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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薪12万要加税”震荡朋友圈 政府紧急辟谣

年薪12万要加税是假新闻,但工薪阶层的恐慌是真的。昨天的一条新闻引发了哥朋友圈的动荡。“国务院近日发文明确,进一步减轻中等以下收入者税负,适当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力度。”

而按现有税制设计,年收入12万元以上被称为“高收入群体”。

啥玩意儿?年收入12万,算高收入??

别说房价10万一平米的一线城市,就算在二线城市也得紧紧裤腰带才能留点余钱还房贷车贷。

这样都能算高收入,那新闻联播里年年突飞猛进的GDP也不服啊!

哥不信!

于是我抹了把心酸的眼泪,查了一堆资料,还真发现这句话中的漏洞了:目前我国没有任何文件把“年收入12万元以上”作为高收入人群标准,“12万元以上”只是2006年国家规定需要自行申报个税的收入标准。

十年过去了,当年出生的孩子都能早恋了,通货膨胀和人民收入都涨了好多了,岁月的杀猪刀都把哥喂成这样了,当年的标准当然不可能继续沿用了啊!!

But让我们先用这数字举个例,看看如今听上去还挺美的“年入12万”在北京能活成什么样?还能算中产吗?

年入12w,相当于每月工资1万元。

保守估计,扣除8%的公积金、8%的社保、2%的医疗保险、1%的失业保险,再扣除相应的个税,每月到手约7454元,四舍五入算它7500吧。

再交完大约每月2000元的房租,再加上物业水电等费用每月200元,还剩5300元。

饭总要吃吧?出门上班总要坐车吧?交通和伙食费用,按每天100元来计算(偶尔也要跟朋友吃顿好的啊),一个月就是3000元,只剩2300元。

衣服要不要买?日用品要不要买?周末要不要出门社交?逢年过节要不要给爹妈买礼物?

很好,算完这些支出,恭喜你获得成就:月光族。

先别急,咱们要交的税可不止个人所得税。

12万的年收入交完个税,还要交增值税、消费税、城建税、教育附加税、地方税、房产税、车辆购置税;买各种有的没的商品时,企业被摊派到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关税等等,最后都砸在我们头上。

还能剩下几毛钱?你说?

这还没算上一些中国特色收费呢中国的宏观税负比美国还高,怎么能说我们是发展中国家呢?明明赶超发达国家水平啊!

(图片来自@新闻百科)

哥也看了不少美剧,里面的中产阶级都是zei样的:花园house+敞篷小跑,男人一身西装,女人手挎名牌,每天端杯上好的红酒,悠闲谈论金融、歌剧……

电视剧不可信,回到咱们国家的现实中,哥觉得中产阶级至少也得是有房有车吧。

然而,按北上广深4万一平的房价算,一套80平的房子总价300多万,就算你不吃不喝,也要先工作50年,然后向天再借200年才能买得起。

别忘了这250年里你还要交税,怎么样,活得起吗?

这还只是无牵无挂无财产的单身汉需要负担的税务

(图片来自@21世纪经济报道)

有家室的同志更苦。

我们国家严格按收入交税,无论纳税人的家庭结构如何、实际负担多重,只要有收入就得按照税制纳税。也就是说只考虑你赚了多少,不考虑你花了多少。

我俩工资都是每个月一万,我万年单身,身强力壮,手臂发达,平时一人吃饱全家不饿,有点闲钱还能出门看看世界;你找了个真爱,平时得约会,结婚得给聘礼,房贷要还,车贷要还,孩子要上学,双方父母要养。

你说我们俩交的税一样多吗?还真是一样多。

你月月穷到吃土,我天天单身贵族。说到这儿,感觉许多已婚人士的心酸眼泪已然止都止不住……

加上职场竞争压力大,时不时还要进行一场再教育。万一不小心被下岗了,这酸爽,一下子就揭不开锅了,跟好日子只能相逢在梦中。

这算中产?别逗了!

真正的高收入者才不会为了增加个人所得税皱一皱眉头呢,他们收入来源相对隐蔽,有的是方法避税。

然而工薪阶层拿着固定工资,个税都是被代扣。随便增个税,他们每个月的到手工资就更少了,胸口“纳税光荣”的红领巾更鲜艳了,rio感动中国!

月入上万的工薪阶层,比上不足太多,比下呢?

低收入和中低收入的人有机会受惠于各种津贴,有机会入住公屋,他们没有。

你比人家挣得多,可是人家有低保啊;你刚吭哧吭哧贷款买个两居室,人家早比你先搬进了独套公租房;你每月还着小一万的房贷坚持20年,人家只需每月房租一百多即夜夜安眠……

比上不足,比下也难有余,增税的时候他们冲在前面,到了补贴的时候他们没份。

唉,最苦不过工薪阶层。

每次哥出门上班时看到在小区里晒太阳的大爷大妈们,都在想:

比起这些坐拥好几套房天天打麻将等着收租的退休老人,怀着梦想来大城市打拼每个月工资到手少三分之一只好天天苦逼加班到十点只为涨点工资的我,谁是社会财富的制造者,谁是社会财富的拥有者?

