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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中共五朝领袖搞不垮我们

1964年6月,毛泽东在一次讲话中说:“我们党的历史有五朝领袖,第一朝是陈独秀,第二朝是瞿秋白,第三朝是向忠发(实际是李立三),第四朝是王明、博古,第五朝是洛甫(张闻天),五朝领袖都没有把我们搞垮,搞垮不容易,这是历史经验。”本文摘自2011年第4期《同舟共进》,作者散木,原题为《“红与黑”:革命历史上的真假叛徒》。

1961年,毛泽东在庐山(图源:Reuters/VCG)

关于对待历史上的“叛徒”问题,除了对革命者“政治道德”的气节大义的考量之外,如果是一个十分具体的指称,则应该对有关事实十分慎重,因为它涉及当事人的政治生命。在政治运动中,它可以是鞭笞和打击革命队伍中出现的真正叛徒的严厉道德武器,也可能滥用为政治斗争中的工具--这样一来,就混淆了是非,不免造成冤案。

试举例如下:

“胡风反革命集团”中的“叛徒”

在揭发和批判“胡风集团”时,毛泽东曾根据舒芜提供的胡风等人的书信材料在“按语”中写道:“他们的基本队伍,或是帝国主义国民党的特务,或是托洛茨基分子,或是反动军官,或是共产党的叛徒,由这些人做骨干组成了一个暗藏在革命阵营的反革命派别,一个地下的独立王国。”这其中就有醒目的“共产党的叛徒”一条。然而,在被定性为所谓“胡风反革命集团”成员的2100多人中,能够被指为“叛徒”和“变节分子”的,大概只有绿原一人,因为他曾被定为“中美合作所”的“特务”和“变节分子”。但真实情况是绿原于1944年在后方译员训练班受训时,国民党曾要他去“中美合作所”工作,绿原从胡风处得知“中美合作所”是国民党特务戴笠控制的一个特务组织之后,根本就没有去;至于又说他是“变节分子”,则是根据绿原1940年在重庆被国民党逮捕过,并且供出了他于1939年在湖北恩施读高中时曾和几个同学办过壁报的情况。但当时的绿原只是一个中学生,并不是共产党员,因此他与“叛徒”、“变节分子”毫无联系。

“丁、陈反党小集团”中的丁玲

1955、1957年,在中国的政治舞台上,先后揪出了“丁、陈反党小集团”和“丁、冯反党集团”。丁--著名女作家丁玲,此前还是中宣部文艺处处长、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文学讲习所所长、《文艺报》主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等;陈--陈企霞,当时亦为《文艺报》主编;冯--冯雪峰,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文艺报》主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等。

发生在1955年和1957年的这两个“反党集团”案件,主要由历史积怨和现实冲突的积聚所形成,是周扬为书记的中国作家协会党组错误划定的。当时丁玲的一个历史问题成了关键,即她曾于1933年在上海被国民党特务拘禁,至1936年离开南京辗转至陕北,后来指控者称其“自首叛变”--与“叛徒”丈夫冯达继续同居并生有一女、接受国民党每月100元的生活费、给国民党写有一份声明(大意是“因误会被捕,生活蒙受优待,未经什么审讯,以后出去后愿居家读书养母”),等等。这一结论制定后,当时颇有反对的声音,于是进行复查,最后中宣部复查小组将之改写为“变节性行为”,但当事人丁玲仍不同意。不久,“反右”运动爆发,重新拟定的结论是:“1933年丁玲被捕后,自首叛变,从南京回到陕北,是敌人派回来的。”显然,这一结论更加严重了。这一结论,毛泽东当然知道,而周扬当年那篇著名的文章《文艺战线上的一场大辩论》,也是经过毛泽东审阅修改的。

这里就有一个问题了。丁玲与毛泽东都是湖南老乡,丁玲还和毛泽东当年的妻子杨开慧是长沙周南女子中学的同学。丁玲成名后,热爱文学的毛泽东当然熟知她。1936年丁玲来到陕北,毛泽东和当时中共中央的领导人为她召开了欢迎会,此后两人经常交谈,毛泽东还为她写了《临江仙》的词作,其中有一句“洞中开宴会,招待出牢人”(见本页左下角)。延安整风运动开始后,对干部进行了普遍审查,当时主持其事的康生首先对丁玲被捕的历史提出质疑,随即丁玲向毛泽东申诉,毛则让她向中共中央组织部(陈云、李富春)提请审查。最后,审查结论认为:“党内有些同志曾经传说过丁玲同志在被禁于南京的三年中曾经自首,但中央组织部直到今天未听到任何同志提出丁玲同志曾经自首的具体证明,也未见过丁玲同志发表过自首文字和屈服于国民党的文字,因此认为这种传说不能凭信。”

