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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梁宣誓风波即将揭晓 将于15日下午宣判

政府为阻青年新政立法会议员游蕙祯和梁颂恒宣誓而入禀法院寻求司法覆核的案件,自11月3日在高等法院进行聆讯,经历上星期一人大常委会释法,及法官于11月10日要求各方就释法后交出补充陈词后,司法机构的网页资料显示,法官将于11月15日宣判并颁下判词。

梁游案11月15日裁定(图源:新华社)

据“香港01”11月14日报道,事件源于分别取得新界东和九龙西地区立法会议席的梁颂恒和游蕙祯,在10月12日首个立法会会期进行立法会议员誓言时,两人分别高举“Hong Kong is not China”的蓝色旗帜,更以英文将“中国”唤作“支那”,政府一方在入禀文件指,梁在宣誓时手持圣经,食指与中指交叠,意味所说誓言口是心非;而游更以英语谐音将“共和国”说成粗口,认为二人行为属拒绝宣誓,认为他们已触及宣誓法条文,应取消其议员资格。

立法会主席梁君彦随后在10月18日裁定6名立法会议员可再宣誓,若梁刘两人去信要求,梁君彦批准两人再宣誓的决定。港府于进行宣誓前一晚紧急入禀,阻止两人宣誓。

代表政府的律师在聆讯时指,指游及梁二人于2016年10月5日宣誓程序中更改誓词,而梁颂恒更作出代表口是心非的手势,认为二人已表明他们不同意香港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份,认为这已违反了《基本法》第104条,即要求他们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规定,同时亦是拒绝宣誓,故亦触及《宣誓及声明条例》,认为二人已即时丧失其议员资格。

但游及梁的律师却认为宪法下,有列明立法会议员在何种情况,并经立法会的程序,才可被免去一名议员的职责,质疑法庭是否有权代替立法会主席作出取消议员资格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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