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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介石从大陆运走的黄金没你想象那么多

在大陆有这样一种很普遍的说法:“蒋介石把大陆所有的黄金运往台湾,使台湾经济迅猛发展”、“丢下一穷二白的大陆”、“只有6,000两黄金储备”,然而事实真的是这样吗?事实上,当年蒋介石虽然是从大陆运走了大量黄金,但留在大陆的并不比运走的少,而台湾经济的起飞,与这些黄金也并没有太大关系。本文摘自腾讯网,作者于翰,原题为《蒋介石当年从大陆运走了多少黄金?》。

蒋介石在办公室留影(图源:中华民国总统府网站)

“蒋介石把大陆所有的黄金运往台湾,使台湾经济迅猛发展”、“丢下一穷二白的大陆”、“只有6,000两黄金储备”……这样的说法是很常见的。不过,事实是:蒋介石确实运走了大批黄金,但留在大陆的黄金并不比运走的少;台湾经济的起飞,也与运台黄金没有太大的关系……

蒋介石没有运走大陆的所有黄金

虽然蒋介石在败退台湾时运走了当时国民政府国库中的几乎所有黄金、银锭、银元和美钞,只留下5,000两黄金和30万块银元,但就此说蒋介石“运走了大陆的所有黄金”却是大谬不然,因为还有更多的黄金存于民间,1949年后被新政权掌握到了手中。

1、蒋介石最终运台黄金总数约为330万两

随着大陆和台湾相关文献的逐步解密,蒋介石运台黄金的总数也逐步被核实。对这个问题研究比较透彻的是吴兴镛(其父吴嵩庆当年受蒋介石委派主持并参与黄金运台,曾任国民党军财务军需署长15年,被称为“蒋介石的总账房”),他根据其父亲的日记、蒋介石日记以及两岸解密档案,计算出当年蒋介石命人分五批从大陆共运送了330万两黄金至台,此外还有价值350万两黄金的外汇和银子,最终运台金银外汇总额度换算成黄金总价值约为700万两。根据吴兴镛比较整理的《中央档案馆与大溪档案馆记载黄金量对照表》,蒋介石运台金银、外汇的具体数额如下:

批次

时间

黄金数额

第一批

分两次运:1948年12月1日从上海运到基隆;1949年1月1日从上海到厦门后,后又运至台湾。

第一次共774箱,合纯金2,004,459.506两。第二次黄金151箱,合纯金572,899两,银币1,000箱,合400万元。合计黄金257多万两/90吨。

第二批

1949年1-2月,从上海到厦门,后又运到鼓浪屿。

共90万两/33吨(国民党军队财务署点收的是99万两)。

第三批

1949年3月7日到9日,从上海空运到台北。

两次共60万两/20吨。

第四批

1949年5月19日-6月5日,从上海运至台湾。

黄金19.8万余两、银元120万元。

第五批

1949年8月从美国运回台湾。

共20万两

总计

黄金共447.5万-456.5.7万两;还有1亿多两银元及银砖,近亿元美金(关于银元、银砖和美金运台只有总数额,缺乏详细资料)。

上表是根据吴兴镛所著《黄金密档——1949年大陆黄金运台始末》所制,表中各个数据吴在书中均交代了具体来源并进行了核实,此处不予赘述。

据上表显示,蒋介石运台黄金总额为464.9万-486.7万两。吴兴镛在书中介绍说,其中的155万两又返运大陆用于支付1949年的陆军政费用(其中24.9万又运返台湾),最终运台黄金总数为330万两。

(笔者注:1、关于单位:1两=31.25克(当时是按照1斤=16两算的);1盎司= 31.2375克;1吨=1,000千克=32,000两=32,012盎司;2、关于价值:50年代每盎司黄金约合35美元;目前每盎司黄金约1,400美元左右。)

2、这些运台黄金,只有约1/3是用金圆券兑换而来

长期以来很多人认为蒋介石从大陆运走的黄金是1948年开始实行金圆券之后从大陆民众手中(尤其上海)强迫兑收而来,其实,金圆券兑换所得的黄金仅占国民党运台黄金总量的三分之一左右。

蒋经国在1948年9月底披露的统计是:“上海市民过去一个月中,曾向国家兑换110万5,652两……3,280万3,894元美钞,再加白银、银元及港币,总合金圆券3亿7,200万元,已占全国兑换总数的64%。”同时,根据中央银行总裁俞鸿钧1948年11月16日向蒋介石的报告,当时共收兑黄金166.3万两,仅上海一地收兑的黄金就达110.3万两。

可见当时国库中的总共所有的456万两黄金中,只有166.3万两左右的来自金圆券兑换(因蒋介石勒令,国民政府所经营的“国有企业”在金圆券兑换中最为积极)。那么,其他的三分之二的黄金从哪儿来的呢?

