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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军误射雄三导弹案:受害者获赔3484万

近日,台湾雄三导弹误中渔船案民事赔偿获台行政当局核定。据介绍,根据受害者与防务部门达成协议达成的协议,被害的船长黄文忠家属将获得3,484万元(1元新台币约合0.0313美元)的赔偿。另外,高雄地检署认定中尉兵器长许博为、射控士官长陈铭修、导弹中士高嘉骏3人涉有疏失,依过失致死罪嫌起诉。

据台湾《中时电子报》报道,台湾海军雄三导弹误射渔船案,台当局“法务部”表示,被害的船长黄文忠家属请求赔偿,已与防务部门达成协议,防务部门上月决定赔偿船长父亲、妻子及3个子女共5人包括丧葬费、精神慰抚金、船只损害、劳动损失等项目共计3,484万余元,是今年最大金额的公赔案件。

遇难船长妻子伤痛欲绝 (图源:中央社)

雄三导弹误射事件,发生于2016年7月1日,台湾海军金江舰因误射雄三导弹,击中高雄籍渔船翔利升号,造成船长黄文忠当场死亡、黄的儿子及2名外籍渔工受伤。

高雄地检署调查认定中尉兵器长许博为、射控士官长陈铭修、导弹中士高嘉骏3人涉有疏失,依过失致死罪嫌起诉3人,全案目前仍在审理中。

事发后,黄文忠的父亲、配偶、2个儿子、1个女儿共5人向台湾海军司令部请求赔偿,求偿项目包括精神慰抚金、丧葬费、劳动损失及渔船的损失,双方经协议,防务部门上月6日同意赔偿黄家3,484万余元,并已于本月11日获台当局行政机构核定。

法务部表示,2016年1至11月,台当局办理公赔案件共20件,赔偿金额高达9,996.062,5万元。其中,防务部门公赔5案,共赔偿7,200多万;5案中,以11月的雄三导弹案赔偿3,484万余元最高,其次是台湾陆军撞伤前篮球运动员王耘寰成残公赔2,473.285,8万元。

法务部表示,公赔案件“法务部”今年预算仅编列4,099万余元,而今年迄今已赔近亿,不足的金额将向行政机构申请第二预备金支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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