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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敬龙案持续发酵 法学界疾呼“刀下留人”

中共六中全会前夕,河北贾敬龙射杀村支书案意外引爆社会舆论。在最高法院核准死刑判决后,中国法学界多名学者公开表态,认为贾敬龙罪不至死,呼吁刀下留人。

据陆媒看看新闻报道,贾敬龙的姐姐贾敬媛在案发后两次申请会见其弟都未获允许,其后再未申请。而贾敬龙杀人案死刑核准一事亦引发舆论热议,包括北京大学张千帆、清华大学何海波等在内的多位法学界学者与律师呼吁,贾敬龙罪不至死。

“强拆”婚房引发的血案

2015年2月19日大年初一,河北石家庄市长安区北高营村村民贾敬龙举起手中的射钉枪,对准村党支书何建华的后脑,将其当场射杀在团拜会的现场。这一血案缘于2013年5月7日的一次“强拆”。

2009年11月,北高营村村委会以张贴公告的方式向村民们宣布本村村民会议对全村进行旧村改造的决定。村委会的旧村改造方案和拆迁补偿方案,遭到包括贾敬龙家在内部分村民的质疑,主要不满拆迁补偿。因未得到回复,之后贾敬龙家和村里拆迁补偿较少的几户人家不同意搬迁。

贾敬龙的住宅遭“强拆” (图源:新浪微博@迟夙生律师)

贾敬媛表示,从那时起,“村里的福利待遇一分都没发。”根据贾敬龙一审判决书列举的贾敬龙父亲贾同庆的证人证言,贾同庆拒绝在签字拆迁协议上签名后,他住同村的兄弟的拆迁补偿等也受到影响,特别是年过八旬的老母被村里停发了生活保障福利待遇。

亲属对他家拒绝签字拆迁协议开始有所抱怨。迫于这些,2010年11月10日,贾同庆在未征得儿子、女儿同意的情况下,私自与村委会签订了房屋拆迁协议。

得知父亲擅自签字拆迁协议后,贾敬龙非常气愤,独自居住在被要求拆迁的房子里。2013年2月27日,村支书何建华带队开始进行强拆。“当时一共要强拆4家,我们报了警才停了下来。”贾敬媛说,此次“强拆”并未发生肢体冲突。此后贾敬龙一家多次找到何建华交涉此事,不过并未有结果。

因为楼房宽敞明亮且朋友们都熟悉这个住址,贾敬龙决定于2013年5月25日在老房子举行自己的婚礼。为此贾敬龙精心装修婚房,并委托大伯等人向何建华求情。

“而何建华气哄哄的说:‘结了婚,可能不?不定哪天给他拱了哩。’”贾敬龙在自辩词中写道。事实上,何建华也确实如此做了。

2013年5月7日,距婚期18天,“多名不明身份人士强行用钩机拆除楼房主体,贾敬龙在楼房内不肯离开。”贾敬媛说,当时他们动手打人,贾敬龙妥协后也被打伤,她报警后贾敬龙到派出所录了口供。

强拆婚房导致的直接后果是婚期取消。贾敬媛证实,此后贾敬龙开始夜夜失眠,疯狂地给未婚妻打电话,“我能听到他在房间里大哭。” 在未婚妻父母的干预下,婚约最终被女方取消。不久,贾敬龙的未婚妻在家人安排下另嫁他人。

“何建华背信弃义,认为我家25万补偿过高,不符政策。”贾敬龙在自己的陈词中写道,自己多次和村支书何建华交涉,要求合理补偿,被拒。

最终,贾敬龙选择了在2015年2月19日用射钉枪射杀了何建华。此前一天,他已经在手机里编写了准备群发的自首短信,不过由于作案后即被一些村民控制,“未来得及发出”。

2015年11月24日,石家庄市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贾敬龙在驾车离开现场时被群众撞伤后抓获,故对自首辩解和辩护观点,不予采纳。同时,法院还认定何建华对贾家住宅强拆的证据不足,故贾敬龙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贾敬龙不服判决提出上诉。代理律师李玉克与赵晓亮认为,《拆迁协议》是在强行、强制之下违背自愿原则的无效协议,贾敬龙在自己的财产受到暴力侵犯寻求救济未果、权利救济缺位下引发本案;同时贾敬龙在作案前编写自首短信、作案后也有与前女友通话表示自首意愿,应认定为自首;对被拆迁者杀人案从宽处罚。