档案显示,抗战胜利初期,国民政府国库中的黄金储备仅有3万两,后来没收了汪伪政权国库中的黄金49.5万两。其余黄金主要来自美国。抗战期间美国借用了中国的机场及大量人力物力,战后美国一次性交付中国4亿美元补偿,国民政府用其中的2.2亿美元从美国购买了600余万两黄金,分批运回国内。美国国会在1948年8月的国务院《白皮书》(中美关系)中专门提到此事:

“从1942年4月15日起,到1946年3月13日止,总金额五亿美元,分11次拨付了国民政府。其中二亿二千万美元是购买黄金,每英两(编者注:即盎司)35美元,共约628万5700英两。国民党政府在中国境内出售,以减少游资,并压低金价,以控制通货膨胀。”(吴兴镛《黄金密档——1949年大陆黄金运台始末》P171)

1945年,为抑制法币贬值,宋子文从这批黄金中抛售了353万两到民间。到1948年,国库加上从汪伪政权接收的50万两,共剩下340多万两黄金,这是后来运台黄金的主体部分。

3、留在大陆而被新政权控制的的黄金总量,多于蒋介石运台黄金总量

经常有人说蒋介石将大陆所有的黄金运台后,只留下6,000两黄金和20万银元,并说这是当时大陆所有的黄金。这是一种误读。这6,000两黄金和20万银元只是新政权占领上海时从国库接管的金银,并非新政权所掌控的金银只有此数。

首先,从总的数据来看,1945年抗战胜利后,国民政府国库中黄金的总数为690万两,而蒋介石最终运台黄金数量为330万两,也就是说,国库黄金中还有360万两黄金分散在大陆民间或国民党军政人员手中。从另一个方面考虑,宋子文1945年为抑制法币贬值抛售了353万两黄金到民间,1948年国民政府用金圆券的形式从民间兑换回166万两,也就是说,仅抗战后从美国运回来的黄金,截至国民党迁台后,至少仍有190万两散落在民间,虽然这些黄金可能会有一部分在1949年由于战争或政治原因流落到台湾民间、香港和国外,但肯定仍有相当一部分留在大陆民众手中。

其次,上文已经提到,1949年蒋介石又往大陆运送了155万两黄金作为军政费用,其中仅24.9万运返台湾,其余的130万两留在了大陆,即便减去国民党部队撤出大陆时带走的部分,其大部分应该都被国民党投诚部队掌握或被新政权缴获。如吴兴镛在《黄金密档》中说,其父吴嵩庆在日记中记录:“1949年8月初,他接到蒋介石电话,要他把刚刚运往兰州的5万两黄金追回一部分。……8月25日,解放军攻占兰州,马步芳逃到重庆,蒋介石白白丢掉了5万两黄金。这一大笔黄金大概有一部分进了马步芳个人口袋。”“12月6日,财务署还从台北空运5万两黄金到成都,补给退败入川的胡宗南部队。……后刘文辉、邓锡侯已……准备起义。留在成都的5万两黄金,以后也没人提起过,也不知道都落到何人手里。”从这些细节可以推测,不少作为军饷运回大陆的黄金应该都掌握在了新政权手中。

当然,这些只是间接证据。要说明到底还有多少金银留在了大陆,主要还是看新政权在解放区所持有的黄金数量(当时解放区的金银政策是只许进不许出)、在接管城市过程中掌握了多少金银,以及在50年代初通过《金银管理办法》和《外汇管理办法》,从民间兑换了多少金银——新政权建立后,曾立即加强对金银和外汇的管理,禁止一切金银和外国货币在中国市场上流通,并要求民众将金银和外币兑换成新政权的人民币。从50年代以来的一系列运动的情况看,民众保有大量黄金的可能性较小。至于这个过程中到底兑换了多少金银和外汇,尚未发现全面的资料,陈云在1950年6月的说法是:

