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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汉带百张假币赴港被查 称用作扫墓

一内地男子赴香港时,被海关截查搜出身上有100张劣质、油墨褪色的港币和人民币伪钞,9月19日被判伪制流通纸币罪。法官直言难以相信被告以为涉案伪钞是冥钞的说法,判被告即时监禁20个月。

案件9月19日在香港区域法院审判。根据案情,被告黄平远(46岁)2016年6月19日在落马洲边境管制站被海关人员截停检查,被告的电脑袋内搜出一个胶袋,内有100张纸币,经专家证实为伪钞,总面值为8,601元人民币(1人民币约合0.154美元),以及580元港币(1港币约合0.129美元)。该等伪钞质素差劣,部分票面油墨褪色,而且多张伪钞印有同一序号。

被捕男子称内地家中曾印假币作冥币用(图源:VCG)

被告在案件现场最初表示,该批伪钞是他在内地家中自行印制作自用,但他其后在会面纪录中表示他是在内地的街道上拾获该批纸币,最初“以为是冥钱”,查看后觉得仿如真钞,因此保存下来,又声称知道该批纸币不能使用。

辩方求情指被告原打算来港旅游,在巴士站拾获该批纸币,最初以为是冥钱,故保存纸币打算带回家在扫墓时使用。辩方强调伪钞并非由被告印制,他知道纸币不能使用,也没有打算使用。

辩方又指案中伪钞像真度不高,款项相对低,被告对于因此惹上官非已感非常后悔。法官姚勋智判刑时指,输入伪钞是严重罪行,最高可判囚10年,涉案伪钞纸质差劣、部分油墨褪色,非常容易被发现,但姚官认为涉案伪钞怎也难以被人认为是冥钞而管有,法庭难以接纳被告的求情,遂以2年监禁为量刑起点,考虑到被告认罪,减刑至2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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