毛泽东也在这个结论上添写道:“因此,应该认为丁玲同志仍然是一个对党对革命忠实的共产党员。”问题是这个“应该认为”到了后来严酷的政治环境下,特别是毛泽东本人对“叛徒”的理解趋于僵硬之后,原来丁玲的这段历史问题,就已经不是毛所能接受的了。(周扬等人到后来也一直认为丁玲有“历史污点”。但在“文革”中,周扬也被打成了“叛徒”。事后,周扬回忆说:当时,他对所谓“说理”的批判还可以承受,最难接受的是硬让你承认是叛徒。他说:“我没被捕过,怎么会是叛徒!不承认就动手打人。”当时周扬的一双耳朵都被打聋了。)

因此,1955年“反胡风”和1957年“反右”运动之间的“丁、陈反党小集团”和“丁、冯反党集团”的案件,由于有了丁玲历史上的“自首”问题,就成为指控者非常方便的一个口实。这一“集团”的人数也不断增加--除丁、陈、冯三人之外,还有丁玲后来的丈夫陈明,以及李又然、艾青、罗烽、白朗、秦兆阳等。而毛泽东曾过目所有指控的材料,并提出重新公开发表和批判丁玲等在陕北时写下的《三八节有感》等文章,他还在“再批判”的“编者按”中改写和加写道:“丁玲在南京写过自首书,向蒋介石出卖了无产阶级和共产党。她隐瞒起来,骗得了党的信任。”

丁玲获知这一切时,只能怅怅地发问:“难道他就一点也不了解我吗?”

陈独秀是“叛徒”吗?

毛泽东在回顾中共的历史时,提到大革命的失败,就要提到陈独秀。毛泽东曾说陈是一个“不好的马克思主义者”(尾巴主义、取消主义、投降主义、右倾机会主义等),并把他与俄国的普列汉诺夫相提并论。

1937年,毛泽东在陕北公学鲁迅逝世周年大会上的演说中说:“有些不彻底的革命者,起初是斗争的,后来就开小差了。比如外国的考茨基和普列汉诺夫,就是很好的例子。在中国这种人也不少,正如鲁迅先生所说:最初大家都是‘左’的,革命的,及到压迫来了,马上有人变节,并把同志献给敌人作见面礼。”这段讲话中虽然没有提及陈独秀,但那意思已经呼之欲出了。1939年5月,毛泽东在延安青年五四运动二十周年纪念会上讲演时则明白无误地说:“陈独秀不是也‘信仰’过马克思主义吗?他后来干了什么呢?他跑到反革命那里去了。”(《青年运动的方向》)1964年6月,毛泽东又在一次讲话中说:“我们党的历史有五朝领袖,第一朝是陈独秀,第二朝是瞿秋白,第三朝是向忠发(实际是李立三),第四朝是王明、博古,第五朝是洛甫(张闻天),五朝领袖都没有把我们搞垮,搞垮不容易,这是历史经验。”

这里,所谓“搞垮”,轻一点是指“路线错误”,重一点的话就几乎等于是说“叛徒”和“变节分子”了。但这和历史上真实的陈独秀是不符的,之所以要这么指称,其实是对“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的追根溯源,即寻找出这么一条与“革命路线”相针对的“反革命路线”,便于在政治运动中频繁使用这种“革命话语”和“革命逻辑”,加大批判的效果和声势。

于是,正如胡耀邦后来曾说过的:建国以后“这二十年来,我们党的政治生活很不正常,首先是中央政治局的生活很不正常。一是没有真正的集体领导,有时简直就是封建式的家长制;二是没有正常的批评与自我批评,使得一些坏人从中拨弄是非、诬陷好人。这是我们党执政后遇到的一次长时期的深刻危机”。这又让他非常想知道:“毛主席为什么要发动‘文化大革命’?”他说他从10年“浩劫”开始就在思考这个问题。那么,当毛泽东提出要“整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的想法时,为什么又要在外地(如上海)与人密商(张春桥、姚文元等),从海瑞、李秀成、瞿秋白这些古人和死人身上发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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