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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建华面对检控官步步紧逼一律答不知道

10月18日,列治文华裔男子吴建华(Jian Hua Wu,音译)涉嫌杀妻案在卑诗最高法院继续审理,控方质疑吴建华声称对案情失忆的说法,指他证供矛盾。吴建华则辩称向警员落口供时思绪混乱,坚称自己对当时的情况毫无记忆,对控方步步紧逼的一连串提问吴建华全部答“不知道”。

据明报报道,主控官Jeremy Hermanson在庭上播放案发后被告于警局接受查问的影片,片中可见吴被安排坐在房间中的一角,身边有一名白人警员以及一位为吴提供翻译的华裔警员。白人警员在片段中问被告的妻子是怎样死的,被告即时弯下身体,双手掩面,之后默不作声。

案发现场

吴建华在片段中向警员表示并不知道自己当时在做什么,但之后又亲口以英语说出“我用刀刺了妻子”(I used a knife to cut my wife)。之后警员问被告是否因为太愤怒而杀了妻子,被告当时点头回应。主控官质疑被告的供词出现矛盾,指吴在庭上声称对案情全无记忆,但向警员落口供时却称是自己杀了妻子。

据星岛日报报道,针对主控官质疑被告口供前后矛盾,吴建华在庭上解释,案发后他向警方录取口供时,是他的“困难时刻”,脑里很乱,又没有休息,记忆不是很清楚。他强调在口供中确有提及妻子持刀,但是法庭证据中却没有发现相关佐证。

在法庭播放的一个片段中,骑警问被被告:“她(死者)有没有攻击你?”被告以英文回答:“她不准我进食。”骑警问:“告诉我,你妻子是怎样死的?”被告答:“糟糕!”骑警又问:“你用刀砍你妻子?”被告答:“想是吧(think so)。”在结束盘问前,主控官向被告提问一连串有关案发时的问题,包括“你进逼你妻子时,是充满愤怒而非惊慌?”、“你攻击你妻子是要发泄对这段婚姻的失败?”、“你攻击你妻子是要发泄你的怒气?”、“警方问你谁杀你妻子时,你说是你做的?”,被告全以“不知道”来回答。

此案发于2014年5月4日,当日下午警方接报警称在列治文Granville Ave. 7040号的一栋公寓内发生家庭暴力案,嫌疑人吴建华被控二级谋杀,但他并不承认这项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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