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无忧资讯 /
  2. 全球 /
  3. 中共建政后是如何对待日本战犯的 /

中共建政后是如何对待日本战犯的

中共建政后,在中国共关押了1,109名日本战犯,其中969名关押在抚顺;140名关押在太原。关押期间,有47人死亡。那么对于剩下的1,062名战犯,中共是采取怎样的手段进行处理的呢?本文摘自腾讯网,作者杨津涛,原题为《建国后,有多少日本战犯被判刑?》。

东京审判现场(图源:VCG)

1949年后,中国总共关押有日本战犯一千余名

2014年,中央档案馆决定将45名日本战犯的亲笔供词,以一日一份的形式,逐日在国家档案局网站上向社会公布,以揭露日本侵华期间的暴行。这45名战犯,乃是在1956年,由最高人民法院特别军事法庭审理、判刑。其亲笔供词,亦源自此次审判。

1949年后,中国总共关押有日本战犯1,109名。其中969名关押在抚顺,为苏联移交的伪满洲国战犯;140名关押在太原,乃战后被蒋介石、阎锡山留用的日本军官,与解放军作战时被俘。关押期间,有47人死亡,审判时还剩1,062名。

审判期间,中国政府安排这些战犯进行了思想改造。包括学习《马恩选集》、列宁《帝国主义论》、《毛泽东选集》,让他们到哈尔滨、南京等地参观等,以促使其悔罪。归来后,战犯们写下“自供状”。笔供“直接反映了日本帝国主义者侵夺中国主权,策划、推行侵略政策,进行特务间谍活动,制造细菌武器,施放毒气,屠杀、抓捕、奴役和毒化中国人民,强奸妇女,掠夺物资财富,毁灭城镇乡村,驱逐和平居民,违反国际法准则和人道主义原则等各项罪行。”①中央档案馆在网上公布的《日本战犯的侵华罪行自供》,即取自其中。

为进一步搜集罪证,中国政府还组织了“侦查日本战争犯罪分子工作团”,在黑龙江、河北等12个省市调查取证。但战犯数目过大,距离战争结束亦久,取证不易,故仍面临“证据主要靠自供与互相检举的材料”,“证据不全, 搜集的材料不够有力”等困境②。加之中国政府当时亦有意借宽赦战犯,向日本传达善意,所以贯彻周恩来指示,“对这1000多名战犯,我们不需一一审判……将罪行重大的予以起诉审判,多数战犯还是要释放的。对起诉审判的战犯,也只判有期徒刑,不判死刑。”③最后由中央圈定,只审判了45名犯下严重罪行的战犯。

其中,45名战犯于1956年被判有期徒刑,余者获从宽处理

1956年6月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对铃木启久(日本陆军第117师团长)、武部六藏(伪满洲国国务院总务厅长官)等45名战犯提起公诉。6月9日,在沈阳、太原开庭,审理铃木启久等8人战争犯罪案(涉案者为军官)、福永顺太郎战争犯罪和特务间谍犯罪案、城野宏等8人战争犯罪和反革命犯罪案(涉案者为文官)、武部六藏等28人犯罪案(涉案者为伪满洲国官员)④。

其中仅铃木启久一人,即被控在河北潘家戴庄、河南小渠村等地制造了6起惨案。在潘家戴庄,有1280余人被杀,包括63名孕妇和19名婴儿。而城野宏因为在阎锡山手下当过官,参与过“剿共”,所以比战争期间的军官多了一项反革命罪⑤。

整个审判持续了大约50天,45名战犯被判处8—20年有期徒刑,刑期一律从被俘之日起算。武部六藏被判处20年有期徒刑,但因为身患重病,在判决第二天即被释放。其他服刑战犯,佐佐真之助(日本陆军第39师团长)死于狱中,29人提前释放。至1964年,在华日本战犯全部出狱。没有判刑的1017名战犯,被“从宽处理,免于起诉、即行释放”,分三批送回日本⑥。

2005年,抗日战争胜利六十周年之际,中央档案馆曾将45名被审战犯笔供,以《日本侵华战犯笔供》为名,分十册影印出版。2014年中央档案馆则将“自供内容首次上网,也是公布得最全的一次,没有做过删节处理。”

注释

①中央档案馆:《日本侵华战犯笔供》(第一册)“出版说明”,中国档案出版社2005年,第2页;

②廖承志、李初梨、贾潜、李甫山、凌云、陈叔亮发给周恩来总理并中共中央《关于处理在押日本战争罪犯的请示报告》( 1955年11月7日),档案管理号码105-00501-02。转引自大泽武司《周恩来与对日本战犯的处理政策》,《中共党史研究》2008年第4期;

③李甫山:《我参与刑侦日本战犯始末》,《党史博览》2008年第5期;

④⑤王晓峰《对日本侵华战犯的审判处理》,《中共党史资料》(第74辑),中共党史出版社2000年,第96—101页;

⑥王和利等:《特别军事法庭在沈阳审判日本战犯始末》,《江淮文史》2001年第1期。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 51.CA 立场。
x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