黄金和白洋,现在是处于相当的冻结中,要加以使用。什么时候使用,这要看人民币稳定的程度。我看今年大概还不行,要等力量大的时候,再有步骤地收美钞、黄金和白洋。先收美钞,再收黄金,最后才是白洋。黄金的数目不会太少,据说社会上有五百万两,就算一百五十万两,也可折合一亿多美元。今年我们如果又收美钞,又收黄金,又收白洋,没有这个力量。(《陈云文集》第二册《调整公私关系和整顿税收(一九五○年六月六日)》

根据《新中国五十年统计资料汇编》中“全国黄金和外汇储备”(P72)的数据,1952年,大陆的黄金储备已达500万盎司(498万两或156吨)和1.39亿的美元,而这两年国家的黄金生产量仅有2.3吨,也就是说大部分的黄金和美元应该是通过民间兑换得来的,这还没算上建国初期朝鲜战争和各种建设所消耗的黄金和外汇量。这说明,黄金兑换量至少不低于陈云的估计。

至于当时具体兑换了多少金银外汇、解放区时掌握金银的情况、战争期间接管的黄金总量,都未有详细的数据。惟根据1952年的黄金和外汇储备来说,留在大陆而被新政权掌握的黄金和外汇数量,并不少于蒋介石运台黄金总量。

台湾的经济起飞,与蒋介石运台黄金关系不大

蒋介石运到台湾的黄金都用来做什么了?台湾经济的高速发展真如某些观点所言,与这些黄金直接相关吗?

1、运台黄金主要用途:军费和发行新台币

吴兴镛在《黄金密档——1949年大陆黄金运台始末》一书中有详细的交代,这些黄金的主要用途有以下几方面:

(1)作为发行新台币的准备金

据吴兴镛所引述的台湾大溪档案,1949年6月15日陈诚以“台湾省政府主席”的身份用80万两黄金和1000万美元做了2亿新台币的准备金。对此,袁颖生根据徐柏园的“政府迁台后之外汇管理初稿”所写的《光复前后的台湾经济》中也有详细的描述:

“变售黄金以支应开支及以黄金折发军饷,主要系发生在民国三十八,九年(1949和1950年)。仅是黄金的变售价款,估计在此两年就分别有新台币超过1亿6千5五百万元(约60万两)及接近3亿9千4百万元(约140万两)。……此两年度省财政岁入分别不过1亿6百万元,及3亿8千7百万元,则变售黄金价款在1949年即高出年度省财政岁入的56.53%之巨,1950年仍略多1.86%,自为政府的巨额收入,而在省财政及‘中央财政’的岁入中,都未见列记……此200万两黄金数量与前五次公告之新台币发行之准备金(部分又被‘变卖’回收新台币)极相近。可能部分就是把‘央行’黄金(部分为‘财务署’保管的黄金)转给台湾银行发行新台币,大张旗鼓地公告,把超额发行的新台币用来作军饷,然后……静静地把部分黄金变卖,收回民间新台币,来防止通货膨胀,而在老百姓眼花缭乱之际,国民党迁台初期的财政经济就稳定下来了。”

也就是说,这批黄金对新台币的发行、稳定台湾金融市场以及抑制通过膨胀至关重要,如果没有这批运台黄金,国民党政府在赴台初期没有美援的情况下,恐怕无法在台湾立足。

(2)军费支出

据吴兴镛介绍,除了1949年返回大陆100多万两黄金作为军政费用外,运抵台湾的黄金在1951年美国重新提供援助之前,主要用于支付60万军队的军饷、购买军需米粮、进口汽油零件及填补50%到100%的年预算赤字。

仅军饷一项,据当年代表蒋介石在“财务署”管黄金的赵志华回忆:“曾在近9个月中经手约12次,每次以10万两黄金,以每两280元,换为新台币2800万元做为国民党军队薪饷”。仅在1949、1950两年国民政府仅花费在军政方面的费用就高达200万两(其中110万两用于军费,90万两用于政费)。

150多万入台人口对于当时只有600多万人口的台湾而言,无疑是沉重的经济负担,连蒋经国也说:“政府在拨迁来台初期,如果没有这批黄金来弥补,财政和经济情形早已不堪设想了,哪里还有今天这样稳定的局面。”但是如果入台之人完全靠运台金银为生的话,恐怕也支撑不了多久。在朝鲜战争爆发后的1950年7月份,台湾财政就已经陷入了危机,直到1951年美国重新对蒋介石进行援助,台湾才算真正稳定了下来。换言之,若无美援,单靠运台黄金,不仅新台币的发行无法成功,台湾的经济也会因通货膨胀而崩溃。