2016年5月17日,河北省高级法院未采纳任何辩护意见,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随后,中国最高法院很快核准了贾敬龙的死刑。10月18日,裁定书送达了魏汝久的手里。

庭审过后张耀杰在自己的微信公众号发布案情的相关情况。他坚持认为,在这一恶性案件的因果链条中,初始施害者并非贾敬龙,而是被贾敬龙用射钉枪当场射杀的何建华。

>张耀杰中披露了贾同庆提供的一份信访材料:2009年初北高营村委制定的城中村拆迁标准毫无依据,村民如有不从,对村民实施“三停制裁”:“停水、停电、停发村民应享受的一切福利保障”,甚至还有朝村民院里扔礼花弹、打砸玻璃等。

贾敬媛也表示,在父亲贾同庆签字前,其母亲和奶奶的养老金都被村里扣下,至今未补发。2014年两亩多地至今被圈占,无法耕种,占地款也一直被村委会拖欠着。一份盖有北高营村村委会公章的通知里,也载明了对不支持村委会工作村民的惩罚:“不再享受村民的各种福利待遇,包括社保、养老保险、分房、分款等一切福利待遇。”

法学界声援贾敬龙

贾敬龙死刑核准的消息很快在法律界的朋友圈里传开,法律界和学界一些知名学者也先后站出来为贾敬龙发声,认为其“罪不至死”。

华东政法大学博士刘红分析称,贾敬龙在强拆完仍受屈辱;正当地寻求政府其他部门主持公道不得和信访无果。因此,他有很强的被不公平对待了的屈辱感,以致误以为射杀何建华是替天行道,是正义的行为。”

北京大学法学教授张千帆发表《废除死刑,从贾敬龙案开始》一文:“刑法不能为了惩罚而惩罚,尤其是不得没有必要地伤害罪犯的生命;否则,国家就违背了尊重与保护生命的基本义务。”

对贾敬龙的作案动机,张千帆认为:“在备受屈辱、投诉无门的情况下,他愤起杀死了村长,而之后曾要自首,却因被围殴致伤而未成。一审、二审乃至最高法院罔顾诸多减罪情节,仍然判处贾敬龙死刑,是对国家权力的严重滥用。这一判决不仅不符合刑法的基本精神,而且也违背了尊重生命的中国传统。”

北京理工大学的法学教授徐昕也在微博发文:“呼吁最高人民法院刀下留人。本案属激愤型杀人,被害人强拆被告人的新装婚房,有过错;被告人有自首或坦白的法定从轻情节。”

徐昕曾在微信里发出一项“贾敬龙是否应立即执行死刑”的投票,短短数小时内投票人数达到28000多人。截至10月22日下午4时32分,共有27382票支持“刀下留人”,占到97%;而支持“应当死刑立即执行”只有665票,占比不到3%。

清华大学法学教授何海波也发表了《何海波:贾敬龙是不该杀的》一文,表示:“看了裁判文书,我更加确信,贾敬龙不该杀!问题在于,村委会强制拆迁没有法律依据,是违法拆迁。它侵犯了贾敬龙的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激起了贾敬龙报仇杀人的心思。一个违法的私力强制引发了一个恶性的私力复仇,这是整个故事的要点。”

尽管有法学界的专家学者不断为贾敬龙案发声,但刘红并不觉得当下的情况乐观。在贾敬媛向最高人民法院寄送了“贾敬龙故意杀人案死刑停止执行申请书”后,她和斯伟江律师等人在帮助继续撰写另一份申请书,计划下周一(10月24日)再寄送给最高检察院。

刘红说:“最高院死刑核准裁定书已送达给辩护人了。通常一审法院接到最高法院的执行死刑命令后7天内执行死刑。我们不知道执行死刑命令书是否已签发了。时间很紧迫!”而下周一正是死刑核准裁定书送达的第七天,贾敬龙仍命悬一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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