会将咨文送立法院。

据报导,蔡英文总统将可望提名台湾大学法律系许宗力教授、最高法院法官蔡炯炖为司法院正、副院长人选,并提名5名大法官,包括台大法律学院黄昭元教授、台大法律学院约翰逊林院长、嘉义大学许志雄教授、民间司法改革基金会黄瑞明董事长以及司法院张琼文副秘书长。

黄重谚表示司法院人事案没有违宪疑虑(多维记者:王士荣/摄)

而有关司法院正副院长及五位大法官的提名,总统府方面近日在人选确定后,就会向各界说明,府方也会召开正式的记者会,向大家介绍提名的人选,并且向立法院送出咨文。

但是,对于蔡英文将提名许宗力出任司法院长也引发学界批评恐引发违宪争议。政大法律系副教授廖元豪表示,曾任大法官的许宗力如果再任,从法条文字来看确实有争议,宪法增修条文明订大法官"不得连任",新政府目前的解读是不要"接续"就没有违宪问题;不过从当年"国民大会"修宪意旨来看,是希望大法官独立,"不要想着以后还能再当,当在作司法解释时去讨好政府"。

对此,总统府发言人黄重谚特别汇整宪法学者说法加以说明,"中华民国"宪法限制大法官"连任",因此"任满后再度提名"、或是"原任期未满即离职,但在原任期届满时再次提名",就会有违宪之虞。

但是,宪法并未明文限制"再任",法律上再任与连任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如果当初修宪时有意禁止大法官再任,必定会明文规定。

至于,有学者引德国的相关规范来推论台湾大法官不得连再任,黄重谚说,德国联邦宪法法院法的规定为"法官不得连任,亦不得再被选任",是明文规定不得再任,与"中华民国宪法"状况完全不同。

黄重谚指出,依据当年参与修宪的前国代彭锦鹏教授的说法,当年修宪时的原意就没有禁止再任。

有法律学者也私下表示同意,宪法禁止"连任"之理由,是为了避免产生诱因,让大法官有讨好"现任"执政者、影响审判独立的问题。但是,若大法官卸任多年,再获新任总统提名,就没有这样的疑虑。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 51.CA 立场。
x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