(3)其他用途

运台黄金还用于支付蒋介石1949年下野期间的总裁办公费,比如1949年7月10日蒋介石访问菲律宾,8月6日访问南朝鲜共花费了16万美金,就出自这批黄金。以《民族报》起家的《联合报》,据说也从财务署保管的黄金中总共拿了3,000两和数目不详的美金。

关于运台黄金花费的具体情况,吴兴镛的统计如下:

支出项目

黄金数额(两)

拨付台湾银行作为新台币准备金

120万

财务署军费(大陆)

117万

财务署军费(台湾)

110.5万

补助政府经费(大陆)

38.5万(其中2.3万返运回台)

补助政府经费(台湾)

22.6万

台湾《联合报》开办费

0.3万

财务署保管的秘密军费中支出的台湾军政费用(估算值)

60万

财务署剩余的黄金

0.6万

总计

454.5万

编者注:上述拨付台湾银行的120万两黄金中,至今尚有约100万两上海黄金储存在台湾文园“国库”里。(吴兴镛《黄金密档》P304)

2、台湾经济起飞,主要靠经济改革和美国援助,与运台黄金关系不大

前文已有言及,仅靠运台黄金,国民政府仅仅支撑了不到两年就已捉襟见肘,出现了财政紧张,若无1951年的美国援助,恐怕台湾的经济和财政都会崩溃。台湾经济之所以能在60年代后飞速发展并成为“亚洲四小龙”之一,主要原因不在黄金,而在于:

(1)美国为台湾提供了相当于11,857万两黄金的援助

恰恰在台湾开始出现“生产凋敝、物资匮乏、物价飞涨”的时候,朝鲜战争爆发了,美国基于政治利益考虑,恢复了为期15年的对国民党政权的经济援助,从1950年6月朝鲜战争爆发后到1960年代中期,台湾接受的美援总额达41. 5亿美元(按照当时的价格1两黄金约合38美元,那么美援的价值就相当于11857万两黄金),其中军援和经援分别约占57%和43%(数据来自《美国研究》2002年第3期牛可《美援与战后台湾的经济改造》)。无论从数额、持续时间还是重要性上看,大陆运台黄金显然都无法与美援相比。美援的进入稳定了台湾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使台湾的通货膨胀率由1950年的400%降至1951年66%,1952年降至23%,1953年降至8.8%,1954年降至2.4%。

当台湾的经济趋于稳定后,美国的援助主要用来扶植台湾经济发展,最主要的是为台湾民营经济的发展提供贷款和支持。蒋介石将美援资金的十分之一专门拨付农村发展与复兴委员会,以促进台湾农业和农村的发展,也为台湾经济的起飞打下了基础。

(2)卓有成效的经济改革

国民党迁台后分别制订并实施了一系列经济改革措施。其中币制改革、税制和外汇制度改革、农村三七五减租、公地放领、耕者有其田等政策,使台湾的工农业生产迅速发展。

1953年起,台湾当局开始鼓励优先发展进口替代工业,主要扶植民营经济发展: “台湾当局给私营企业以照顾和支持,银行以更多的资金贷给私营企业,贷给私营企业的比重逐年增加,1960年贷给公营企业占53%,贷给私营企业只占47%,到了1979年,这个比例就倒转过来,而且拉开了距离,贷给公营企业只占23%,而贷给私营企业增加到77%。因此,私营企业发展迅速。1960年公营企业占企业总数47.9%,私营占52.1%。1975年公营企业降到22.7%,私营企业增加到77.3%。从1953年到1978年,公营工业产值增长12.5倍,民营工业产值增长74.8倍,民营工业的产值在整个工业产值中所占比重,也由1952年的43.4%上升到1978年的79.1%。”

1960年代,台湾当局相继降低粮价、改善外汇贸易方案、给民营企业充裕的资金融通、奖励投资和鼓励加工出口,为经济发展进一步注入活力。1974年开始推动“十大建设计划”,着重发展电力、交通等基础设施,同时以“加速经济结构转型”和“促进投资”为主促进工业发展。

换言之,台湾经济之所以能飞速发展,主要得益于美援和台湾当局的经济政策,运台黄金的作用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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