好不容易涨点工资,晚饭刚加了个鸡腿,随便加个税就一秒回到解放前。

税收本来是为了维护收入公平,调节贫富差距。然而这样下去,说好的劫富济贫,最终都变成了劫贫济富。

阶级固化越来越严重,感觉哥通过奋斗奔小康的梦想越来越远……

最后用一句段子概括哥的心酸:问君能有几多愁,交不起税,也买不起楼。

背景新闻:

国务院近日发文明确,实施财产性收入开源清障行动,实施收入分配秩序规范行动。有媒体称,个税改革将分三步走,高收入阶层未来多元化的劳动所得将作为增量因素考虑纳入综合所得,并由此统计个人所得税。年收入12万元以上的被称为高收入群体,在个税改革短期和中期目标阶段,这类人群是重点调节的人群。

近期个税改革再度成为热点,针对有观点称“年收入12万元以上被定为高收入群体,要加税”,多位熟知个税改革的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专家24日对新华社记者回应说,这一观点是误读,纯属谣言,12万元不是划分高低收入人群的界限。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义务人自行申报早在2006年就开始执行了,不是什么新鲜事,也不是任何加税的意思。(新华社记者韩洁、申铖)

此前报道:个税改革来袭,重点调控高收入群体

国务院近日发文明确,实施财产性收入开源清障行动,实施收入分配秩序规范行动;进一步减轻中等以下收入者税负,同时适当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力度,堵塞高收入者非正规收入渠道,发挥收入调节功能。

另有媒体称,个税改革将分三步走,高收入阶层未来多元化的劳动所得将作为增量因素考虑纳入综合所得,并由此统计个人所得税。年收入12万元以上的被称为高收入群体,在个税改革短期和中期目标阶段,这类人群是重点调节的人群。不过,真正的方案出台仍需时日。

减轻中等以下收入者税负

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意见同时要求,进一步减轻中等以下收入者税收负担,发挥收入调节功能,适当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力度,堵塞非正规收入渠道。

国务院确定的目标是,到2020年,城镇就业规模逐步扩大,劳动生产率不断提高,就业质量稳步提升;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宏观收入分配格局持续优化,居民可支配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继续提高;居民内部收入差距持续缩小,中等收入者比重上升,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实现脱贫,共建共享的格局初步形成。

《意见》表示,要拓宽居民财产投资渠道。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快发展直接融资,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加强金融产品和金融工具创新,改善金融服务,向居民提供多元化的理财产品,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财富管理需求。

《意见》提出,要加强对财产性收入的法治保障。加强资本市场诚信和透明度建设,完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财务管理和分红制度,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在拆迁、征地、征用公民财产过程中,依法保护公民财产权利不受侵犯。

《意见》提到,合理调节财产性收入。平衡劳动所得与资本所得税负水平,着力促进机会公平,鼓励更多群体通过勤劳和发挥才智致富。完善资本所得、财产所得税收征管机制。

《意见》强调,规范现金管理。推行非现金结算。全面推行银行代发工资模式。堵塞非正规收入渠道。继续遏制以权力、行政垄断等非市场因素获取收入,取缔非法收入。

《意见》指出,进一步发挥税收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健全包括个人所得税在内的税收体系,逐步建立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进一步减轻中等以下收入者税收负担,发挥收入调节功能,适当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力度。完善鼓励回馈社会、扶贫济困的税收政策。

《意见》明确,扩大基本保障覆盖范围。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将城镇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纳入缴费基数统计口径范围,形成合理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避免对低收入群体的制度性挤出。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加大国有资本收益补贴社会保障力度,化解社会保险基金缺口等长期风险。积极发展慈善事业。

年收入超12万被称为高收入群体

上述《意见》提及的"健全包括个人所得税在内的税收体系",此前已有风声。

《中国经营报》9月24日披露,业界对个税改革的基本思路已经达成共识,即从高收入阶层入手实施增量调节,“渐进式”推进个人所得税改革。渐进过程主要分为短期(1~2年)、中期(3~5年)、长期(5~10年)三个阶段。

其中,短期和中期目标要求对年应税所得12万元及以上或者收入来源多元化的纳税人实施综合计征,同时引入差别扣除项目,长期方案则是要建立各个社会管理部门之间的信息自动汇总的机制。

按照现在的税制设计,年收入12万元以上被称为高收入群体,在个税改革短期和中期目标阶段,年应税所得12万元的阶层是重点调节的人群。

目前我国采用的是超额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其中对工资、薪金所得适用3%~45%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对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所得实行5%~35%的5级超额累进税率。

对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

高收入阶层实施增量调节

媒体援引税务系统人士透露信息称,对高收入阶层调整的核心是从增量入手,对一些经常性劳动所得要纳入综合计征,逐步扩大纳入综合计征范围的所得类型,适时引入差别扣除项目,允许以家庭为单位申报纳税。

资料显示,每年的1月1日~3月31日,年所得超过12万元个人要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然而,对于12万元的设置标准,并不能达到个税调节高收入,缓解收入分配不公的问题。

对于普通薪酬阶层人士来说,个税起征点从2000元提高到3500元以后,其税负支出减少了几十元,同等条件下,高薪酬人群的减税效果却有几百元。对此,上述税务系统人士认为,在短期和中期阶段,要实现从个人到家庭为单位的申报纳税,并实施调整税率结构,促进税制公平。

减税已成共识

税负问题一直广受关注。前国税总局副局长许善达曾公开称,中国宏观税负达44%,人均宏观税负6338元。此言论一出,立刻引发热议,有网友吐槽,按照这个标准自己的生活简直是“一个馒头半个税”。但此数据遭到贾康等专家学者质疑。一些媒体也相继发文,称“宏观税负过高”一说站不住脚。

而根据中金公司去年发布的报告,2014中国政府全部收入占GDP的比重年高达37%。报告认为,未来降低企业和居民税负的空间巨大,应该用来降低企业部门过高的税负和社保缴纳负担。(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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