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无忧资讯 /
  2. 全球 /
  3. 防止干部“带病提拔” 中共使出杀手锏 /

防止干部“带病提拔” 中共使出杀手锏

“带病提拔”是指提拔了在德才方面都有问题,甚至有严重问题的人。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综合媒体8月29日报道,带病提拔”这个词汇几年前出现在中共组织部一份关于对干部提拔任用的管理条例的文件中。近些年来,随着党内和社会上贪污腐败风气的蔓延发展,“买官”“卖官”的市场也在党内党外出现了。许多地方和单位,在对任用干部的选拔上虽也履行了考察、调查、公示乃至民意测评等程序,但几乎成了形式,只是作作样子。这样一来,想当官或想升官者,不论他们的德和才的条件是否够格,甚至是个严重的贪腐分子,即患有严重的“疾病”者,往往也会照常被任用,被提拔,甚至破格重用!因此,近些年来,中共在许多会议上,在许多文件中,都把杜绝和严防“带病重用”,作为一个原则问题提出来了。

中共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图源:VCG)

此次下发的通知指出,《意见》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对切实防止干部“带病提拔”作出具体规定,是做好新时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遵循。《意见》的制定实施,对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把好选人用人关,大力培养、大胆使用忠诚干净担当、谋改革促发展实绩突出的干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通知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把防止干部“带病提拔”作为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重要内容,体现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坚持原则,敢于负责。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少数”,坚持人选标准,严格履行程序,切实做好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要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保护作风过硬、敢作敢为、锐意进取的干部。要加强督促检查,对贯彻《意见》不力的,严肃问责追责。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在党委(党组)领导下,准确领会《意见》的精神实质,正确把握政策界限,切实履职尽责,加强沟通联系,形成工作合力,把制度规定落到实处。在地方领导班子换届工作中,要认真贯彻执行《意见》规定,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

评论指出,近来政坛人事调动频繁,从国务院各部委到地方党政主官,均出现密集调动。今明两年正值换届年,党媒官媒已连续刊发不少文章对换届年的人事动作进行解释和铺垫,《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的出台,实则也是为换届年护航。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 51.CA 立场。
还没有评论 ,点击发布
x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