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炒房逃税严重:华人成加国税务局眼中钉

9月13日加拿大《环球邮报》独家报道了温哥华一名建筑商实名举报当地一名华人伙同大陆投资者在温哥华炒房赚取暴利并钻了加拿税法的空子成功逃税的案例。联邦税务部长Diane Lebouthillier称税务局早在3年前就注意到了这个现象,并表示要跟进《环球邮报》报道的案例。税局内部人士透露,因为涉及类似不法行为的人以华人居多,税务局担心被指种族歧视而迟迟没有采取行动。

顾俊刚被自己的打工仔实名举报,上了头条

《环球邮报》引述一名要求匿名的加拿大税局审计人员声称,税局的管理层至少在3年前已知悉有关炒房逃税的情况,但是不想着手处理这种行为,因为大多数受审计的人都是华裔。这位匿名人士声称,“他们怕被说成是种族歧视。这情况是真的,开会时这样讲的”。

部长Lebouthillier表示,从2015年4月至2016年6月,税务局在卑诗省和安省已经完成2500宗与房产交易相关的审计,对逃税者作出总额1160万元的罚款。

据《环球邮报》报道,华商顾俊刚(Jun Gang Gu,音译),又称Kenney Gu,2009年以投资移民来到加拿大,取得永久居民身份。顾俊刚最初投资房地产开发,后来业务转成炒卖房产,而且是利用他人的资金,在转卖中获利。这些客户在中国大陆赚钱,来往于中国和温哥华,他们授权率顾俊刚进行房产炒卖。顾本人并没有按揭中介许可或投资管理许可,实际却在做这些事。

文件显示,在过去5年,顾俊刚与他的客户转手至少36间房屋,他的公司与个人账户转账以几百万元计,而45岁的顾俊刚去年几乎没有交税。

顾俊刚在过去两年向一些客户收取每间房屋高达120万元的管理费和佣金。在这期间,他和他的妻子在银行账户上转移巨额资金,一次最多达60万元。他的信用卡账单往往以30万元计,开的都是宝马和奔驰车。而报税单显示,现为加籍的顾俊刚去年个人收入为45,865元,他的妻子唐敏(Min Tang,音译)收入23,612元。

从中国贷款28亿来加拿大炒房

另一位因炒房登上加拿大媒体《国家邮报》头条的华人叫孙宏伟(常用名包括Kevin Sun、Kevin Lin、Sun Hongwei等),曾于2013年在温哥华创立了太阳商业地产投资公司(Sun Commercial Real Estate),除了在短短两年内进行了上亿加元的地产买卖之外,太阳投资还被指通过“众筹”的方式来炒房,共向投资者们筹得资金2亿多加元。

据媒体报道,这个孙宏伟曾在中国借贷28亿人民币后人间蒸发。加拿大皇家骑警、边境服务局和BC省证监会都对他的案情非常熟悉。不过太阳投资律师James Carpick在回答记者提问时否认了这一说法,他说中国警方并没有下令通缉孙宏伟,皇家骑警也没有相关调查。

《国家邮报》刊登的孙宏伟照片

根据中国媒体《21世纪经济报道》介绍,孙宏伟初中毕业后当了一名理发师,1995年,孙宏伟创立吉林恒和企业集团,个人持股60%,出任董事长。当时,他年仅27岁。截止到2002年末,该集团累计向工行吉林省分行骗取贷款28.06亿元。

2005年12月,孙宏伟与其合伙人曾在Marine Drive买入一栋$1,090,000的房产,2006年4月就重新挂牌出售,并于同年9月以$1,368,800的价格卖出。

据其合伙人回忆说,10年前孙宏伟就说过这样的话——靠着炒房绝对可以发一笔横财。

“他是个机会主义者。”一位知情人这样评价孙宏伟说:“以前在吉林的时候,他就会以低价买进工厂,然后再把地皮卖掉,赚取巨额地产利润。现在他在温哥华做着同样的事情,先是买农地,然后炒豪宅,接着炒商铺。如果有中国的开发商想来温哥华发展,那么孙宏伟就会买下地皮再转手卖给他们。他是非常聪明、投机的一个人。”

有数据显示,与孙宏伟有关联的投资者在温哥华拥有或曾经拥有超过一亿加元的房产,其中一些豪宅与太阳地产投资有关;BC省有超过5亿加元的房产是通过孙宏伟的公司进行交易的。比如说,太阳投资曾经斥资$936万买下位于6695 Dunblane Avenue的一栋公寓楼,再于短期内以$1230万的高价转手。

专家建议不要存侥幸心理

据明报报道。本地华人特许会计师梁万邦表示﹐在“信任制度”(Honor System)下有不少人铤而走险﹐甚至可能与会计师或银行合作逃税﹐但税局其实是有不少办法查出企图暪税的人﹐包括从地产发展商买家名单﹑货劳税﹑甚至从水电费及家具购置的帐单查出单位是否自住。

梁万邦说,由于自住的房产并不需要上报税局,不少逃税人会制造入住证据。比如有夫妻向税局申报单身,各自拥有一间房屋,但实情却是夫妻同住一屋,另一间则用于炒卖。梁万邦表示,税局能就水电费﹑暖气用量﹑家具购置的单据查出房屋是否有人居住。

面对逃税人,政府大致用两种方法追讨款项。其一为主动出击,收集所有证据再直接向逃税人对质,而第二种方法则为要求怀疑逃税的人填写一份表格,交代或申报过往四年的房地产买卖。他劝吁有涉及投机地产买卖的加人勿以身试法。

曾就职于加拿大联邦税务局的税务专家、JKtax 税务咨询公司创建人马云说,2016年7月外国人在BC省买房多收15% 的property transfer tax的新政一出,大批海外买家争相涌向多伦多,最近两个月咨询“非税居民”购房出租这个话题的人次明显增加。

为此马云特别提醒“非税居民”购房出租代理人,一定要如实填写NR6表格,马云说,NR6实际就是在加拿大有房租收入的非税务居民及其代理人联合给税务局(CRA)提交的一份保证书 ——保证该非税务居民会按时交税,保证在来年的6个月内报税。

提交NR6并获得CRA批准,就可以按照净房租(net rent income)来计税了。否则CRA要求每月扣留毛房租(gross rental income)的25% 作为预留税(withholding tax).

有了NR6, 最重要的就是不要忘了报税!无论一年下来是盈是亏,都得报。非税务居民要使用Section 216税表,和一般税务居民的T1税表不一样。截至日期是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之内。

对于报税代理人要付连带责任:代理人相当于担保人,对非税务居民房东的税务责任担保并负责。如没能及时预留25%, CRA有权向该代理人直接追讨,并加罚利息。如果非税务居民房东没有报税并完税, CRA同样可以向该代理人直接追讨,并加罚利息和罚金。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 51.CA 立场。
  • @ 2016-09-14 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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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查吧,我们支持!我们认为不查反倒是歧视!
  • @ 2016-09-14 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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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什么税务局不提高海外人房产的土地税?
  • @ 2016-09-14 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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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违法行为, 100%可以肯定那些他用来在加拿大买房的客户在加拿大以外肯定有住房, 那就不符合“自住房”的税务优惠, 其实这位仁兄已经犯罪了, 犯的是诈骗罪!! 不查难平民愤, 不查是歧视没有犯诈骗罪的所有人。
  • @ 2016-09-14 1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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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查吧,好事。。。。
  • @ 2016-09-14 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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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查查那个爱在无忧有关房地产新闻发表评论的、领导舆论导向的JNDLZ吧!!还于那个DGDC吧:curse:
  • @ 2016-09-14 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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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事论事,还怕?估计是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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